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背景
德国于1995年施行的长期护理保险,是继健康(疾病)保险、职业灾害保险、年金保险及失业保险之后的第五种社会保险。德国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的历史背景主要有两个。
人口老龄化及社会结构的变迁是颁布长期护理保险的直接原因。德国联邦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德国的老龄化程度已列欧洲第一。估计到2050年,德国一半以上人口将超过50岁,1/3人口超过60岁[1]。(https://www.daowen.com)
财政压力则是实施长期护理保险法的根本原因。当时的四种社会保险均不为长期护理付费,德国居民主要通过其他相关社会保障体系来应对长期护理需求[2]。多数家庭往往无法承担高昂的护理费用及精神上的负担,不得不依赖社会救助,从而加重了当地的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