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APA由省级地方政府负责管理,其受益者是全体老年人。具体的申请程序是:申请人在住所所属的市政府、省议会或与老年人事务相关的当地资讯点领取申请表,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后,社会医疗小组(至少由一名医生和一名社会工作者组成)将对申请人的生活自理能力丧失程度以及近亲护理人的“暂息需求”作出评估。如果经评估后,申请人的生活依赖性被列为等级表的1~4级之一,将向申请人推荐一项“援助计划”,开列详尽的需求清单以及维持居家生活所需的全部开支。例如,“援助计划”可以安排一名居家助理或者一名家庭接待人的报酬;提供交通或送餐补贴;提供技术援助和住宅适应改造措施;采用一项或数项“暂息措施”——临时寄住养老院、接待家庭或居家接替站等等。申请人可在10天内接受“援助计划”或要求修改接受“援助计划”,最后由省地方议会行政机构做出APA发放决定。(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