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客舱照明系统
(一)客舱照明简介
客舱照明被综合到飞机客舱内设设计范畴,与飞机客舱内设一起进行整体设计,从而确保客舱内设与照明颜色协调,光色柔和、舒适和均匀,达到一流的、体现飞机自身特点的综合视觉效果,为旅客创造舒适、温馨的客舱环境。
客舱照明包括客舱区域照明(主照明)、客舱局部照明、旅客呼叫装置以及灯光信号标志四部分组成。
1.客舱区域照明
又称间接照明,由侧壁荧光灯和天花板灯组成。侧壁荧光灯是客舱的主要照明,与过道灯及门入口灯一起构成客舱照明。其特点是:光源隐蔽,通过灯光反射间接照亮整个客舱区域,光色柔和,伴有富有特色的内设创意,整个客舱环境舒适、美观、高雅。
2.客舱局部照明
客舱局部照明由入口区域灯、位于行李箱底部的旅客服务装置上的旅客阅读灯、厨房灯、厨房工作区域灯、盥洗室灯、服务员工作灯及登机梯灯等组成。客舱局部照明是为满足旅客以及空中服务人员工作所需而设置的各种荧光灯和白炽灯,为空中周到细致的服务创造条件。
3.旅客呼叫装置
旅客呼叫装置由呼叫灯组件、旅客呼叫按钮灯和盥洗室呼叫按钮灯三部分组成。呼叫系统的灯光信号和音响信号的组合为旅客与空中服务员之间,机组人员与乘务员之间,机组人员与地面维护人员之间的联络创造了便利条件。具有复位功能的呼叫按钮开关,安装在每排座位的旅客服务板上和每个盥洗室内,当呼叫按钮开关接通时,总呼叫灯亮,根据灯光亮的颜色不同鉴别指示呼叫源的区域。
图7-1 客舱照明
4.灯光信号标志
由图符或文字说明与图符相结合的灯光信号标志组成,包括“请勿吸烟”“系好安全带”“速回座位”和“盥洗室有人”四类。
(二)灯光光线控制
(1)在登机、安全示范和下机时将灯光全部打开(100%);
(2)在起飞、下降时将灯光调暗至最低限度,并留10%顶灯灯光以增加紧急情况下的能见度;
(3)服务时调整客舱灯光(不超过50%亮度),以保证提供正常舒适的光亮度为宜;
(4)在夜间航行时,以及晚餐和第二餐供应期间,使用较暗的灯光;
(5)在供餐前不要用强光唤醒旅客。
图7-2 系好安全带提示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