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立于1927年8月1日,是中国共产党缔造和领导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军队,是武装力量的主体。解放军由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组成。其中现役部队是国家的常备军,包括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和联勤保障部队,主要担负防卫作战任务,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预备役部队是以现役军人为骨干、预备役人员为基础,按规定体制编制组成的部队。预备役部队列入人民解放军序列,归指定的现役部队指挥或单独遂行作战任务。
(一)陆军
陆军由步兵、装甲兵、炮兵、防空兵、陆军航空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电子对抗兵等兵种,以及特种部队和各种专业兵组成。陆军是主要在陆地遂行作战任务的军种,可与其他兵种联合作战,也可单独作战。
根据总的战略意图,独立或协同海军、空军完成陆地歼灭敌人的任务;组织指挥本部队独立的或以陆军为主的地面作战行动;拟制陆上作战计划,组织协调战区内陆军、海军、空军三军部队的联合作战行动和演习;直接领导所属陆军部队的组织建设、军事训练、行政管理、政治工作和后勤保障等方面;领导战区内的民兵、兵役、动员、人民防空和战场建设等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的主要作战部队实行“集团军—旅—营”体制,充实兵种作战力量,减少指挥层级,降低合成重心。
步兵的武器装备主要由摩托化步兵、机械化步兵和一般步兵装备构成。摩托化步兵装备有各种输送汽车,具有快速机动能力,能乘车机动、徒步战斗;机械化步兵装备有步兵战车、装甲输送车,具有较强的火力、机动能力和装甲防护能力,便于与坦克配合作战,既可乘车战斗,也可徒步战斗;步兵的武器主要有手枪、自动步枪、冲锋枪、机枪、手榴弹、火箭筒、迫击炮和无坐力炮等,这些武器重量轻,便于携带、操作和近战。炮兵的武器装备,主要有多种口径的加农炮、榴弹炮、加农榴弹炮、火箭炮、地地战役战术导弹和反坦克导弹等。装甲兵的武器装备有坦克、自行火炮和装甲车辆等。坦克分为主战坦克和特种坦克,主战坦克有多种型号的重型、中型和轻型坦克;特种坦克和其他战斗车辆有水陆坦克、扫雷坦克、装甲侦察车和步兵战斗车、装甲输送车等。防空兵的武器装备主要分为高射武器和防空导弹,高射武器有高射机枪和各种口径的高射炮,防空导弹有单兵便携式防空导弹、车载四联装防空导弹、野战防空导弹等。陆军航空兵的武器装备主要有攻击直升机(也称武装直升机)、运输直升机和其他类专用直升机。部分直升机除装备航空枪炮外,还可携载多种航空炸弹、航空火箭弹、导弹等。此外,陆军还装备有电子对抗兵装备的电子侦察设备、电子干扰机和电子伪装器材;工程兵装备的地雷、爆破、筑路、渡河、桥梁、伪装、野战供水、工程侦察等器材设备;防化兵装备的核观测、化学侦察、洗消、喷火和发烟等技术器材和设备;通信兵装备的多种型号的短波、超短波电台,单边带电台,超短波接力机、载波电话机、收讯机等通信联络和自动化指挥的器材设备。
(二)海军
海军是以舰艇部队为主体,在海洋上作战的军种。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于1949年4月23日组建。
人民解放军海军,由水面舰艇部队、潜艇部队、海军航空兵、海军岸防兵和陆战队等兵种和各种专业兵组成。海军是主要在海洋上遂行作战任务的军种,可与其他军兵种联合作战,也可单独作战。潜艇部队编有常规动力潜艇部队和核动力潜艇部队,具有水下攻击和一定的核反击能力。担负战略核反击任务的核动力潜艇部队,直接由中央军委指挥。水面舰艇部队编有战斗舰艇部队和勤务舰船部队,具有在海上进行反舰、反潜、防空、水雷战和对岸攻击等作战能力。海军航空兵编有轰炸航空兵、歼击轰炸航空兵、强击航空兵、歼击航空兵、反潜航空兵、侦察航空兵部队和警戒、电子对抗、运输、救护、空中加油等保障部(分)队,具有侦察、警戒、反舰、反潜、防空等作战能力。海军岸防兵编有岸舰导弹部队和海岸炮兵部队,具有海岸防御作战能力。海军陆战队编有陆战步兵、炮兵、装甲兵、工程兵及侦察、防化、通信等部(分)队,是实施两栖作战的快速突击力量。
人民解放军海军领导机关领导所属部队的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工作,参与联合作战指挥,组织指挥本部队独立的或以海军为主的海上作战行动。人民解放军海军下辖东海战区(东海舰队)、南部战区(渤海舰队)、北部战区(北海舰队)。舰队下辖保障基地、舰艇支队、航空兵师和水警区等。舰艇支队(相当于师级)下辖大队(相当于团级)、中队(相当于营级),如驱逐舰支队、护卫舰大队、导弹快艇中队等。航空兵师下辖飞行团、大队(营)、中队(连)。
水面舰艇主要由多种型号的驱逐舰、航空母舰、护卫舰、多种型号的导弹艇、护卫艇、鱼雷艇、导弹护卫艇、猎潜艇、扫雷艇、布雷艇、登陆舰艇、气垫船以及其他专业勤务船构成。舰艇上的武器装备主要有各种舰炮、舰舰导弹、反潜武器和舰空导弹,有的舰上还有舰载直升机。潜艇部队的装备,主要有国产的多种型号的普通动力、核动力的鱼雷潜艇和导弹潜艇,以及引进的部分常规动力潜艇。艇上的武器装备有鱼雷、水雷、巡航式导弹、弹道导弹等。海军航空兵的装备,主要有歼击机、歼击轰炸机、轰炸机、强击机、侦察机、反潜机等。机载武器有航炮、航空火箭弹、航空炸弹、空空导弹、空舰导弹、鱼雷和深水炸弹等。海军岸防兵的装备,主要有多种类型的岸舰导弹和自动化火炮。海军陆战队的装备,主要有自动化的步兵武器、反坦克导弹、防空导弹、各种火炮、火箭炮以及舟桥、冲锋舟、气垫船、水陆两用坦克、装甲输送车和特种装备等。这些装备是按照两栖作战的要求而编配的,具有两栖化、装甲化、信息化、轻型化特点。
