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Graves 眼病
(Graves’Ophthalmopathy,GO)
李玉姝 陈 蕾(https://www.daowen.com)
Graves眼病(Graves’Orbitopathy; Graves’Ophthalmopathy, GO)也称为甲状腺相关眼病(Thyroid-Associated Eye Disease, TED;Thyroid-Associated Ophthalmopathy, TAO),顾名思义是指与甲状腺疾病有关的眼病。世界医学史记载,5—8世纪(南北朝时期)拜占庭医学家Aetius的16卷医学巨著《Tetra-billion》中记述了突眼性甲状腺肿。1786年(清代乾隆年间)Parry首先描述了弥漫性甲状腺肿和突眼的联系。1932年Naffziger首次应用眶减压术治疗突眼。1834年Robert Graves描述了3例女性患者具有心悸、甲状腺肿和突眼综合征。1835年Graves又报道了1例女性患者,出现独特的双眼突出、睡觉时眼睑闭合不全的征象。1848年C.von Basedow描述了突眼是甲状腺引起的,并提出了突眼是眼眶内容物过度生长所致。1991年AP Weetman将其称为甲状腺相关眼病(Thyroid-Associated Eye Disease,TED;Thyroid-Associated Ophthalmopathy, TAO)。由于其最常见于Graves 病,因此有人对TAO与GO不作区分,互相通用。关于命名问题迄今仍然比较混乱,但严格地讲,TAO是大概念,GO 是小概念,即GO 只是TAO 的一种类型。TAO除了发生于Graves 病外,极少数也可发生于桥本甲状腺炎。GO 是一种由自身免疫系统紊乱引起的球后及眶周组织的浸润性病变,因为其与Graves 病的病因都源于甲状腺自身免疫,所以两者常相互并存或先后发病。临床上约50%的Graves 病患者可能有GO 表现,约40% GO 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亢)同时出现。另有40% GO 于甲亢之后发生,还有少部分患者有明显的GO 而不伴甲亢,称之为甲状腺功能正常性GO(Euthyroid Graves Ophthalmopathy,EGO)。本病发病后2/3 轻至中度病例可以自行缓解,20%病情稳定,14%病情加重,其中只有3%~5%的病例发展到极重度而威胁视力[1]。因为GO 的发生和发展与许多因素有关[2-3],比如吸烟、甲状腺功能异常以及不同的甲亢治疗方法等,所以GO 的治疗强调综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