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占校舍,严令发还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被占校舍,严令发还 第六,政府对于被占用之校舍等应严切督责发还;胜利之初,秩序未定,部队及行政机关,占用学校及文化机关团体之房屋者甚多,迨秩序恢复,教育应同时复员,但被占用之校舍等,往往久借不归,至若干学校,不能早日恢复,政府虽有通令,实未能彻底执行,甚盼政府严令部属,认真办理,立即发还,毋使教育界萌生怨望之心。 选自1946年12月12日《申报》(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