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舱照明选择“防爆”光源,分系统的电路设计保证货舱门关闭锁上时,货舱灯就熄灭,并避免成为火灾蔓延源;其控制开关安置在货舱门附近,以利于机组人员或装载人员操作方便。
(2)货舱照明包括货舱内视货舱面积大小设置的数个货舱灯及安置在货舱门框附近的聚光灯,为装卸货物作业提供足够照度的照明。
(3)各服务舱照明根据各服务舱环境条件选择不同类别的照明灯,以确保安全、可靠,服务舱包括电子/电气设备舱、前附件舱、主起落架舱、APU舱、空调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