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农业集体化的过程及教训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苏联农业集体化的过程及教训

(一)斯大林大力推进农业全盘集体化的起因

1.大力推进农业全盘集体化,解决国内复杂的社会矛盾,克服小生产者自发的资本主义趋势,是迫使斯大林推进农业集体化的重要原因。新生的苏维埃政权产生于一个资本主义未充分发展、小生产如汪洋大海一般的国度。到20世纪20年代后期,苏联的个体农户达2500万~2600万户,而且还有加强的趋势。有个体农民经济的发展,有自由贸易,就有资本主义的发展。这说明,当时的苏联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斯大林认为,实行农业集体化是克服资本主义复辟和巩固苏维埃政权的迫切需要。他特别强调指出,社会主义制度、工业及国民经济的发展都不可能长久地建立在两种不同的基础上,即联合的社会主义化的工业和以私有制为基础的个体小农经济的基础上。“当农业还没有建立起大生产基础的时候,当小农经济还没有联合为大规模集体经济的时候,资本主义在苏联恢复的危险是一切可能有的危险中最现实的危险。”[1]因此,必须通过集体化,引导小农经济联合成为大规模的集体经济,走社会主义道路。只有全面、彻底地改造小生产,才能挖掉资本主义的根子,为建设社会主义打下坚实可靠的经济基础。

2.发展粮食生产,缓解工业化进程中的粮食危机,是促使斯大林推进全盘农业集体化的直接原因。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以及国家工业化方针的大力推进,苏联工业有了迅速发展,城市人口急剧增加,工业用粮和对其他各种农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多。同时,急需更多地出口粮食和农产品以换取机器设备。而当时农业发展速度与工业发展速度严重地不协调,农业生产发展很缓慢,商品率很低。1927—1928年度同1925—1926年度相比,工业总产值增长了32.8%,而农业总产值只增长了5.1%。1926—1927年度,农业的商品率只有11%,仅为革命前1913年的一半。1927—1928年度,粮食紧张,收购计划完不成。这时富农又趁机囤积粮食,不按规定价格卖给国家,投机倒把,更加加剧了粮食的紧张局面。

斯大林认为,加速农业集体化是解决工业化用粮的根本途径。随着工业化的发展,为农业提供的机器设备不断增多,这就为加速农业集体化提供了物质基础。已有集体农庄的榜样,使农民认识到了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农民普遍有了走集体化道路的强烈愿望,这又为加速农业集体化提供了群众基础。斯大林深信不移地认为,只要建立起大规模的、机械化的农庄和农场,就可以使农业大发展,就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粮食问题。“再过两三年我国就会成为世界上粮食最多的国家之一,甚至是世界上粮食最多的国家。”[2]

后来的事实证明,斯大林的这些估计过于乐观了,全盘农业集体化的条件并非想象的那样成熟。实行全盘农业集体化的方针以取代列宁的逐步推进方针,与其说是条件成熟了,不如说是工业化对粮食和其他农产品的需求更加迫切了。更确切地说,农业的发展速度与工业化速度严重脱节,粮食问题成了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不得不大力推进农业集体化,增加粮食生产。

(二)苏联全盘农业集体化的举措

总的来说,苏联的农业集体化道路大致可概括为:在很短的时期内,通过行政命令,将农民使用的土地集中起来,组成劳动组合式集体农庄;消灭富农阶级;国家通过组织机器拖拉机站,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派工人下乡,向农村增派管理干部,提高农民文化与技术水平,加强对农庄的领导;在不长的时间内实现农业集体化。具体而言,它主要包括以下一些举措:

1.1927年党的十五大制定开展农业集体化的方针,为过渡到全盘农业集体化做准备。1927年12月2日召开的联共(布)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分析了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由于分散和不能采用现代化技术而滞后的状况,展望了社会主义工业化迅速高涨的形势及其成就,指出农业与工业的这种不相称将对整个国民经济造成严重威胁。斯大林明确指出,要改变这种状况,“出路就在于把分散的小农户转变为以公共耕种制为基础的联合起来的大农庄,就在于转变到以高度的新技术为基础的集体耕种制。出路就在于逐步地然而一往直前地不用强迫手段而用示范和说服的方法把小的以至最小的农户联合为以公共的互助的集体的耕种制为基础、利用农业机器和拖拉机、采用集约耕作的科学方法的大农庄。别的出路是没有的。”[3]因此,党的十五大通过了关于尽力开展农业集体化的决议,拟定了扩大和巩固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网的计划以及实现农业集体化的方法。此后,国家开始着手编制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采取一系列新的措施来限制农村资本主义的发展,引导农民经济沿着社会主义的方向前进。

