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1 稳定发展预期,构建新型研发机构稳定支持机制
对于新培育的新型研发机构,依据机构所得税额及研发人员个人所得税额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连续3年研发补助,总金额根据财力和发展情况确定。探索建立新型研发机构稳定支持机制,支持费用最高可达其运营费用的1/3。
在土地、融资、人才、社保等方面出台配套政策,改善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环境。在土地、融资等方面出台明确的扶植政策,可以为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节约成本、提升利润总量和比例。在人才、社保等方面出台明确的扶植政策,可以免除高校教师和科研机构工作人员后顾之忧,提升高校教师和科研机构工作人员参与新型研发机构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