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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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0月28日,中国共产党南昌航空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举行,选举产生中共南昌航空大学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制定《作风建设实施方案》《巡察工作暂行办法》,修订《关于单位创收收入申报暂行规定》。制定《新任处级干部任前廉政教育实施办法》,做到任前廉政教育全覆盖。
2019年贯彻落实省管高校纪检体制改革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7月调整学校纪委内设机构和编制。学校纪委设置综合办公室、监督检查室等2个内设机构,编制数核定为9个。撤销原纪检监察室(纪委办公室)及其内设机构综合业务科和审查调查科。
2019年制定《南昌航空大学纪委工作运行机制(试行)》,紧盯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合同签订工作专项检查、基建维修项目专项检查以及科研经费、双一流经费管理廉政风险防控专项检查。(https://www.daowen.com)
2020年再次对学校纪委内设机构进行调整。学校纪委所属综合办公室、监督检查室调整为学校内设的党政管理机构,副处级建制、职责不变,综合办公室更名为纪委综合办公室;纪委综合办公室下设综合科、审理科,监督检查室下设信访科、监督科;学校纪委不作为学校内设机构,原有总编制数不变。
2020年制定《关于开展政治谈话,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办法》,实现学校党员处级干部政治谈话“全覆盖”。
2021年,贯彻落实省管高校派出监察专员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及试点工作文件精神,6月挂牌江西省监委驻南昌航空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与中共南昌航空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校纪委编制、内设机构、职数仍延续现有设置,明确监察职责,赋予监察权限。12月完成修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内部管理工作制度,制定谈话等监察措施使用审批暂行办法、靶向监督暂行办法以及嵌入式监督暂行办法,建立完善制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