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一、编制目的

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常有可能因锐器伤等职业暴露而引发血源感染的危险,为使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能够得到有效的预防处理,降低传染性疾病感染的危险,保障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等相关文件,制定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