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7 人行道
2025年09月26日
14.1.7 人行道
桥面人行道顶面一般高出桥面25~30 cm,是用路缘石或护栏及其他类似设施加以分隔,供人行走。在实际使用中,桥面人行道的构造多种多样。
人行道按施工方法的不同,分为就地浇筑式、预制装配式、装配现浇混合式;按人行道安装在主梁上的位置分为搁置式和悬臂式;按预制块件分为整体式和分块式。
1.料石与预制砌块铺砌人行道面层
(1)料石应表面平整、粗糙,色泽、规格、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抗压强度不宜小于80 MPa,且应符合相关要求。料石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2)水泥混凝土预制人行道砌块的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设计未规定时,不宜低于30 MPa。砌块应表面平整、粗糙、纹路清晰棱角整齐,不得有蜂窝、露石、脱皮等现象;彩色道砖应色彩均匀。预制人行道砌块加工尺寸与外观质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3)料石、预制砌块宜由预制厂生产,并应提供强度、耐磨性能试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
(4)预制人行道料石、砌块进场后,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沥青混合料铺筑人行道面层
(1)施工中应根据场地环境条件选择适宜的沥青混合料摊铺方式与压实机具。
(2)沥青混凝土铺装层厚应不小于3 cm,沥青石屑沥青砂铺装层厚应不小于2 cm。
(3)压实度应不小于95%。表面应平整,无明显轮迹。
3.人行道铺筑质量要求
人行道铺装允许偏差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 F80/1—2017)(以下称《评定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