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篇 关于怎样教得快捷、愉快、彻底的特别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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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到现在为止,我们已经讨论了教学法的基本原理,它们是教学法的精髓。如果我们能按照这些基本原理进行教学,我们就有希望使我们所教的东西看来是简短的、愉快的和深深扎根的。在第3、4节中我们以这些教学法的优点作为我们的目标,事实上它们的确是教学的灵魂;所以,稍停片刻来看看我们是否已达到这个目标,这是适宜的。

130.首先必须明白,我们的教学法的最根本的法则(根据第26节及以后各节,一切学科都必须通过实例、教训和实践)不过就是通向快捷、愉快和彻底的捷径。所以,有如下定理:

定理一五九 经常的实例大大促进快捷,明白的教训大大促进愉快,不断的实践大大促进彻底。

即是说,走别人走过的路是安全的、容易的,如果前面拿着明亮的火把,即使在黑暗中走路也是安全的、容易的;沿着同一条路反复走使人感到放心。

131.但是这种教学法的所有其他部分也能使教导更容易、更愉快、更深刻地给心理以深的印象。在这一点上,如果重温并综括一下那些部分,以便为我们现在打算详细说的语文教学法加以系统化提供综合性的法则,这是合理的。

甲、关于快捷

[132.因为开头往往是充满热情的,我们必须竭尽全力快捷地完成所教或所学的东西,以便在最新的兴奋冷却下来以前使精神体验到成就感和受益感。否则,精神就会因为没有达到目标由烦恼而放弃工作,或者疲惫地蹒跚前进,对徒劳无益地向目标接近的前景抱怨。诚然,如谚语所说:“开始热,后来温,最后冷。”这句话往往被铁还没有热就打铁的教师学生所证实。][1]

133.让我们将对快捷有特殊贡献的一切概括成七条定理,其中第一条就是必须永远记住每一门学科的目标,有的放矢。

定理一六〇 直接指向目标,避免弯路。

系定理:(1)所以,一开始就要首先瞄准目的。

将它指示给学生知道,以便当他自己看到目的时,就抢着能达到目的的希望,急切地去达到目的。因为一开始就首先见到目的,无障碍地向目的前进,这对我们的精神是一种喜悦,我们的精神是怕见无目的性和延误的。

(2)考虑目的而不是考虑方法。

因为方法为目的而存在,不是为方法本身而存在;此外,方法易于与无助于同一个目的的方法混淆,除非牢记目的,我们不易从后者中辨认出哪些是合用的方法。因此,辛尼加说:“考虑到目的,你就会摒弃多余的东西。”

(3)凡是直接指向目标的,应当就是捷径。凡是出现离题的,应当认为就是耽搁。

如果某些事对目的贡献不大或没有贡献,忽略这些事情就是值得称赞的勤勉。当一个人匆匆赶路时,除了路以外,对任何事情的关心都是障碍。所以,在理论性的题目上,不要在初步的讲解上耽搁太久,而是要把问题摊开,要求学生去研究,然后讲解,测试学生是否已经理解,然后内容就可以快速进行。在教授技巧时不要谈论做事而是要动手去做,并要求学生照着你的做。提醒他不要出错;如果他做错了,要加以纠正,于是进步就会完全无阻无碍。

134.在选择方法时,下述说明既是正确的有益的,又是众所周知的:

定理一六一 如果少数方法就足以完成任何事情,就不需要使用更多方法。

所以,只应使用绝对必要的方法,即是说:

1.对任何事情举一个例子,作一两次讲解就已足够,其余的都留给实践(参看定理一三六的注)。

2.着重于基本内容而不详述细枝末节,是最快速的进步之法。

例如,打算快速战胜一个王国的军队不允许任何意外的阻力而是奋力向主要目标推进。

135.关于达到一个目标所需的工具,记住下面一条规则:

定理一六二 一切工具都应准备好,随时可用。

如果在一次战役或战争的中途一位将军不得不寻找部队、武器或其他必要的装备,他就会加速自己的败北而不是胜利。但是,如果这一切都事先准备好,他就为一切紧急情况作好了准备。

所以,一切样品(凡是要知道、要做的)、一切规则,最后,一切实践中必需的仪器都应事先准备好。

136.但是在运用这些材料时,我们必须遵守下述规则:

定理一六三 永远逐步前进,决不跃进或快步疾进。

有些人跳几步以便更快地达到目标;但是,即使这几步是正确地开始的,这些学生肯定也会丧失希望,因为用这种方法,他们跳过了为理解后面的教材所必需的一些东西,而如果对后面的东西理解不正确,他们就为理解更后面的东西设置了障碍。这样一来,他们就不得不对他们力图用过快的速度学习的东西仍然无知,不然就仍旧回到起点重来,而这一次才进行得缓慢,更加专心。所以下述隽语包含着伟大的真理:“很多人更快地达到目标,但他们前进得更慢。”正确的方法要求我们永远按这样的顺序前进,使先行的成为后续者的一个步骤,使后续者强化先行者(参看定理七六)。所以,你如果在这样安排的教材中遗漏了任何一步,你就会体验到双重的不利:首先,你不能强化先行的;其次,你不能为后续的提供基础。于是你就是为毁灭而建筑

系定理:(1)除非先行的阶段已被理解,不要开始教任何东西。

(2)一次只做一件事。

这就是说,不要同时处理不同的学科或同一学科的不同水平,你就能避免分散精力、混乱和耽搁。一句谚语正确地警示我们:“同时追逐两只兔子的人一只也追不到。”所以,要抓紧任何事情时,仅仅集中力量于这一件事。眼睛不能同时盯住两个对象[2],一只脚不能同时踏在两个梯级上,但是如果它一次只踏一个梯级,它就会踏上很多梯级(参见前述第60节)。