2.向富农进攻,由限制富农转向消灭富农。1929年以前,苏维埃政权实行的是限制富农的政策,还没有实行消灭富农的政策。土地租佃法和劳动雇佣法允许富农存在,禁止剥夺富农的财产。苏维埃政权向富农征收高额赋税,要求他们按照固定价格把粮食卖给国家。这一政策在一定时期内,即在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力量还很薄弱,不能用自己的粮食生产代替富农的粮食生产的时期是必要的。到1929年底,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已成长并发展为一支重要的力量,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的粮食生产代替了富农的粮食生产,成为新生的苏维埃政权重要的物质基础。于是,苏维埃政权实行了一个急剧的转变,从限制富农的政策过渡到在全盘农业集体化基础上消灭富农阶级的新政策。消灭富农作为全盘农业集体化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成为农村工作中最重要的任务之一。1930年,全国有40万户富农被剥夺了财产,有近8万户富农被迁往北部地区、乌拉尔、西伯利亚和哈萨克斯坦,近25万户富农逃亡到工业中心和城市里“自行消灭”了。这样,在斯大林看来,年轻的苏维埃政权就消灭了资本主义复辟的最后根源,同时也创造了建成社会主义国民经济所必需的新的具有决定意义的条件。

3.加强对集体农庄的组织领导工作。1929年秋,联共(布)中央提出了“苏维埃要面向集体农庄运动”的口号,要求苏维埃加强对集体农庄的领导,贯彻集体农庄向苏维埃汇报工作的制度。1930年2月,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动员7200名苏维埃成员,参加了农业集体化地区的基层苏维埃及其执委会的领导工作。由城市工人、苏维埃和工会积极分子组成的工作组开进农村,加强农村苏维埃对集体化运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老集体农庄也向新集体农庄派出上千名善于领导集体经济的组织者。此外,还设立了许多训练班,培训集体农庄的组织者和指导者。数以千计的高等农业学校的学生被派往农村,在各个乡村展开广泛的讲解和组织工作。

4.农业集体化的主要形式是劳动组合。建立正确的集体农庄形式,对于推进集体化进程和巩固集体农庄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斯大林和联共(布)中央在1930年初指出,集体农庄的形式应当适合本地区和经济部门的特点。在区分劳动组合与农业公社的不同特点及其作用的基础上,确定劳动组合在目前条件下是集体农庄运动的主要形式。劳动组合只是把基本生产资料如土地、全部役畜、农具(犁、耙、播种机、脱粒机、收割机)、种子、饲养公有牲畜所需要的饲料以及经营劳动组合所需要的建筑物、所有农产品加工企业等公有化,社员个人还保留有私人的家禽、小家畜、奶牛、谷物、小农具和宅旁园地。社员可以搞一些家庭副业来增加收入,这就照顾到了社员个人利益。这种形式有助于以集体主义精神教育个体农民,引导他们走集体化道路。

5.建立机器拖拉机站,加强对集体农庄的支持和指导。建立和发展机器拖拉机站,是巩固集体农庄制度的一项重要的、具有特殊意义的措施。实际上,机器拖拉机站不仅具有强大的技术手段,还具有广泛的政治权力。它不仅仅为集体农庄提供技术服务,指导生产,还对农庄生产的经营活动和社会政治生活进行全面的领导和监督。作为一种生产组织,它承担了集体农庄的90%以上耕种面积的机械化作业,并对农庄生产给予各方面的技术和农艺指导。作为一个管理组织,它建立了政治部,作为党对农庄进行全面领导的中心。政治部活动范围很广,包括改组农村党、团组织,培养和选拔农庄干部,帮助农庄合理地组织生产劳动,对庄员进行政治教育,打击富农和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等等。可以说,国家对集体农庄的领导很大程度上是通过机器拖拉机站的政治部来实现的。因此,建立机器拖拉机站既是巩固和加强集体农庄制度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这一时期集体农庄制度建设本身的一项重要内容。(https://www.daowen.com)

