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性骚扰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性侵害、性骚扰

(一)性侵害

1.性侵害的概念及类型

性侵害包括强奸、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和性骚扰,指以肢体行为、语言、文字、图片、电子信息或者其他形式对妇女实施性侵害的行为。常见的性侵害类型包括以下六种。

(1)诱惑型性侵害。诱惑型性侵害是指利用受害人追求享乐、贪图钱财的心理,诱惑受害人而使其受到的性侵害。

(2)暴力型性侵害。暴力型性侵害,是指犯罪分子使用暴力和野蛮的手段,如携带凶器威胁、劫持女同学,或以暴力威胁加之言语恐吓,从而对女同学实施强奸、轮奸或猥亵等。

(3)胁迫型性侵害。胁迫型性侵害,是指利用自己的权势、地位、职务,对有求于自己的受害人加以利诱或威胁,从而强迫受害人与其发生非暴力型的性行为。其特点如下:其一,利用职务之便或乘人之危而迫使受害人就范;其二,设置圈套,引诱受害人上钩;其三,利用过错或隐私要挟受害人。

(4)社交型性侵害。社交型性侵害,是指在自己的生活圈子里发生的性侵害,与受害人约会的大多是熟人、同学、同乡,甚至是男朋友。社交型性侵害又被称“熟人强奸”“社交性强奸”“沉默强奸”“酒后强奸”等。受害人身心受到伤害以后,往往出于各种考虑而不敢加以揭发。

(5)滋扰型性侵害。滋扰型性侵害的主要形式:一是利用靠近女生的机会,有意识地接触女生的胸部,摸捏其躯体和大腿等处,在公共汽车、商店等公共场所有意识地挤碰女生等;二是暴露生殖器等变态式性滋扰;三是向女生寻衅滋事,无理纠缠,用污言秽语进行挑逗,或者做出下流举动对女生进行调戏、侮辱,甚至可能发展成集体轮奸。

2.女大学生为避免遭受性侵害可采取的措施

(1)在思想上树立防范性侵害意识。在社会中,女性作为性侵害的特殊群体容易遭受侵害。因此女大学生在校内校外的各种活动场合,要随时注意遭受性侵害的可能性,提高自我保护的警觉性,只有树立防范意识,才能对一些预警性的性侵害信息及时采取防卫措施,有效保护自己。如对于社会交往中肮脏下流的笑话、淫秽暧昧的语言、挑逗暗示的动作采取强烈的排斥态度,就能及时打消他们的侵害念头,从而防止被害。

(2)在生活上注意仪表,言行得体。性感的时装、大面积的身体暴露会给他人感官刺激,加速他们的犯罪欲望。因此女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穿着打扮要符合自己的身份,大方得体,以朴实无华为好,不要盲目追赶潮流。在言行举止方面,女大学生要懂得自尊自爱,不要与男性过分随便、亲昵,使加害人误解,从而将自己置于一种潜在的危险环境中。

(3)在防范上关注所处周围环境。性侵害作为一种特殊的犯罪行为,犯罪分子往往注重作案环境的选择,所以女大学生对自己的生活、居住环境要加倍关注。晚上尽量不要外出,有事外出也要尽早回来,夜晚外出或在校内行走最好结伴而行,行走时要选择行人较多、路灯较亮的明亮道路,经过树林、建筑工地等处时要特别小心。

(4)在观察中谨慎结交新朋友。大多数的性侵害发生在熟人中间。因此,女大学生在与同学、老乡及朋友(网友)的交往过程中要注意对方交往的目的,留意对方日常言行中表现出来的人品、道德修养。如发现对方时常有过分亲昵、挑逗等预兆性言行时,要及时果断地终止来往。在与朋友交往中时刻应注意观察和提醒自己,不要轻信好话,不要单独跟新朋友去陌生的地方;控制感情,不要在交往中表现轻浮;控制约会环境,不要到偏僻人少的地方;不要过量饮酒,不接受超过一般的馈赠;对过分的言行持反对态度等。(https://www.daowen.com)

(二)性骚扰

性骚扰是指公共权力的拥有者利用职权在其权力行使范围内对他人实施性侵害,企业的管理者利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对下属实施性侵害行为。发生在高校学生之间及师生之间的性骚扰都属于高校性骚扰的范畴,其中,由教师实施的性骚扰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类型,包括:交换条件性骚扰、威胁性条件交换的性骚扰,如学校教师等工作人员以开除、不及格、重修等不利于学生的条件威胁学生;特殊待遇交换的性骚扰,如学校教师等工作人员以给予学生特殊待遇,如奖学金、变更分数、加分或其他优遇等诱惑学生。容易遭受性骚扰、性侵害的时间和场所如下:

(1)夏天:女生衣着比较单薄,对异性的刺激增多。

(2)上下学:尤其是夜间光线暗,犯罪分子作案时不容易被人发现。

(3)公共场所和僻静处所:公共场所如教室、车站、影院、宿舍、实验室等场所人多拥挤时,不法分子常乘机骚扰女生;僻静之处如公园假山,树林深处,夹道小巷,楼顶晒台,没有路灯的街道楼边,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建筑物内,下班后的电梯内,无人居住的小屋、陋室、茅棚等,若女生单独逗留,很容易遭受到流氓袭击。

【案例】

2018年的第一天,华裔女学者罗某实名举报了12年前她的博士生副导师、现北京某大学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陈某。罗某称陈某曾对她以及另外6名女性学生进行过性骚扰,随后事件持续升温。2018年1月11日深夜,“靴子”终于落地。该大学通过官方微博通报处理结果称,现已查明,陈某存在对学生的性骚扰行为,经研究决定,撤销其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职务,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撤销其职务,取消其教师资格。

(案例来源:宁夏某大学大学生性教育健康网,2020年08月14日)

【点评】

近年来女大学生在校园内外遭性受骚扰的事件时有发生,并有增多趋势。女大学生在面对性骚扰时应当采取坚决有效的防范措施。这里所指的防范措施,包括要防止成为性骚扰的对象和陷入性骚扰的环境之中。面对性骚扰时首先要确定自己的感觉,不论对方是善意、无意还是恶意的骚扰,只要你让对方知道你觉得不舒服,对方就应该尊重你的感受。当然,你可以判断状况,视情况选择,要勇敢地大声说“不”,或是明确告知对方;要直接做出反抗,或是请求旁人协助。为了保护女大学生的性权利,减少性侵害,女大学生必须加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在遭受性骚扰时,可取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明确态度,告知对方。为了避免一而再、再而三的性骚扰,并防止事态的恶性,女性在第一次受到性骚扰时,就应当向对方表明态度。有些女生反复遭受性骚扰,原因之一就是态度暧昧,客观上滋生了对方性骚扰的心理。

第二,疏远关系,减少接触。当女大学生发现有人不怀好意,有性骚扰动机时应主动回避,减少与其接触和交往,这样做既可表明自己的态度,又能减少和防止不必要的麻烦。如果因为师关生系、上下级关系、同学关系等确有必要继续来往,也应该在公开场合,这样即使遇到性骚扰也可以予以抵制和反抗。

第三,依靠组织,求助他人。在较封闭的场合,在有着从属关系的人员中,单个女大学生是较难应付男性的性骚扰的。因此,被骚扰的女大学生应该及时向组织反映,依靠组织的力量来教育、惩戒对方,及时制止性骚扰,监督对方,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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