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智未来
行文到这里的前一天,一位大学同学来访,席间聊到元宇宙。由于我们读大学时的本科专业是动力工程,而这位同学多年来一直在动力工程领域深耕,所以对元宇宙知之甚少。
于是他向我提出一个问题,那就是希望我能够用最简单的语言说清楚元宇宙是什么。我觉得这个要求特别棒,真正内行的人一定可以用简单的语言表达出深奥的道理。
我尝试着满足他的要求,于是有了下面这段对话(同学叫易岷,以下简称“易”):
易:你能否用最简洁的语言让我了解什么是元宇宙?
我:元宇宙本质上是一种未来社会形态,是某些企业或媒体为了博取眼球而造出来的概念。这种社会形态就是万物均数字化之后,再由人工智能驱动数据形成的一种虚实相融情景。所以,元宇宙的基础是万物皆数字,包括生命体、非生命体,甚至人类的思想都可能会被数字化。
易:数字化的精确定义是什么?
我:比如我们描述汽车发动后加速,这不是数字信号,是定性描述;如果我们说汽车从静止向东偏北30度的方向直线加速,加速度保持不变的情况下10秒的时间加速到100km/h,这就是使用数据来描述状态。但这还不是数字化,这是定量描述中的模拟信号,真正的数字化是使用“0、1”比特来表述任何现实世界的物体、状态、动作,这就是万物皆数字。
易:这个是有可能的,之后呢?
我:之后就是人与数字对象之间的互相理解与沟通,简称为人机交互。路径有两条,一条是模拟信号数字化,正如我们上面所讲;另外一条路径是数字信号模拟化,就是如何让数字对象理解人的语言、行为、思想,并能够像人一样和物理世界中的人展开“自然交流”。第一条路径涉及的技术是可穿戴设备、脑机接口等;第二条路径涉及的技术是AR/VR、虚拟人等。通过第一条技术路径,机器可以读懂人;通过第二条技术路径,人可以“看到”虚拟人和虚拟世界中其他的物。当人与数字对象可以充分理解并自由交流之后,便形成了元宇宙世界的几个主角,那便是物理世界中的人、人在虚拟世界的化身Avatar、数字原生人(借用小冰公司的称呼叫AIbeing)和智能机器人。这四类人之间的互动将构成元宇宙的基本范式。
易:我认为模拟数字化是根本路径,是ending,因为数字的效率要远高于模拟。
我:你说得没错,但那是远景,其中最难翻越的一道大山是“人”自己的感受。人的语言、感情等都属于模拟信号一类,如果要将这些全部数字化就要考虑到人类自身的感受。毕竟科技要为人类服务,如果人类感受不好,虽然不会改变科技发展的最终方向,但肯定会延缓这项科技的发展进程。
易:如果某一天智能机器人要伤害人类怎么办?
我:你这个问题问得太棒了!这就涉及元宇宙的社会运行规则——区块链技术。任何数字对象在元宇宙世界中“存活”必须有Token,这个Token就像我们玩游戏时某个角色的“生命数值”一样,当数字对象用完了自己的Token,它也就无法“存活”在数字世界中了,智能机器人也是一样。而这个Token的生成、消耗则通过区块链“行为即合约”的智能合约技术来完成。智能合约最强大的功能就在于它可以让数字世界中的任何数字对象的行为都和物理世界中的“人生”类似,“只有直播,没有彩排”,也就是数字对象的每一分、每一秒也不可“回头覆盖”,因为区块链的这种唯一性、不可篡改性和分布式结构的特点,使得区块链和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Web3.0是元宇宙的规则制定者。只要是在这个架构之上的任何数字对象的行为都和Token值挂起钩来,如果数字对象的行为花费太多Token,它就只能走向死亡之路。比如杀人这种事一旦将要发生,便可以一次性扣光Token值,让这个数字对象立即在网络上“社死”。
易:这套规则谁来制定?
我:算法。所以说,元宇宙时代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算法、算力、物联网、5G等技术都发展到一个阶段才可以实现的数字社会形态。我认为人类社会从采集时代、农业时代到工业时代都属于模拟社会,只有到了万物皆数的元宇宙时代,人类才正式进入数字社会,而数字和智能的结合就形成了元宇宙,也就是“数智社会”。数智社会的主宰者就是“算法”,即“代码即法律,算法即规则”。
易:这个算法是由谁来编写的呢?
我:正如我们刚才所言,在数字世界中,代码即法律,算法即规则。算法将由谁来编写这个问题就像“现实世界的法律由谁制定”是同一个问题。人类从原始社会走到今天,法律的制定权一直在变化,我们称这个过程叫“演化”,但有一个趋势是明显的,就是权力越来越分散。这个趋势在计算机世界中叫作“分布式存储”,也就是通过分布式存储和多节点控制,再经过长时间的演化,数字世界一定可以诞生出一套完整、合理的算法编写规则。
易:如果这么说算法、算力等技术也算是元宇宙的一部分?
