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账本到平台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从账本到平台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比特币的底层区块链是一种极致的去中心化区块链,几乎具备区块链所有主要特征,如去中心化、公开透明、可验证不可篡改、有效的共识机制、可追溯等,但它也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就是运行效率问题。挖矿目前占用越来越多的CPU资源就是一个严重弊端。

人们在看到区块链使用价值的同时也不断思考对区块链的改进,基于此区块链目前主要被分为三类,分别是公链、私链和联盟链。

比特币是最典型的公链,它对于用户不加以区别,任何人都可以成为节点,没有人能够拥有或控制它,它是由参与的每个节点共同依照规则共同维护的一个共识系统。

在公链中,每个节点都拥有相同的权限,任何节点都可以查看账本(已加密),每个节点拥有的副本内容也具有一致性,前面介绍的区块链的主要特征也是针对公链而言。

公链的优势在于:一是去信任交易,即一个人可以和任何一个陌生的节点通过加密、算法进行“去信任”交易。二是分布式账本。劣势正如上面所言,共识机制达成的成本较高。

私链,一般由特定的机构开发并服务于某一个具体领域的区块链,它使用了区块链的部分特点与优势,比如时间戳不可篡改、账本可验证、可追溯等信息存储功能,至于去中心化、共识机制等功能则被私链删除或忽略掉了。

考虑到私链本身就是受控于某一机构的行业应用,由于记账节点少,而且没有通过“挖矿”达成共识这一过程,所以私链有记账速度快、无记账成本、隐私性高等特点。

目前私链主要用于大型公司或组织内部,用于满足某一特定的需求而搭建,很多大型金融机构倾向于使用私链。

联盟链则介于公链、私链之间。联盟链节点需要经过许可加入或被限定特定的用户才能加入,其系统由多个机构共同维护。联盟链可以共同制定一定的组织规则,规定对哪些成员开放哪些功能,或者规定链上信息的读、写及记账规则。

联盟链也需要达成共识,但与公链比较,联盟链节点较少,达成共识的效率较高、记账无成本或成本很低、因权限设置可最大限度保护隐私等。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各节点达成共识的过程也是一个互相监督的过程,但仍然存在“共谋”风险,所以需要制定一些线下管理规则以约束各节点的行为,并适度引入社会化治理才能够防患于未然,比如附加额外条件确认可信任节点、引入类似董事会一样的监督机构等。

表4.1 公链、私链和联盟链的比较

图示

目前,联盟链的应用较多,Linux基金会于2015年以推进跨行业的区块链技术应用为目标,创建的Hyperledger(超级账本)项目,2021年较热的瑞波币、天秤币(Libra)都是联盟链。

区块链在横向分类的同时也在纵向演化,即从区块链1.0演化到区块链2.0,未来可能会有区块链3.0。如果我们将支撑比特币系统的区块链称为区块链1.0的话,那么以智能合约为核心的以太坊则可被称为区块链2.0。

以太坊创始人维塔利克·布特林(昵称:V神)认为,既然比特币区块链可以优秀地记录“谁拥有比特币”,就应该可以记录其他任何行为,这一思路就是比特币应用范围的拓展。他在《以太坊白皮书》中认为区块链记录比特币归属的方式就是记录比特币的某种状态,称比特币的这个系统就是一个状态转换系统,比特币区块链就是一个状态机,由交易驱动其状态发生变化,再由区块链的“区块”表达某个时间点的产权所有情况,如果发生交易,则状态发生改变。

如果将比特币换成其他物品,应该也可以使用区块链技术记账,以表达对其他物品的所有权。再延展一点考虑,如果这种记账不是针对币或代币的所有权,而是针对某种行为是否履约的记录呢?维塔利克·布特林应该在这个时候想到了尼克·萨博,“智能合约”概念最早的发明人。

早在1995年,知名的计算机科学家、法学家、密码专家尼克·萨博率先提出了“智能合约”这个概念,他给智能合约是这么定义的:“智能合约是执行合同条款的计算机化交易协议。设计智能合约的总体目的是执行一般的合同条款,最大限度地减少恶意或意外的情况,且最大限度地减少使用信任中介。”

这位尼克·萨博真是牛人,除了提出智能合约的概念之外,他还在1998年发明中心化的比特黄金。

按照他的观点,智能合约应该实现合同条款的自动执行。比如,你订购了一批原材料,约定先支付20%订金,一个月内发货,货到支付余款。如果把这些写进智能合约,则不需要人为操作,订金、发货和余款由代码自动执行,这就是智能合约。

可见,智能合约的本质与我们现实生活中的智能家居类似,都是通过代码自动执行约定的条款或指令。(https://www.daowen.com)

