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凝聚力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我国的国家凝聚力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吗?我的回答是肯定的。国家的凝聚力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国家凝聚力的持续增强并不是同一个概念。国家凝聚力的可持续发展,有不断增强的时期,也有平稳发展的时期。这个过程充分体现了马克思哲学中辩证唯物主义的质量互变规律。量变达到一定的程度,就会发生质变,两者之间有一个度,达到这个度时并不是质变的结束,而是质变的开始。在国家的人民需要发生质的变化,国家满足人民需要的能力也发生同步变化时,国家凝聚力的发展也进入强化的新时期。同样,进入强化的新时期,并不是强化的结束,而是强化的开始。强化过程结束,然后进入新的量变积累时期,这时,国家凝聚力也进入平稳发展的时期。这也标志国家凝聚力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周期。一个关键的问题是,我国能否使满足人民需要增长的能力和人民需要增长变化的周期相平衡。只有需要和周期达到了平衡,国家凝聚力才能实现发展的可持续。(https://www.daowen.com)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论断。从国家凝聚力的发展过程看,也是推进国家凝聚力从发展、全面发展到全面增强的可持续发展过程。因为这个过程就是国家提升发展水平、提高发展能力,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由不平衡达到平衡,不充分达到充分的过程。在实现平衡和充分的过程中,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得到基本满足、满足、全面满足。与此同时,国家凝聚力也会出现从发展、全面发展到全面增强的过程。然后,双方都进入稳定的平衡发展时期。这个时期,也就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时期。需要指出的是,国家凝聚力的平衡稳定发展时期,不是国家凝聚力不强大了,而是国家凝聚力达到很高的强度之后,出现的一种均衡、稳定的运动。我们的国家凝聚力只有到了这个时期,才可以说实现了可持续发展,并最终实现国家凝聚力可持续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