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1 隔声和防眩装置

14.2.1 隔声和防眩装置

1.隔声装置安装

隔声装置是城市桥梁工程为符合国家环保法规及各城市地方环保法规所采取的防护措施,声屏障所用材质与单体构件的结构形式、外形尺寸、隔声性能应能符合设计要求。隔声屏按质轻、牢固、抗风、透明的原则选用。

(1)隔声装置应在基础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安装。施工中应加强产品保护,不得损伤隔声板及其防护涂层。

(2)声屏障加工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声屏障的加工模数宜由桥梁两伸缩缝之间长度而定。

②声屏障必须与钢筋混凝土预埋件牢固连接。

③声屏障应连续安装,不得留有间隙,在桥梁伸缩缝部位应按设计要求处理。

④安装时应选择桥梁伸缩缝一侧的端部为控制点依序安装。

⑤5级(含)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声屏障安装。

(3)砌体声屏障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施工中的临时预留洞净宽度应不大于1 m。

②当砌体声屏障处于潮湿或有化学侵蚀介质环境中时,砌体中的钢筋应采取防腐措施。

(4)金属声屏障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焊接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焊接不能有裂缝、夹渣、未熔合和未填满弧坑等缺陷。

②基础为砌体或水泥混凝土时,其施工应符合有关规定。

③屏体与基础的连接应牢固。

④采用钢化玻璃屏障时,其力学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屏障与金属框架应镶嵌牢固、严密。

(5)声屏障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2.防眩板安装

(1)防眩板的材质规格、防腐处理、几何尺寸及遮光角应符合设计要求。

(2)防眩板应由有资质的工厂加工,镀锌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防眩板表面应色泽均匀,不得有气泡、裂纹、疤痕、端面分层等缺陷。

(3)防眩装置应在基础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安装。施工中应加强产品保护,不得损伤防眩板面及其防护涂层。

(4)防眩板安装应位置准确,焊接或栓接应牢固。

(5)防眩板与护栏配合设置时,混凝土护栏上预埋件连接件的间距宜为50 cm。

(6)防眩装置在安装时应保持其连续性,如其出现断档、间隙,会降低其功效性。

(7)防眩板安装应与桥梁线形一致,防眩板的荧光标识面应迎向行车方向,板间距、遮光角应符合设计要求。

(8)施工中不得损伤防眩板的金属镀层,出现损伤应在24 h之内进行修补。

(9)防眩板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评定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