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建设的合作重点
“一带一路”建设的合作重点主要包括“五通”,即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这“五通”的关系是加强政策沟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保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投资贸易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内容;资金融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民心相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社会根基。
政策沟通就是要加强政府间合作,积极构建多层次政府间宏观政策沟通交流机制,深化利益融合,促进政治互信,达成合作新共识。沿线各国可以就经济发展战略和对策进行充分交流对接,共同制定推进区域合作的规划和措施,协商解决合作中的问题,共同为务实合作及大型项目实施提供政策支持。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载入国际组织重要文件。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及其核心理念已写入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以及其他区域组织等有关文件中。2015年7月,上海合作组织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乌法宣言》,支持关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倡议。2016年9月,《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公报》通过关于建立“全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联盟”倡议。2016年11月,联合国193个会员国协商一致通过决议,欢迎共建“一带一路”等经济合作倡议,呼吁国际社会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安全保障环境。2017年3月,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了第2344号决议,呼吁国际社会通过“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并首次载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2018年,中拉论坛第二届部长级会议、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第八届部长级会议、中非合作论坛峰会先后召开,分别形成了中拉《关于“一带一路”倡议的特别声明》《中国和阿拉伯国家合作共建“一带一路”行动宣言》和《关于构建更加紧密的中非命运共同体的北京宣言》等重要成果文件。截至目前,中国与168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了200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截至2019年底,中国与40个国家建立了投资合作工作组。同时,还与22个国家建立了电子商务合作机制,与14个国家签署了第三方市场的合作文件。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已由亚欧延伸至非洲、拉美、南太等区域。专业领域对接合作有序推进。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已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与埃及、老挝、沙特阿拉伯、塞尔维亚、泰国、土耳其、阿联酋等国家共同发起《“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倡议》,与16个国家签署加强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合作文件。中国发布《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与49个国家和地区签署85份标准化合作协议。“一带一路”税收合作长效机制日趋成熟,中国组织召开“一带一路”税收合作会议,发布《阿斯塔纳“一带一路”税收合作倡议》,税收协定合作网络延伸至111个国家和地区。中国与49个沿线国家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务实合作的联合声明》。中国组织召开“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国际论坛,发布《“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国际论坛共同主席声明》。中国组织召开“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18个国家联合宣布建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中国发布《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农业合作的愿景与行动》《“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等。中国推动建立了国际商事法庭和“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设施联通是共建“一带一路”的优先方向。在尊重相关国家主权和安全关切的基础上,由各国共同努力,以铁路、公路、航运、航空、管道、空间综合信息网络等为核心的全方位、多层次、复合型基础设施网络正在加快形成,区域间商品、资金、信息、技术等交易成本大大降低,有效促进了跨区域资源要素的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实现了互利合作、共赢发展。沿线国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技术标准体系的对接,共同推进国际骨干通道建设,逐步形成连接亚洲各次区域以及亚欧非之间的基础设施网络。抓住交通基础设施的关键通道、关键节点和重点工程,优先打通缺失路段,畅通瓶颈路段,推进建立统一的全程运输协调机制,促进国际通关、换装、多式联运有机衔接,实现国际运输便利化。推动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畅通陆水联运通道,推进港口合作建设,增加海上航线和班次,加强海上物流信息化合作。拓展建立民航全面合作的平台和机制等,还包括输油、输气管道、区域电网、通信干线网络、跨境光缆、洲际海底光缆等。