如果比喻得更确切一点,就类似我们住房按揭贷款的自动扣款协议,到了扣款日就会自动从账户中扣走当月应该偿还的本金和利息,这个“按揭贷款协议”在执行时就是一个初级版本的智能合约。

不过这个智能合约并未完全实现萨博的目标,他除了希望合约自动执行之外,还有一个目标是尽量减少信用中介,银行的按揭扣款是有中介的,那就是银行本身。这种智能合约在某种程度上类似前文提到的信息化,而非我们追求的数字化,但考虑到以当时的互联网条件,这已经是一种巨大的进步了。

信任是协议执行的基础。社会学家林·扎克认为人类社会的信任要么来源于血缘与身份,要么来源于历史和文化,要么来源于制度和法律。

在区块链之前的智能合约最难解决的还是信任问题,所以任何智能合约都必须经由一个第三方,由第三方背书来建立信任。区块链的诞生让信任不再成为难题,故而推动了智能合约的再发展。

维塔利克·布特林借助区块链的特征创造出来以太坊,并让以太坊作为底层引导大家在上面编写智能合约,从而实现“代码即制度,代码即法律”的非感情信任,非感情信任则是未来人与机器、人与虚拟人、虚拟人之间进行各项互动的基本准则。

维塔利克·布特林的想法是非常棒的,他让区块链从1.0的“大账本”功能迅速升级为2.0版本的“去中心化信任”功能。然而,意想不到的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以太坊的出现大大降低了人们发行数字货币的门槛,这使得很多人在以太坊上利用简单的智能合约代码发行空气币。以去中心化应用平台为目标的以太坊,一时间成为币圈的代币之母,确实令人哭笑不得,或许这就是万物发展的必经之路吧,要先混乱,才能再重新发现其中的价值。

由于大家对区块链未来的判断不一致,甚至对区块链技术本身的理解不到位,使得在区块链这个行业中的创业者良莠不齐,像维塔利克·布特林这样有理想、有能力的人少之又少,维塔利克·布特林将区块链带到了2.0阶段虽属实至名归,但也未能达到其理想的目标。

那么,区块链的发展方向到底在哪里呢?借鉴互联网的发展过程,我们会更加容易预测区块链的发展趋势。

最初,互联网刚刚诞生之际,大家能够在中国看到美国的新闻就已经很开心了,这个阶段大家最主要的需求是“信息传递速度加快”,普通的企业与互联网之间的关系不大。多数人在那个阶段认为,互联网是互联网公司的事,比如四大门户网站,与传统企业没有关系。

这个阶段就像现阶段的元宇宙和区块链,普通百姓总觉得比特币那是币圈的事,以太坊、EOS那是链圈的事,了不起是从事国际金融行业的业内人士偶尔接触到DeFi等相关应用。

互联网发展的第二个阶段是企业IT化或信息化阶段,这个时候部分企业认识到OA、CRM、财务管理软件、MIS系统,甚至ERP等系统对企业经营的帮助,于是纷纷成立IT部门推进企业信息化。这个阶段,有资金实力进行信息化改造的企业多数是大型或超大型企业,因为任何一个系统都要根据企业的需求定制化开发,这不是一个小工程。

这个阶段可以对应区块链2.0阶段发展成熟的时期,当部分企业意识到智能合约和通证的重要性时,便会找专业技术人员开发相关的应用以满足自身场景需求,但这种定制化开发确实成本不菲。

互联网发展的第三个阶段是应用全面SaaS化阶段,即“软件即服务”,互联网在这个阶段的使用成本开始大大降低,无数应用全方位走进“寻常百姓家”。正如钉钉、企业微信、华为云服务等,企业无论大小,只需要开个账号,就能够享受十年前只有大企业才能雇人开发的大型管理软件。

互联网发展的这个阶段可以对应区块链3.0,即从定制化开发向BaaS(Blockchain as a Service)转型,各种应用需求最终会催生软件从业者根据不同的场景开发不同的BaaS系统,从而能够让中小企业以较低的成本享用区块链带来的便利。

个人认为,区块链3.0最重要的特征不应该是对区块链底层逻辑的改变或重新改写,而应该将精力集中在应用层,即BaaS就是区块链3.0。

由此可见,我们可以将区块链从1.0到3.0的进化用图4.7来描绘:

图示

图4.7 从电子现金到数字社会

如果我们说区块链1.0是比特币的大账本,区块链2.0是智能合约,那么区块链3.0就是一个区块链应用云平台,它应该是由全球计算机组成的一个价值互联网。

“账本+网络=区块链1.0”,即电子记账系统;“账本+网络+协议+通证=区块链2.0”,即智能合约系统;“账本+网络+协议+通证+Baas=区块链3.0”,即数字社会。

也就是说,区块链3.0将与我们称之为元宇宙的数字社会有机统一在一起,甚至可以说区块链3.0就是以元宇宙为核心的数字社会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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