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霍乱
霍乱是因摄入的食物或水受到霍乱弧菌污染而引起的一种急性腹泻性传染病。19世纪初至20世纪末,霍乱4次出现于英国。1854年,约翰·斯诺首次发现霍乱弧菌在人体内繁殖并通过水传播。1883年,德国细菌学家罗伯特·科赫在埃及成功分离出霍乱弧菌,并以著名的科赫法则确定其为霍乱的真正病源。1884年,霍乱疫苗在西班牙霍乱流行区得到使用,并在全世界推广。迄今为止,霍乱在世界范围内已经持续流行59年,当前仍是全世界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一个重大公共卫生问题。霍乱作为世界性疫病,多发于贫困地区,那里卫生环境差,大众饮食卫生无法得到保障,助长了霍乱孤菌的滋生。人类虽然已与霍乱抗争了200多年,但霍乱仍未被彻底消灭,对人类健康仍具有威胁。
据考证,广西于1833年开始有霍乱发生的记载,至1949年的117年中,共发生霍乱流行35次。而清代和民国初期的霍乱防治基本处于自生自灭的无政府状态,直至民国中后期,广西政府才十分有限地对部分霍乱重疫区实施了疫苗注射、消毒、检疫等措施。1942年,广西卫生试验所已能少量生产霍乱疫苗、霍乱诊断血清等。1937~1938年广西卫生行政工作报告:“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共发生疫症102次,二十七年(1938年)164次,合计266次,皆派医前往防治,于疫症种类,以疟疾之发生次数最多为80次,痢疾次之计56次,霍乱再次之为55次。”1940年因梧州发生霍乱,平南县县长郑湘畴派出专人负责城镇卫生工作,查封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服务行业单位,并由警察把守圩口强行注射霍乱预防针。1943年,广西颁布了《广西省传染病预防章程》和《广西省传染病预防章程施行规则》,提出“凡遇霍乱、赤痢、斑疹伤寒、鼠疫等传染病发生时无论患者是否死亡,其受病毒传染之家,由乡镇公所、区公所、县政府施行消毒,尚未完毕之前应依据传染病预防章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隔绝其交通。”“凡与患病者同居之人或其他有受传染之嫌疑者依传染病预防章程第三条之规定,使之隔离,居住施行消毒,其隔离日期应自消毒完毕日起依下列之病症定之:①白喉三日;②赤痢四日;③霍乱五日;④鼠疫六日。”1949年卫生部门还颁布了《三十八年扩大预防霍乱运动实施办法》。(https://www.daowen.com)
关于健康宣传,1949年以前仅有零星记载,如桂林《大公报》(1942年8月28日)刊登范纯一发表的《如何预防霍乱》,《卫生运动特刊》(1944年)发表了黄八宽撰写的《霍乱发生原因及其危害性》,并提出平时预防办法:“①驱除苍蝇;②未经煮沸的水不可饮;③未经煮熟的蔬菜不可食;④厨房里的食物要加盖;⑤发现霍乱患者应即刻送入医院,患者所住的地方和所用的物品要用药水消毒等”。这位学者提出的预防办法时至今日仍然 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