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 戊戌)19岁

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 戊戌)19岁

6月 清光绪帝接受康有为(1858—1927,广东南海人,光绪进士)、梁启超(1873—1929,广东新会人,举人出身)启奏,宣布维新变法。李叔同赞成康梁之说:谓“老大中华帝国非变法无以图存”。又刻印章“南海康君是吾师”。(康有为,又名康南海)

10月 百日维新失败,康梁逃亡海外。李叔同因外传“康梁同党”,而被迫中止天津县学学业,奉母携眷避祸上海,赁居法租界卜邻里(今上海金陵东路),赖申生裕钱庄之“李家柜房”,支付日常生活费用。

11月 去上海南市青龙桥城南草堂。加入许幻园、袁希濂等发起,张蒲友孝廉任评卷之“城南文社”。首次会文《拟宋玉小言赋》,即“写作俱佳,名列第一”,博得评卷者嘉许。(袁希濂《余与大师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