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做法

一、主要做法

(一)大幅降低城镇地区落户门槛。2015年2月,洛阳市颁布实施《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并修订完善相关的户口管理办法。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的区分,实行城乡一元化户籍登记;全面放开县城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并将中心城区的落户条件放宽为参加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均可迁入。

(二)加快推进居住证制度落地。2016年2月,洛阳市出台《洛阳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改变过去以强制办理暂住证管理流动人口的做法,对流动人口的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做出规定,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基本权益和公共服务。推进居住证与医疗、教育、住房、社会保险、就业指导、便民服务等民生问题的衔接,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全力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市民待遇。

图示

图5-7 河南省洛阳市城镇化做法

(三)加大农民工住房保障。2013年5月,洛阳市出台规定,将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体系,之后又两次降低门槛,只要持有居住证且在本市无住房即可申请公租房。全市公租房分配给外来务工人员的比例超过30%。与此同时,财政还出资补贴外来人员在洛购房。凡在市中心区购买商品房的外来人口,可享受购房契税(房款1.5%)补贴、按揭贷款贴息及每套5000元现金补贴。(https://www.daowen.com)

(四)全面解决随迁子女就学问题。外来人口随迁子女就学主要通过城镇地区的公办学校解决。洛阳市中心城区近年来每年新增2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其中有3000名左右是随迁子女。洛阳市政府特别规定,随迁子女必须与其他城市居民子女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做到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市县两级财政每年为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额外支出6000万元左右,有力保障了随迁子女就学。

(五)多管齐下促进就业。近年来,洛阳本地农业转移人口留在本地就业的趋势明显。针对返乡农民工数量逐年增加的趋势,洛阳在加大劳动力培训力度的同时,以小额贷款和电子商务为抓手,力促返乡人员在城镇地区聚集。以宜阳县为例,5年来共发放5亿元左右的小额贷款,扶持6000余名返乡农民工、下岗工人等自主创业,带动将近2万人就业。

(六)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农村权益。2015年以来,全市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发放权证93.2万本,发证率达74%。同时,试点探索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偿流转。选取伊川县作为试点,先行成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目前已基本具备挂牌条件;选取偃师市、伊川县作为试点,探索农村空置宅基地有偿流转和退出。目前,全市承包地流转面积达到241.5万亩,占全部耕地面积的37.2%;农民合作社总数达到4005家(2016年新增66家),家庭农场总数达到511家(2016年新增5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