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区域特色的京津冀民歌

第一节 作为区域特色的京津冀民歌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的国家顶层设计之一,是党中央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京津冀一体化由首都经济圈的概念发展而来,包括北京、天津以及河北省的保定、唐山、石家庄、邯郸、邢台、衡水、沧州、秦皇岛、廊坊、张家口、承德,涉及京津和河北地区11个地级市。区域面积约为21.6万平方千米,人口总数约为1.1亿人。

京津冀地区是新时期引领我国艺术文化发展、参与全球合作与竞争的战略平台,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进程中具有无可替代的战略地位和十分突出的引领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北京、天津、河北人口加起来有1亿多,土地面积有21.6万平方千米。京津冀地缘相接、人缘相亲,地域一体、文化一脉,历史渊源深厚、交往半径相宜,完全能够相互融合、协同发展。”如这段话指出,京津冀协同发展是有文化内在联系的,是推进区域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的需要,是国家重点战略,由此京津冀区域可步入新的快速发展阶段。京津冀音乐文化一体化进程由民间自发的融合和学术界的呼声,逐渐转向政府部分支持的实际行动。京津冀音乐文化本着政府推动,音乐学界与民间音乐组织,平等互利、协同互补、统筹协调、多元发展的原则,逐渐形成良性互动、竞争合作的发展格局。

有关民歌的学术探究随着比较音乐学与民俗学的研究,展开了深入的案头与田野调查。在比较音乐领域中奥地利音乐学家艾德勒(G.Adler)1885年首先提出,音乐学有必要比较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不同民歌,并根据其性质进行区分与分类。根据他的提倡,18世纪末,欧洲国家研究者相继跨入亚洲、非洲与拉丁美洲进行异域地区的音乐研究,因受到当时人类学的影响,此类考察与资料搜集不可避免“西方音乐中心论”的偏见。其中较为公正且优秀的研究是,民族音乐学家费蒂斯(Fetis,1784—1871)的《音乐通史》(1869年),文中较客观地比较了中国、日本及印度等非欧国家的民歌。20世纪在东欧民歌研究方面取得卓越成就的学者有巴托克与柯达伊。巴托克的《匈牙利民歌》是对匈牙利各地民间采风整理研究的成果,是20世纪杰出的研究成果,也是国内学习的模板,并给民族音乐刚刚起步的中国指出了可行性的发展方向。

国内民歌研究从20世纪三四十年代“以创造新音乐为目的的民歌研究运动”到五六十年代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70年代的民歌普查和搜集工作,再到80年代至今的学术范式和研究方法的大讨论,期间经历了三次重要的转折,学术成果非常之多。随着近年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传统音乐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在众多的传统音乐品类中,民歌不仅地位重要,所占比重也相当之大。各地政府文化部门加大了挖掘本地民歌资源的力度,民歌再度成为学术界的热门话题,不单是音乐学者对民歌情有独钟,民俗学、人类学、社会学等也都将其纳入了自己的学术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