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举例:表象的个体差异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问题举例:表象的个体差异

作为一个问题以及处理问题的一个样例,我们可以按照表象的类型列出它们的特征,比如,根据视觉表象的生动性、真实性和普遍性列表,根据听觉表象的生动性和真实性列表,等等。

表象的早期科学研究注意到,有些人可以非常生动而真实地回忆起一种感觉的表象,但在其他感觉通道却没有这种效果。例如,有人闭上眼睛就可以回忆出以前见过的风景,清晰而详细,犹如拍摄的照片。可是,对过去的一段旋律、一次鼻孔发痒或一次身体挨打却不能产生同样的效果。因此,这些研究很自然地得出一个“视觉型表象”的概念。

对这种一种表象能力很强,而其他表象能力很弱的人,研究者稍不留意就假定这是一般规律,即假定如果人的一种感觉表象非常生动、真实和常用,就会降低其他感觉表象的生动性、真实性和使用频率。由此,就有人被称为视觉表象型,有人被称为听觉表象型,有人被称为运动表象型,等等。意思是视觉表象型的人比其他人的视觉表象更生动、清晰且使用频繁,而其他感觉的表象则不如其他人。听觉表象型的人或运动表象型的人也以此类推,如图27—1所示。

但是,对个体的实际考察表明,某种感觉表象的排他性和优越性只是一种特例而不是一般规律。甚至对人本性表面考察所得到的证据也一点都不符合图27—1所表现的模式。甚至那些毫不犹豫地相信人的本性会按照表象类型分布的人,也不会同意他自己的表象按照这种表象类型分布。梅伊曼实际认为,在他所有关于儿童的研究中,从未发现过一种这样纯粹的类型。“这种纯粹的表象类型在儿童中是多么的稀有!这一点被我们在苏黎世(Zurich)所做的广泛儿童调查所证实,我们没有发现一例完全符合这种纯表象类型的人。同样,我知道在整个关于儿童的研究领域中,也没有可靠的证据证明存在这种纯粹的表象类型。”(1907,vol.1,p.494)所以,研究者提出了新的中间表象类型,其中包括听觉—运动型、视觉—运动型、听觉—视觉型,甚至“视觉—听觉—运动—智慧型”(Segal,1908)!可是,这个问题一直到了贝茨(Betts,1909)在不同的感觉通道实际测量了足够样本数量的非言语表象的生动性和清晰性之后,图27—1中所画的那些交叉斜线才有了事实根据,而非想当然。

图示

图27—1 视觉、听觉、运动觉以及触觉成像的发展水平的相互关系

注:该图表示根据纯类型理论,视觉、听觉、运动觉以及触觉成像的发展水平的相互关系。V、A、M和T这几条水平线分别是视觉、听觉、运动觉和触觉的生动性、保真度、频率水平标尺。左边代表低水平。12个个体分别通过横越代表个体能力的标尺的线表示。

这种学说的理论支柱之一是根据某种感觉表象的优势地位把人分为几种类型;之二是在表象的范围和完善程度方面,不同的感觉表象之间存在逆转关系。事实表明,这种观点是大错而特错的,只不过是武断地把人清清楚楚地分为几个类型而已。与之相反的观点才是正确的,即没有明显的类型,只有连续的等级分布;没有所谓少数的“纯”类型或多数的“混合”型,只有一般型;一种感觉表象的发展与另一种感觉表象的发展,它们之间的关系不仅是相反的,而且相关密切。图27—2所显示的才是有事实根据的关系形式。(https://www.daowen.com)

图示

图27—2 视觉、听觉、皮肤觉和其他感觉形式的相互关系

注:贝茨通过17名心理专业的研究生或者教师发现了视觉、听觉、皮肤觉和其他感觉形式的相互关系。水平线VV、AA、CC、KK、GG和OO分别是视觉、听觉、皮肤觉、运动觉、味觉和嗅觉的生动性、保真度、频率的标尺。标尺左边代表低水平。图中正交线代表个体。正交线之间画法(线、点,点和折线)的差异不显著,只简单地帮助读者认清每个个体的情形。

用一种感觉表象的发展与另一种感觉表象的发展相反的关系来解释这种情况是有教育意义的,因为许多关于人类特质构成本性不同类型的理论与有关感觉表象类型说一样,都是注定要灭亡的。例如,气质就有同样的历史。一种极端的做法是给不同的气质命名,并划分为不同类型;又以为词语的对比可以作出真实表达;可是,理想上的类型与实际的分布不符,所以又填补了新类型。可是,做了实际的测量之后,很有可能发现的一种气质是:一般的乐观、易怒、冷漠、忧郁,中度的迟缓、敏捷、肤浅、紧张、狭隘、宽宏,适度的缓慢—肤浅、缓慢—紧张—狭隘,等等。结果会发现,任何“一般”的事物才是一种真实的类型。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