共建“一带一路”以来,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和通道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中巴和孟中印缅等六大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将亚洲经济圈与欧洲经济圈联系在一起,构建高效畅通的亚欧大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区域合作日益深入,有力推动了亚欧两大洲经济贸易交流。《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达佩斯纲要》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索菲亚纲要》对外发布,中欧互联互通平台和欧洲投资计划框架下的务实合作有序推进。匈塞铁路塞尔维亚境内贝旧段开工。中国西部—西欧国际公路(中国西部—哈萨克斯坦—俄罗斯—西欧)基本建成。中蒙俄经济走廊,中蒙俄三国积极推动形成以铁路、公路和边境口岸为主体的跨境基础设施联通网络。中俄同江—下列宁斯阔耶界河铁路桥中方侧工程、黑河—布拉戈维申斯克界河公路桥已完成建设。莫喀高铁项目初步设计进展顺利。三国《关于沿亚洲公路网国际道路运输政府间协定》正式生效。中蒙俄(二连浩特)跨境陆缆系统已建成。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在能源合作、设施互联互通、经贸与产能合作等领域合作不断加深。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耳其等国的双边国际道路运输协定,以及中巴哈吉、中哈俄、中吉乌等多边国际道路运输协议或协定相继签署,中亚、西亚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中国—沙特投资合作论坛围绕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沙特“2030愿景”进行产业对接,签署合作协议总价值超过280亿美元。中国与伊朗发挥在各领域的独特优势,加强涵盖道路、基础设施、能源等领域的对接合作。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昆(明)曼(谷)公路全线贯通,中老铁路、中泰铁路等项目稳步推进。中老经济走廊合作建设开始启动,泰国“东部经济走廊”与“一带一路”倡议加快对接,中国与柬老缅越泰(CLMVT)经济合作稳步推进。中国—东盟(10+1)合作机制、澜湄合作机制、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发挥的积极作用越来越明显。中巴经济走廊以能源、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合作、瓜达尔港为重点的合作布局确定实施。瓜达尔港疏港公路、白沙瓦至卡拉奇高速公路(苏库尔至木尔坦段)、喀喇昆仑公路升级改造二期(哈维连—塔科特段)、拉合尔轨道交通橙线、卡西姆港1320兆瓦电站等重点项目推进顺利。孟中印缅经济走廊方面,孟中印缅四方在机制和制度建设、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贸易和产业园区合作、国际金融开放合作、人文交流与民生合作等方面研拟并规划了一批重点项目。中缅成立了中缅经济走廊联合委员会,签署了关于共建中缅经济走廊的谅解备忘录、木姐—曼德勒铁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文件和皎漂经济特区深水港项目建设框架协议。(https://www.daowen.com)
贸易畅通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内容。共建“一带一路”需要促进了沿线国家和地区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消除投资和贸易壁垒,降低了交易成本和营商成本,共同商建自由贸易区,促进沿线国家加强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海关合作,加快边境口岸“单一窗口”建设,提升通关能力。加强供应链安全与便利化合作,推动检验检疫证书国际互联网核查,释放了发展潜力,进一步提升了各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广度和深度。83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积极参与中国发起《推进“一带一路”贸易畅通合作倡议》,中国与沿线国家签署100多项合作文件,实现了50多种农产品食品检疫准入,海关检验检疫合作不断深化。中国和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农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已完成建设。中国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领域,营造高标准的国际营商环境,设立了面向全球开放的12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并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吸引沿线国家来华投资。中国平均关税水平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的15.3%降至目前的7.5%。中国与东盟、新加坡、巴基斯坦、格鲁吉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签署或升级了自由贸易协定,与欧亚经济联盟签署经贸合作协定,与沿线国家的自由贸易区网络体系逐步形成。贸易规模持续扩大。2013年—2018年,中国与沿线国家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超过6万亿美元,年均增长率高于同期中国对外贸易增速,占中国货物贸易总额的比重达到27.4%。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正成为推动贸易畅通的重要新生力量,贸易方式创新进程加快。2018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1.3万亿美元,同比增长16.3%,高于同期中国外贸增速3.7个百分点,占外贸总值的27.4%。“一带一路”合作行动计划稳步推进。贸易往来持续深化。2018年,中国企业对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达到156.4亿美元,同比增长8.9%,占同期总额的13%。沿线国家对华直接投资60.8亿美元,同比增长11.9%。中国与格鲁吉亚自贸协定正式生效,与毛里求斯完成自贸协定谈判,与新加坡签署自贸协定升级议定书,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取得积极进展,与欧亚经济联盟签署经贸合作协定。2018年,通过中国海关跨境电子商务管理平台零售进出口商品总额达203亿美元,同比增长50%。2019年全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物贸易超过1.3万亿美元,增长达到6%,占对外贸易总额比重提升2个百分点,达到29.4%。“丝路电商”合作蓬勃兴起,中国与17个国家建立双边电子商务合作机制,在金砖国家等多边机制下形成电子商务合作文件,加快了企业对接和品牌培育的实质性步伐。
