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著《京津冀民歌津要》的意图与价值
民歌是民族的、民间的、民众的歌曲。以种族视域来看,中华民歌是海内外华人的歌曲。以适用人群来看,自有历史记载以来,民歌是以口头为主要媒介,民间广为流传下来,反映生活习俗的、人民情感情绪的、贴近生活的歌曲。此类歌曲有别于宫廷文字化书写的歌曲,更为口语化,更接近生活,反映着劳动人民喜闻乐见且质朴率真的情怀。
人们在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了简单的音调,中国早期的歌曲内容反映了当时的现实生活,如五帝时声乐文献《弹歌》:“断竹、续竹,飞土、逐肉。”另《春秋公羊传解诂》(东汉)文献记载:“男女有所怨恨,相从而歌。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都证明了早期的音乐与生活的关系。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分工推动了音乐文化的发展,声乐的形式逐渐多样,除了民歌、歌舞、乐舞等形式外,说唱音乐也开始形成。说唱艺术是我国传统的艺术形式之一,它集文学、音乐、表演于一体,在歌唱中加带表演动作,是戏曲的早期萌芽,《荀子·成相篇》就是说唱音乐的始祖。春秋时期,统治阶级为了解民情确立了“采风”制度,《诗经》中的“风”记录了当时15个诸侯国中的歌谣,是《诗经》的精华所在。这时期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民间歌唱家,秦青的歌唱能“声振林木,响遏行云”,韩娥的歌“余音绕梁,三日不绝”。
京津冀传统民族民间音乐可分为:民间歌曲、民间歌舞音乐、说唱(曲艺)音乐、戏曲音乐和民间音乐。其中民歌是传统民间音乐的基础,民族器乐曲或直接来自民歌,或根据民歌不同的变化加工而成,戏曲、曲艺音乐也是在民歌的基础上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反之,其他四类传统音乐的发展也促成了民间歌曲的发展,它们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吸收的关系。
京津冀民歌为京津冀地区的民间歌曲,包括北京、天津及河北地区两市一省的民歌。北京民歌按体裁可分为:号子、花会歌、小调、风俗歌、叫卖歌及儿歌;天津民歌有民间的夯号、秧歌、小调、喜歌、扛肩号、花鼓调、旱船调、哭坟调、十不闲、打花棍及小曲;河北民歌有劳动号子、山歌、小调、花会歌曲、叫卖歌、儿歌及少数民族民歌。号子或被称为劳动号子,是从劳动中产生的,韩婴在《韩诗》中说道“劳者歌其事”,民歌中包含着劳动人民的真实生活内容,旨在协调劳动动作,鼓舞劳动情绪。根据劳动种类又可分为海洋渔号、内河渔号、船工号子、工程号子及搬运号子。从民歌的起源形成来讲,它有着悠久的传统。民族音乐中蕴藏着民族的本质,有着超越语言的民族的灵魂,展现了民族的生活、精神、感情及哲理[1]。民歌是活页历史,梳理民歌过程,就是现代寻访历史的心路历程。民歌也是文化,民歌的解读就是文化释读过程。民歌是民族文化的精粹,集中体现了独具特色的民族精神、风土人情和审美情趣。
在京津冀民歌的研究过程中,切身感受到京津冀地区民歌文化的浩瀚广博、丰富多彩。民歌研究有助于增强民族自豪感与民族自信心,对传播、传承、弘扬和保护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音乐文化起到极大的推动与促进作用。
【注释】
[1]金红莲.从俗曲阿里郎的蜕变看韩国民谣的形成过程[J].人民音乐,2008(1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