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介
法国“老年人自主行为能力分组模型”广泛应用于衡量老年人的自主能力或丧失自主能力的级别,衡量标准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身体机能和精神状态,包括10个方面;另一部分为社会行为能力和自主管理能力,包括7个方面。
1.身体机能和精神状态
身体机能和精神状态包括:协调能力、时空认知能力、盥洗能力、穿戴能力、进食能力、排泄能力、日常行动能力、室内活动能力、室外活动能力和报警能力。
(1)协调能力。分为两部分:交流协调和行为协调。交流协调:用语言完成正常交流。行为协调:能在肢体协调的状态下完成动作。
(2)时空认知能力。分为两部分:时间顺序辨认和空间方向辨认。时间顺序辨认:对一天时间的感知,对季节的感知,对年、月、日的感知。空间方向辨认:室内房屋和公寓的辨认,室外在新环境中辨别方向。
(3)盥洗能力。个人卫生的维持、日常洗漱、洗澡(进入浴缸或淋浴)等。洗澡分为两部分,其中上半身清洁主要为脸(包括刮胡子)、脖颈、手臂、手(包括手指甲)、背、腹部等;下半身清洁包括腿、私密处及双脚(不包括趾甲)等。
(4)穿戴能力。人体分为上半身、中半身、下半身三部分,上半身穿戴和头部、手臂部位有关的衣物;中半身穿戴和腹部、腰部及腰部以下部位有关的衣物(如系扣子、扣皮带、穿内裤);下半身穿戴和腿部及脚部有关的衣物(如穿裤子、鞋袜)。
(5)进食能力。包括处理食物的能力(如切牛肉、打开酸奶罐头和切水果等)和进食的能力(如吃面包、喝水等)。
(6)排泄能力。包括泌尿系统正常排泄和肛肠正常排泄。
(7)日常行动能力。起床、睡觉、入座等。
(8)室内活动能力。在室内各位置行动,包括完成从室内到门口的行动。(https://www.daowen.com)
(9)室外活动能力。在室外进行的一切活动(备注:到公园和花园呼吸新鲜空气不算在室外活动能力范围内)。
(10)报警能力(并非单指给警察打电话)。在需要报警(向司法、医疗等机构求救)时使用电话、警报、警铃及电子报警器。
2.社会行为能力和自主管理能力
社会行为能力和自主管理能力包括:自主管理能力、做饭能力、日常打扫能力、使用交通工具能力、购买能力、遵照医嘱治疗能力、自主安排活动能力。
(1)自主管理能力。分为三种类型(并不按照三个部分进行评级):管理自身物品、财产和处理重大事件的能力,了解货币的作用、货币的价值及物品的价值,能够填写各政府部门表格。
(2)做饭能力。包括准备工作及摆放餐具等与做饭相关的全套行为。
(3)日常打扫能力。包括所有日常打扫行为,如摆放物品、家具清洁、洗衣服等。
(4)使用交通工具能力。完成出门活动,不需要他人告知、提醒、解释、展示,能独立地用恰当的方式自愿出门。
(5)购买能力。有购买物品的意向,并且直接或间接地知道购买物品的方法。
(6)遵照医嘱治疗能力。遵照医嘱并且能够管理自己的行为并接受治疗。
(7)自主安排活动能力。有自主意向地进行多样化的独立日常活动或群体日常活动。不对活动的文化作用和智力作用进行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