6.国家从经济、技术、设备等方面为建设集体农庄提供一定援助,巩固集体经济的物质技术基础。随着工业所创造的物质基础的增长,党和苏维埃政府在财政上和物资上对集体农庄提供愈来愈大的支持,帮助农庄摆脱技术、农艺和组织方面的落后状态,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的物质技术基础。1929—1930年度,国家对集体农庄的贷款总额从2.7亿卢布增加到5亿卢布,新建立1040个拖拉机站(原有的除外),促进集体农庄的建设和发展。为了使集体农庄庄员的文化水平跟上集体农庄的建设步伐,苏维埃政府大力加强集体农庄文化建设,大力普及农学知识,加强对农民的农学服务。国家巩固和发展了已有的实验机构和农业高等学校网,设立了新的科研机构和实验机构,加强对集体农庄的科技服务。从1929—1930年度起,国家在主要的高等农业院校建立集体农庄系,在其他高等院校设立集体农庄班,同时,还开办农业中等技术学校,为尽快振兴农业服务。

(三)全盘农业集体化的历史意义

苏联农业集体化是在国家工业化迅速高涨,商品粮相对短缺的情况下展开的,并用短短的几年时间完成的。应该说,推行农业集体化的大方向是正确的,即它努力变革和完善农村生产关系,引导广大小生产者走社会主义集体化的道路,这对于巩固新生的苏维埃政权,推动苏联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1.农业集体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初步缓解了粮食征购危机。农业集体化将分散的小农户联合为集体农庄,把分散的小块土地联结成为整片的大块土地,消除了合理利用土地的障碍,大大扩大了播种面积。为采用先进的农业耕作技术创造了条件。同时,由于国家从农业机械和耕作技术等方面对集体农庄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截止1933年,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已经拥有20.4万台拖拉机,还有其它各种农业机械[4]。这适应了农庄大面积耕作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集体农庄能够组织大规模生产劳动和充分利用先进生产技术,较好地发挥了农业生产资源的效益,体现了社会化大生产的优越性。在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农业集体化大大提高了粮食生产的商品率,确保了粮食征购量大幅增长,保证了工业化用粮需要,基本上解决了粮食危机问题。1929—1930年度,个体农民交给国家的粮食约为7.8亿普特,集体农庄交的粮食不过1.2亿普特。到1933年,集体农庄交给国家的各种粮食为10亿多普特,个体农民虽然百分之百地完成了交粮计划,可是总共只交了1.3亿普特左右[5]。农民在农业集体化过程中作出了一些牺牲,但正是农民的这种牺牲,确保了加速工业化建设的需要,从而为苏维埃政权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国防基础,为后来打败侵略者的进攻,夺取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作出了巨大贡献。

2.农业集体化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农民生活处境,有利于改善农民生活。农业集体化是一场伟大的革命,使千百万农民群众从旧的生产关系转向新的生产关系,从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小商品经济转向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集体经济。农业集体化消灭了农业领域的富农阶级,党和政府帮助千百万贫苦农民加入集体农庄,摆脱富农的盘剥,从根本上改变了广大农民的劳动性质、劳动条件及其组织形式。在集体农庄里没有剥削关系和经济上的从属关系,消灭了阶级分化和贫困化的经济基础。农民加入集体农庄后,成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者,社员之间是同志般的协作和互助关系。集体农庄向社员提供同等的生产劳动条件,使用着最好的土地和最好的生产工具,生产能力和水平得到很大提高。任何一个农民,不管是集体农庄社员还是个体农民,只要愿意诚实地工作,不偷懒,不游荡,不盗窃集体农庄财产,就有可能过上富裕、文明的生活,成为生活有保障的人。整个农村从根本上改变了落后的中世纪面貌。

3.农业集体化促进了斯大林社会主义模式的形成,推动了苏联社会主义建设。大力推进农业集体化,是以斯大林为首的联共(布)中央为摆脱困境而展开的一项重大举措,并逐渐形成为探索社会主义建设之路的第一个社会主义模式——斯大林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农业集体化以及斯大林社会主义模式有这样那样的弊端,但正是这种模式,保证了苏联在当时国内外风云变幻的情况下全党全国人民的团结统一和政局的稳定,保证了苏联在30年代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社会主义物质基础,也为后来夺取反法西斯战争的伟大胜利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正是这种模式,为40年代至50年代苏联经济高速发展,成为与美国并列的世界强国创造了条件。

