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扰素致甲状腺毒症
干扰素是一肿具有抗病毒、抗增殖及免疫调控作用的细胞因子。目前干扰素广泛运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丙型肝炎、AIDS等疾病的治疗。干扰素诱导的甲状腺炎已经成为接受干扰素进行抗病毒治疗的主要问题,可能导致干扰素治疗中断或用药减量[29]。
干扰素治疗后引起的甲状腺疾病是干扰素治疗的主要副作用,干扰素诱导的甲状腺炎包括自身免疫及非自身免疫甲状腺炎。自身免疫甲状腺炎包括:无临床症状的甲状腺自身抗体阳性、自身免疫性甲状腺功能减退和Graves病。非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包括破坏性甲状腺炎和甲状腺自身抗体阴性的甲状腺功能减退。多数研究显示,干扰素诱导的甲状腺炎主要表现为甲状腺功能减退,但部分患者也可表现为甲状腺毒症。文献报道的干扰素诱导的甲状腺毒症占2%~3%。干扰素致甲状腺毒症的原因主要为Graves病和甲状腺炎。一项研究显示干扰素诱导的甲状腺毒症中有69%由于Graves病导致,血清中可检测出TRAb。
干扰素诱导的甲状腺炎的发病机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①干扰素可以促进甲状腺细胞表明MHC-Ⅱ类分子的异常表达。②对甲状腺细胞的直接破坏作用。③参与T细胞的免疫紊乱及异常增殖。(https://www.daowen.com)
在患者接受干扰素治疗前,建议对患者的TSH、FT3、FT4、TgAb、TPOAb进行检测。既往有甲状腺疾病并不是干扰素治疗的绝对禁忌证,但需调整甲状腺功能至正常后再开始干扰素治疗。干扰素治疗期间,需定期随访患者的甲状腺功能,根据文献的建议,一般建议每8~12周复查甲状腺功能。多数患者的甲状腺毒症可仅仅表现为血清学甲状腺毒症,临床症状缺如。一旦患者出现心慌、怕热等甲状腺临床表现时,应该及时评估甲状腺功能。
如患者诊断为破坏性甲状腺炎,由于甲状腺毒症只是一过性的表现,通常运用β受体阻滞剂就可以控制甲状腺毒症的症状,如果诱发亚急性甲状腺炎则可能需要使用激素。如果使用β受体阻滞剂不能很好地控制甲状腺毒症的症状,或者甲状腺炎有进一步的发展,则可能需要停用干扰素治疗,并且在停药后4~6周重新评估甲状腺功能。当甲状腺功能恢复正常或进展为甲状腺功能减退时,可以继续开始使用干扰素治疗。甲状腺功能减退时需要使用L-T4进行替代治疗。如患者诊断为Graves病,需要使用抗甲状腺药物。短期内的治愈或缓解是非常困难的。由于抗甲状腺药物治疗Graves病时疗程长、容易复发,同时大剂量的抗甲状腺药物可进一步损伤肝脏。在使用干扰素治疗慢性肝炎时,部分学者认为使用放射性碘或手术治疗也许更适合这类患者[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