(三)空军
空军是由航空兵及地空导弹兵、高射炮兵、空降兵、雷达兵等兵种和各种专业兵组成。空军是主要在空中遂行作战任务的军种,可与其他军兵种联合作战,也可单独作战。1949年11月11日人民解放军空军正式建立。
人民解放军空军现役部队,主要由航空兵、地空导弹兵、高射炮兵、空降兵以及通信、雷达、电子对抗、防化、技术侦察等专业部(分)队构成。航空兵是空军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作战力量,包括歼击航空兵、强击航空兵、轰炸航空兵、侦察航空兵、运输航空兵等。地空导弹兵是装备地空导弹、执行防空任务的兵种,通常与歼击航空兵、高射炮兵共同行动。高射炮兵主要用于防空作战,歼灭敌空中目标,协助歼击航空兵夺取制空权。空降兵是以机降或伞降方式介入地面作战的兵种,由步兵、装甲兵、炮兵、工程兵、通信兵及其他专业部(分)队组成,主要任务是夺取敌纵深内的重要目标或地域。
空军任务是组织国土防空和要地防空作战,保卫国家领空和重要目标的空中安全;组织独立的空中进攻作战;在联合战役中,独立或协同陆军、海军和火箭军作战,抗击敌人从空中入侵,或从空中对敌实施打击。空军具有快速反应、高速机动、远程作战和猛烈突击的能力,既能协同其他军种作战,又能独立遂行战役、战略任务。空军是现代立体作战的重要力量,能对战争的进程和结局产生重大影响,在中国国防和未来信息化局部战争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人民解放军空军领导机关领导所辖部队的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工作,参与联合作战指挥。空军下辖东部战区空军、南部战区空军、西部战区空军、北部战区空军、中部战区空军等,军区空军下辖航空兵师、地空导弹师(旅、团)、高炮旅(团)、雷达旅(团)以及其他保障部队,在重要方向和重点目标区设有师级指挥所。航空兵通常按师、团、大队、中队体制编成,航空兵师一般下辖数个航空兵团和驻地场站,航空兵团是基本战术单位。地空导弹兵、高射炮兵通常按师(旅)、团、营、连体制编成。空降兵按军、师、团、营、连体制编成。
空军主要由国产的多种型号歼击机、轰炸机和引进的第三代战斗机等机型组成。机载武器除航炮外,还可携载航空火箭弹、航空炸弹和中、近距空空导弹,可用在中距拦射和近距格斗中歼敌航空器。轰炸航空兵的装备,主要有不同型号的轰炸机,可携载各类常规炸弹、制导炸弹,也可携载核弹和照明弹、烟幕弹、照相弹等辅助炸弹。强击航空兵的装备,主要有不同型号的强击机。机载武器有航炮、航空火箭弹、航空炸弹等。侦察航空兵的装备,主要有多种型号的侦察机。机载设备有航空照相机、侧视雷达、电视和红外侦察设备等。运输航空兵的装备,主要有不同型号的运输机和直升机。此外,还装备有电子战、空中加油等各种专业飞机。地空导弹兵,主要装备有多种类型的地空导弹,是全天候、大空域、多通道、自行式防空导弹系统,可用于抗击敌大规模空袭和在强电子干扰条件下,抗击不同高度的集群目标及巡航导弹。高射炮兵,主要装备有大、中型口径的高炮。空降兵主要装备有各种单兵武器、火箭筒、便携式防空导弹、榴弹发射器,各型激光、红外、热成像侦察器材,还装备有卫星通信车、北斗系统、雷达、电子对抗、防化等专业技术兵种武器。
(四)火箭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于2015年12月31日正式成立,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的军种,由第二炮兵更名而来。这是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着眼实现中国梦强军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的战略举措,必将成为中国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载入人民军队史册。(https://www.daowen.com)
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前身第二炮兵,成立于1966年7月1日,由毛泽东主席批准,周恩来总理亲自命名,由中央军委直接掌握,是中国实施战略威慑的核心力量,主要担负遏制他国对中国使用核武器、遂行核反击和常规导弹精确打击任务。这支掌握着“大国利剑”的神秘部队从诞生伊始便肩负着保障中华民族根本生存利益的重任,可以说,对于潜在的敌对势力而言,是震慑敌人的最有力撒手锏。
2015年12月31日,中央军委举行仪式,将第二炮兵正式命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并授予军旗,第二炮兵也由原来的战略性独立兵种,上升为独立军种。从“第二炮兵”到“火箭军”,这反映了中国核力量发展历程的重大变化。
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是我国战略威慑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大国地位的战略支撑,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石。中国始终奉行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原则,坚持自卫防御的核战略,核力量始终维持在维护国家安全需要的最低水平,中国的核政策和核战略是一贯的,没有任何变化。火箭军按照核常兼备、全域慑战的战略要求,增强可信可靠的核威慑和核反击能力,加强中远程精确打击力量建设,增强战略制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火箭军。