4.苏联农业集体化是实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第一次尝试,为后来其他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积累了经验教训。农业集体化是苏联共产党人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探索社会主义建设之路的伟大尝试,它开创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局面,在实践中坚持并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马克思、恩格斯使社会主义由空想变为科学,阐明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这是科学社会主义的第一次历史性的飞跃。但它毕竟停留在理论认识阶段。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和斯大林领导全党和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将理论付诸实践,这是科学社会主义第二次历史性飞跃的开端,也是人类社会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这一历史时代的开端。农业集体化是这一伟大历史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使苏联广大贫苦农民在20世纪30年代就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在人类历史上第一个闯出了按社会主义原则改造小农经济的道路,同时也为后来其他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积累了经验教训。

(四)全盘农业集体化的深刻教训

纵观全盘农业集体化运动,从任务的提出到解决任务的方式,不完全是基于农业发展的自身要求和可能,而是由实现工业化的需求以及国际局势的逼迫决定的。任务本身就包含了超越条件的冒进因素。因而,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违反自愿原则、强迫命令、集体化进程过急过快等失误。同时,还反映出指导思想和理论认识上的局限性和不成熟,以及对社会主义农业经济中的某些规律认识不足等问题。具体来说,全盘农业集体化的经验教训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忽视了变革和完善生产关系需要以生产力的一定水平为条件。农业集体化是农村生产关系的一次伟大革命,是传统的个体占有生产资料和个体生产劳动向集体占有生产资料和集体生产劳动的一次伟大转变。但是,生产关系是受生产力发展水平制约的,调整和完善生产关系必须以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为条件。从个体的、简单的小商品经济过渡到公共的大集体经济,所需时间长短主要取决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人为地过早过快地实行高度的公有化,与生产力发展状况显然是不相适应的。尽管在全盘农业集体化之前,经过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艰苦努力,苏联农业经济有了一定发展,农民生活水平得到较大改善和提高。但农业技术水平和农艺水平还很低,还是一种半自然性质经济,农业发展速度及其商品率都很低。在这种生产力水平条件下,不可能很快消除农业与工业发展不相适应的状况。何况,农民的阶级局限性和经济局限性,使得他们对以国有化和集体化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改造自觉或不自觉地产生抵触情绪。所以说,尽管发展农业集体化的方向是对的,但全盘集体化仅用短短的三四年时间就基本完成,且在集体化进程中,还急于提高集体农庄的公有化程度,这不仅违背了生产关系变革不能过急和不能脱离生产力发展状况的规律,而且脱离了农民的实际思想觉悟和水平。

2.采取强制手段大力推进农业集体化,违背了改造个体农民经济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农业集体化是为了使广大劳苦群众走上共同富裕生活的道路,是符合全体劳动农民切身利益的。但是,在集体化进程中,绝不可以采取强制或剥夺的办法,只能是坚持自愿原则。剥夺剥夺者,不能剥夺劳动者,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基本原则。恩格斯曾经提出:“对于小农的任务,首先是把他们的私人生产和私人占有变为合作社的生产和占有,不是采用暴力,而是通过示范和为此提供社会帮助”[6]。“如果他们还不能下这个决心,那就甚至给他们一些时间,让他们在自己的小块土地上考虑考虑这个问题”[7]。因此,试图用某种快速的方法,用行政命令等手段强迫小农改造是完全荒谬的。而在苏联农业集体化运动过程中,这些错误行为在不同地区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程度地出现过。这些错误在一些地区不仅引起了农民反对集体农庄的行动,而且在富农的煽动和影响下,在个别场合发展为反对苏维埃的行动,阻碍了集体化运动的发展。

3.农业集体化形式过于单一,忽视了不同地区发展情况和需要的多样性。一定的所有制形式及经营形式要与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化程度相适应。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各地区的生产社会化程度是不一致的,发展是不平衡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多层次的。与之相适应,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也应该是多层次的。联共(布)不顾当时生产力水平参差不齐的条件,急于追求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完全排除非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及其有益的作用,不免显得有些操之过急。而且,苏联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多民族国家,农业经济本来就比较落后,各地区发展不平衡。因此,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步骤和形式不可能千篇一律。只能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采取有高有低,有快有慢的速度来进行。何况,农业生产对自然条件依赖性很大,需要有比工业生产更大的自主性和机动性,以便能因地制宜,合理地组织和安排生产。而苏联农业集体化运动不仅速度快,而且形式过于单一。大力强调发展国营农场和集体农庄,并把集体农庄的基本形式确定为劳动组合。要求不同地区处于不同经济状况的农民一律接受这种形式,并采取许多行政命令手段来推进这一进程,这本身就包含浓厚的主观主义色彩。这既违背了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客观要求,忽视了不同地区发展情况和需要的多样性,又阻碍了广大劳动群众探索更好的组织形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