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会青年团简章
2025年08月10日
浙江省会青年团简章[1]
(1919年3月)
第一条 本团以辅导青年之德智体三育,期成健全之国民为宗旨。
第二条 本团以下列人员组织之:甲、维持员;乙、团员。
第三条 本团之创设人及各界人士,愿负维持本团之责者,得为本团维持员。
第四条 凡年满十四岁能遵守本团团约者,有团员二人以上之介绍,经董事会之认可,得入团为团员。
第五条 凡违背本团之宗旨,或有损害本团之名誉者,经董事会议决宣告出团。
第六条 本团应设职员如下:
甲、董事十六人,由维持员公推之,主持本团事务,每年改推半数。
乙、干事若干人,由董事聘请之,办理本团事务。
丙、其他职员由干事商承董事于就地各界中邀请之。
第七条 凡各界人士赞助本团者均为本团赞助员。
第八条 本团之事业如下:
一、补习教育
一、讲演会
一、新闻杂志图书纵览所及巡回文库之设置
一、视察旅行
一、武术及各种运动
一、登山远足
一、共同作业
一、共同储蓄
一、各种产业之改良
一、道路之建筑及修缮
一、学校基金之筹备及增殖
一、消防救灾
一、公共卫生
一、慈善事业之援助
一、音乐会及各种正当之游戏
一、善行之表彰奖励
一、其他改良风俗事项
第九条 维持员每年开常年会一次,如遇有紧要事件,得由董事会知会开临时会议。
第十条 董事每二月开会一次,如遇有紧要事件,得开临时会议。
第十一条 本团经费之筹集如下:
一、捐募
一、请求补助
一、本团事业之盈利
第十二条 本团团约及其他各项规则另定之。
第十三条 本简章遇有须增删修改时,由维持员会议决之。
(原载《浙江省教育会要览》1919年编印)
[1]为了对失学青年进行指导和教育,经亨颐向全国教育会联合会提出倡议,成立以“辅导青年之德智体三育,期成健全之国民”为宗旨的青年团,并决定在浙江省实行提倡。1919年春,省城率先成立浙江省会青年团,章程与团约均由经亨颐拟订,经维持员大会议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