(五)战略支援部队
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于2015年12月31日正式成立,是中国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之后的第五大军种。
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新型作战力量,是新质作战能力的重要增长点,主要是将战略性、基础性、支撑性都很强的各类保障力量进行功能整合后组建而成的。成立战略支援部队,有利于优化军事力量结构、提高综合保障能力。
在调整军委总部体制、实行军委多部门制、形成军委管总格局过程中,出于精简机构和人员、理顺指挥关系等方面的考虑,决定将原总部直属的情报、技侦、电子对抗、网络攻防、心理战、通信等方面的力量分离出去,建立新的指挥和管理体制,将它们整合到一起,称“战略支援部队”。新成立的战略支援部队包括情报、技术侦察、电子对抗、网络攻防、心理战五大领域。
(六)联勤保障部队
中央军委联勤保障部队于2016年9月13日成立,是实施联勤保障和战略战役支援保障的主体力量,是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组建中央军委联勤保障部队,标志着具有中国人民解放军特色的现代联勤保障体制的正式建立。
中央军委联勤保障部队直属于军委领导,在体制上与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平行。联勤保障部队是实施联勤保障和战略战役支援保障的主体力量,是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决听党指挥,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弘扬优良传统,加强作风建设,纯正部队风气,始终坚持部队建设正确政治方向。要聚焦能打胜仗,牢固树立战斗队思想,坚持战斗力标准,深化军事斗争后勤准备,加快融入联合作战体系,积极开展实战化训练,提高一体化联合保障能力,确保随时拉得出、上得去、保得好。要锐意改革创新,大力推进改革,优化制度机制,提高管理科学化水平,培养高素质新型人才,推动军民深度融合发展。要优质高效保障,强化服务意识,改进保障方式,严格政策制度,做好供应保障,服务官兵、服务战斗力、服务部队建设,不断为强军兴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七)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区
2016年2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区成立大会在北京举行,习近平向各战区授予军旗发布训令,正式建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区。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区是东部战区、南部战区、西部战区,北部战区、中部战区五个战区的总称,由中央军委建制领导。
战区作为本战略方向的唯一最高联合作战指挥机构,按照平战一体、常态运行、专司主营、精干高效的要求,履行联合作战指挥职能,担负应对本战略方向应对安全威胁、维护和平、遏制战争、打赢战争的使命。
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下辖东部战区陆军、东部战区海军、东部战区空军。负责领导和指挥驻江苏、福建、浙江、上海、安徽、江西等6个省级行政区内的武装力量。东部战区陆军下辖第71、72、73集团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下辖南部战区陆军、南部战区海军、南部战区空军。负责领导和指挥驻广东、广西、湖南、云南、贵州、海南等6个省级行政区内的武装力量及解放军驻港、澳部队。南部战区陆军下辖第74、75集团军和。
中国人民解放军西部战区。下辖西部战区陆军、西部战区空军。负责领导和指挥驻四川、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重庆等7个省级行政区内的武装力量。西部战区陆军下辖第76、77集团军和。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部战区。下辖北部战区陆军、北部战区海军、北部战区空军。负责领导和指挥驻辽宁、山东、黑龙江、吉林、内蒙古等5个省级行政区内的武装力量。北部战区陆军下辖第78、79、80集团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下辖中部战区陆军、中部战区空军。负责领导和指挥北京、河北、天津、河南、山西、陕西、湖北等7个省级行政区内的武装力量。中部战区陆军下辖第81、82、83集团军。
五大战区更加注重把陆军、海军、空军和火箭军等军种整合在一起,构建军队联合作战体系,增加机动力和联合指挥作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