资金融通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支撑。不断探索创新国际多边金融机构以及各类商业银行投融资模式,积极拓宽多样化融资渠道,深化金融合作,推进亚洲货币稳定体系、投融资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扩大沿线国家双边本币互换、结算的范围和规模。共同推进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筹建,有关各方就建立上海合作组织融资机构开展磋商。开展多边金融合作。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加强金融监管合作,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稳定、透明、高质量的资金支持。丝路基金与欧洲投资基金共同投资的中欧共同投资基金于2018年7月开始实质性运作,投资规模5亿欧元,有力促进了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欧洲投资计划相对接。中国人民银行与世界银行集团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泛美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等多边开发机构开展联合融资,截至2018年底已累计投资100多个项目,覆盖70多个国家和地区。2017年11月,中国—中东欧银联体成立,成员包括中国、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克罗地亚等14个国家的金融机构。2018年7月、9月,中国—阿拉伯国家银行联合体、中非金融合作银行联合体成立,建立了中国与阿拉伯国家之间、非洲国家之间的首个多边金融合作机制,多边金融合作支撑作用显现。截至2018年底,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累计支持对沿线国家的出口和投资超过6000亿美元。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中资银行与沿线国家建立了广泛的代理行关系。德国商业银行与中国工商银行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成为首家加入“一带一路”银行合作常态化机制的德国银行,金融机构合作水平不断提升。中国不断提高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程度,截至2018年底,熊猫债发行规模已达2000亿人民币左右。中国进出口银行面向全球投资者发行20亿人民币“债券通”绿色金融债券,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发行首单30亿人民币绿色金融债,支持绿色丝绸之路建设。已有11家中资银行在28个沿线国家设立76家一级机构,来自22个沿线国家的50家银行在中国设立7家法人银行、19家外国银行分行和34家代表处。2家中资证券公司在新加坡、老挝设立合资公司。中国先后与20多个沿线国家建立了双边本币互换安排,与7个沿线国家建立了人民币清算安排,与35个沿线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签署了合作文件。人民币国际支付、投资、交易、储备功能稳步提高,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业务范围已覆盖近40个沿线国家和地区。中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能力建设中心、“一带一路”财经发展研究中心挂牌成立,金融互联互通不断深化。
民心相通是共建“一带一路”的人文基础。要传承和弘扬丝绸之路友好合作精神,广泛开展文化交流、学术往来、人才交流合作、媒体合作、青年和妇女交往、志愿者服务等,扩大相互间留学生规模,加强旅游合作,强化与周边国家在传染病疫情信息沟通、防治技术交流、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加强科技合作,积极开拓和推进与沿线国家在青年就业、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开发、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公共行政管理等共同关心领域的务实合作,充分发挥政党、议会交往的桥梁作用,加强沿线国家之间立法机构、主要党派和政治组织的友好往来。加强沿线国家民间组织的交流合作等,为深化双多边合作奠定坚实的民意基础。中国与沿线国家互办艺术节、电影节、音乐节、文物展、图书展等活动,合作开展图书广播影视精品创作和互译互播。丝绸之路国际剧院、博物馆、艺术节、图书馆、美术馆联盟相继成立。中国与中东欧、东盟、俄罗斯、尼泊尔、希腊、埃及、南非等国家和地区共同举办文化年活动,形成了“丝路之旅”“中非文化聚焦”等10余个文化交流品牌,打造了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等一批大型文化节会,在沿线国家设立了17个中国文化中心。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联合申遗成功。“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建设积极推进。丝绸之路沿线民间组织合作网络成员已达310家,成为推动民间友好合作的重要平台。中国设立“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与24个沿线国家签署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协议。在54个沿线国家设有孔子学院153个、孔子课堂149个。中国与多个国家共同举办旅游年,创办丝绸之路旅游市场推广联盟、海上丝绸之路旅游推广联盟、“万里茶道”国际旅游联盟等旅游合作机制。与57个沿线国家缔结了涵盖不同护照种类的互免签证协定,与15个国家达成19份简化签证手续的协定或安排。俄罗斯、缅甸、越南、蒙古、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等国成为中国主要客源市场。开展援外文物合作保护和涉外联合考古,与6国开展了8个援外文物合作项目,与12国开展了15个联合考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