我:从本质上来说,元宇宙不是技术,它是一种社会形态,是社会数字化之后的一种表现形式,我把这种社会形态称为“数智社会”。但要达到这个“形式”必须有相关的技术支撑,这些技术支撑又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元宇宙的专用技术,一类是通用技术。专用技术是指这些技术是元宇宙的基本框架,没有不行,像我们前面讲到的区块链和人机交互技术;而通用技术是指目前已经发展得较为成熟,且在各个领域都得到广泛应用的技术,类似你刚才提到的算法、算力、物联网、6G等。业界经常提到的“BIGANT”中就既包含了专用技术,也包含了通用技术。如果不加以区分,会让人有“元宇宙是个筐,什么技术都能往里装”的感觉,按我的定义,交互类、规则类技术是元宇宙专用技术,而算法、算力、通信、半导体等技术则属于通用技术范畴,至于通用技术是否为元宇宙的一部分,我的回答是它们属于广义上的元宇宙,并非狭义上的元宇宙。
易:这么说我就明白了。那元宇宙对我们人类有什么用?如果没用,干吗搞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https://www.daowen.com)
我:你说得太对了。元宇宙一定要对人类有用,它才能快速发展,也才能够有价值。就像人体内的细菌,如果对人类没有价值,它们就不可能存活,这种状态叫共生。元宇宙也一样,它无论是对企业还是对个人都有非常大的价值,业界称这两种应用领域分别是企业元宇宙和消费元宇宙,简单地说就是ToB和ToC应用。评价一项技术或创新是否有价值,可以看两点:一是看能否提升效率,即减少沟通对象之间的时空距离;二是看能否提升体验,即丰富人的感性世界。元宇宙对企业来说可以通过虚拟空间大大减小沟通对象的时空距离,对个人来说就可能增加很多人和人不见面就可以实现的场景。你想象一下,如果某一天坐在你对面的是我的Avatar,我们不见面也可以像这样聊天,这种感觉是不是很酷?
易:万物皆数,越想越有道理。
我:这是两千多年前的毕达哥拉斯提出来的,不过当时他的意思和数字社会时代的万物皆数是不同的意义,我这仅仅是借用他的词汇来表达,不过这正好就是元宇宙的根基所在。
沟通过后,易岷表示他对元宇宙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当然这种认识仅仅是我传达给他的一种印象而已,到底是否准确,确实还未可知。
所有的预测必然都有一定的风险,正如全球各地的大咖对元宇宙的认识也是“千人千面”一样。
可穿戴计算之父、多伦多大学教授Steve Mann认为,元宇宙是由感知传感器(如雷达、声呐、麦克风、摄像头)及其感知能力定义的,他称之为元视觉、元感知、元监控、元成像、元测量(Metavision、Meta-sensing、Metaveillance、Metaveillography、Metaveillogrammetry),这些多元模块合在一起,就是元宇宙。
华盛顿大学教授Thomas A. Furness III认为元宇宙是连接全世界公民思想和心灵的现代交通系统(Transportation System),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全球化分布的多维度、多感官的通信和交互媒介,通过元宇宙的“媒介”传递“信息”,有无数的实际应用均可落地实现。
Meta增强现实硬件负责人Caitlin Kalinowski则认为元宇宙是社交技术的下一代进化,它并非特定的数字场所,而是代表着一种共享信息的方式。进一步讲,元宇宙将是一系列数字空间,是彼此连接、可以轻松切换的沉浸式3D体验。它可以让你和不能在现实中在一起的人,做不能在现实中一起做的事。在元宇宙中,你几乎可以做你能想象到的一切—与朋友和家人团聚、工作、学习、娱乐、购物、创造,以及那些用电脑和手机完全无法提供的全新体验。
无论是我对元宇宙的理解还是各位大咖对元宇宙的“定义”,我们基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那就是元宇宙的定义虽然不一定很容易给出,但其几个基本特征业界基本已经达成一致,那就是:
一、元宇宙是一个基于数据和现代通信技术的、虚拟对象和实体对象在算法、算力加持之下可以实现无缝交流的新型社会形态,这一特征我们可以将其定义为“虚实相生”。
二、在元宇宙中,人们可以实现跨空间的在线交流,虚拟对象和实体对象在元宇宙中是完全平等的,他们有自己的人格、自己特定的ID,他们的行为本身就是价值,这一特征我们将其定义为“价值互联”。
三、元宇宙通过分布式结构,虚拟对象和现实对象的自主创新,将会形成一种类似于“物竞天择”一般的自然演化,最终的社会形态并非线性的、可预知的,这一特征我们将其定义为“涌现结构”。
通过以上特征,如果非要使用一句话给元宇宙下个定义,我认为应该是这样的:元宇宙是一个建设在万物数字化基础之上的,通过一系列智能技术实现虚拟和现实世界的充分理解和无缝沟通,最终形成的一个以分布式“涌现结构”为基础、以“价值互联”为规则、以“虚实相生”为形式的新一代立体、沉浸式数智社会新形态。
在这种社会形态中,生命体和非生命体在其中将像游戏中的角色一样共同生活,正如俗语所言:“人生如戏。”
可以想象,假设上帝真的存在,他便是世间万物“游戏”的开发者和行为规则制定者,所以人生在上帝的眼中确实就是“游戏”。
且这种人生游戏与我们熟知的“游戏”也有很多相似之处。首先,游戏需要角色,而社会中的每个人是天然的“角色”;游戏需要制定规则,社会上大至道德、法律,小至合约、口头协议等均是规则;游戏中有装备高低,社会上有贫富贵贱。
当然,人生与游戏也有两大不同点。一是游戏有输赢,且输赢多数能够量化,而人生虽然有不同的经历,但只有生命的终结,没有本质上的输赢。其二,人生的社会规则并非由“上帝”制定,而是在漫长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而游戏的规则多数则是由游戏开发者制定出来的。
元宇宙时代,有虚拟角色参与进来的“数智社会”则将人生与游戏有机地融合起来。
以区块链和Web3.0为底层的游戏结构将不存在“规则制定者”这个角色,所有规则都将是在角色互动的过程中自发形成或被约定好的;这种规则将不再规定输赢,而是通过角色的体验、Token值的多少代表“游戏”中每个角色的生命能力,当数字角色的“Token”归零之时也便是数字生命的终结之日。
这也许就是元宇宙的终极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