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2025年09月26日
第一章 总 则
1.0.1 为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的技术水平,使其科学化、规范化,制定本规程。
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日益增多,垃圾的处理已成为突出的问题。目前,各城市采用好氧静态堆肥处理工艺技术较为普遍,但因没有一个技术规程,也带来一些技术问题。制定本规程,对推广和发展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好氧静态堆肥处理技术有重要意义。
1.0.2 本规程适用于城市生活垃圾好氧静态堆肥处理。
本条阐明本规程的适用范围。堆肥工艺发展至今,已形成很多类型。按堆肥微生物对氧的需求可分为好氧堆肥和厌氧堆肥;按堆肥物料移动形式可分为静态堆肥和动态堆肥;按堆肥堆置方式可分为野积式堆肥、装置式堆肥(密闭型堆肥)。目前,国内最常用的是采用好氧发酵工艺。
1.0.3 城市生活垃圾好氧静态堆肥处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按本规程设计建设的堆肥处理厂,在实施过程中,其土建、机械设计以及环境影响等诸方面都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堆肥产品应用于农田时,在肥料元素组成、有机质含量、重金属含量、水分及粒度等方面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GB 8172)、《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CJ/T 3059)以及《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 7959)等相关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