(三)强化“三级联治”,夯实治理基础
按照市级统筹、县级主体、乡镇(街道)实施的原则,推行“美丽街区、宜居社区、幸福小区”三级联治,形成上下贯通一致、部门协同有力的良好格局。建立街道职责准入制度、权责清单,推动20个城市街道转变职能,为街道减负、赋权、增能。推动基层治理向纵深发展,实施社区治理“基石工程”,分类分年度分批次实施。不断创新小区治理模式,市、县联动开展蹲点调研,同频共振,按照“先自治后治理”的思路,逐步构建完整的小区(院落)自治体系。抓好试点示范,船山区已申报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船山区镇江寺街道、安居区凤凰街道、射洪市太和街道3个街道和黄林社区等7个社区列入2020年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大英县盐井街道火车站社区、花园街社区、田坝子社区、蓬莱镇朝阳社区4个社区列入2021年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全市确定了第一批12个基层治理示范社区、30个小区示范点,力求以点带面,梯次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