137.如果两件事的联系如此密切,使它们不仅能够、而且必须结合在一起,即是说,事物的本性是结合得如此紧密,离开了其中的一方,另一方就不能单独存在,不能发展,不能为人所认识,那么,同时从事这两件事就能促成快捷的进步。这些道理的规则是:

定理一六四 永远将相关的事结合在一起处理。

即是说,像下列的事就应当结合起来教、学和练习:读和写,事物和事物的名称(使我在学习认识事物时能学习叫出该事物的名称[3],以及相反),还有关于一个事物的理论的和实践的知识(以便能使你在学习怎样理解任何事物时,你也能学习怎样使用它,反之亦然)。因为没有用处的艺术是华而不实,实用而没有艺术是漫无目的。

系定理:[(1)因为相反的事物和一切对立的事物也是互相关联的,我们应当或者同时教它们,或者应紧密结合,以便能显出每一方各自的特性。

(2)][4]因为一个学生和他的同学都是互相关联的存在物,永远不要只教一个学生,而是要同时教很多学生,你会发现这是取得快捷进步的捷径。

一石二鸟[5]既对教师有益,也对学生有益,使他们能互相提供勤奋好学的榜样,像谚语所说的那样,相互激发竞争的愿望。

只有在有竞争对手要超过或有领头马要追赶时,骏马才跑得最快。[6]

138.虽然快速是快捷的特殊中介,但快速不在于领先的行动,而在于持续不断的进步,即使进步是悠闲自得的。所以,要注意下述定理:

定理一六五 连续不断的前进有助于重大的进步。

当两个人一同旅行时,如果一人奋力向前,而另一个人中途停顿,不难看出在一个短时间内第一个人就能把另一个人落下多远。因此,为了快速达到你的目标,你不需要强迫你自己,但是你必须不断地专心致志;这就是,只要你在学习,就要做到:

(1)每天都有规定必须完成的任务。

(2)每一小时都有新的功课。

(3)除非已经完成,决不放弃任何事情。

因为如果你中途停止,以后又重新拣起已停止的工作,你不会减轻任务,只会增加任务;因为你可能已忘记了其中一部分,你不得不以重新开始为代价去弥补损失。试看,如果让水一次只滴一滴,要装满一桶水是多么困难,而如果没有阻拦地往桶里倒水,要装满一桶水是多么容易。[7]

(4)所以,你一次从事的工作,不要超过一举可以把握的分量。

这样,除了复习,你就永远不必回到同一个任务。但是要注意,复习只能当做以后不同工作的一部分来运用,即当你在已经建立的基地上开始拓展后面的教材时,以它服务于新的目的。

5.不必继续做已经做过一次的事。(换言之,不必在已经知道的东西上逗留。)

当然,不要忽视复习,部分是因为它给予我们重温战胜困难的愉快,部分是因为它强化我们已有的知识。

139.最后,

定理一六六 方法上的一致性促成学习的快捷。

它也促成愉快和彻底。因为当要处理的材料的形式没有呈现新的变化时,我们就将注意力完全集中于展现出来的材料的本质。这样一来,当我们完全专心致志于材料本身时,我们就能更容易、更快捷地精通学科。此外,只要过程显然是捷径,它就是令人愉快的,只要所有的材料因为这个一致的过程而容易地印入头脑和记忆中(因为我们容易记起以熟习的合乎常规的方法进行的事情),学科就能更牢固地在头脑中扎根。

乙、关于愉快

140.关于教学中的愉快性的某些观察也应当再说一说。因为既使人受益又使人愉快的不仅仅是诗人,也包括教学效果好的每一个教师,因为一个人不可能使人受益而不同时使人愉快。诚然,我们的情感是我们的生命的一半,它们既吸引我们走向目标,也吸引我们离开目标。如果精神感受不到吸引力,它就缺乏爱好。哪里精神缺乏爱好,那里就必须违背它的意志去加以推动。而且,当精神没有愿望时,就没有什么东西容易到不能变成困难的,没有什么东西甜蜜到不能变成苦涩的,没有什么东西美好到不会令人惊愕。

定理一六七 我们必须竭尽全力防止出现厌恶,这是学习中最险恶的毒药。

141.教师应当知道怎样防止出现厌恶,怎样激发兴趣,怎样鼓励热情。他必须从人性的特点学习这些东西。人性的特点自然地显露出什么东西使它高兴,什么东西使它不悦。我相信这一切都可以归结为七条原则。同时,愿下述主张被看做一条总则:

定理一六八 把自然倾向看做本性的要求,这是愉快的进步的基础。

不这样看待自然倾向就是与本性作斗争,也就是阻碍、破坏和压制本性的努力。

142.第一,人性是自由的,它喜爱自发性,憎恶强迫。因此,它希望得到顺其自然的引导,不希望被拉、被推或被驱策。这就是那些坏脾气的、作威作福的、惯于鞭打学生的教师是人性的敌人的缘故。这些教师天生地具有阻碍并毁灭天然能力而不是鼓舞和发展它们的天赋。那种仅仅靠乏味的教训进行教学,甚至不能使学生充分转变以激励他们,而是以令人厌恶、嫌弃的东西填塞他们的头脑或者使他们变得像他自己一样的执拗、刚愎自用的、毫无表情的、毫无生气的教条主义者也属于这一类。所以,

定理一六九 教师在执行任务时决不应发脾气,而是应以父亲般的仁慈完成全部任务。

以便使学生感到他是被爱的,没有理由缺乏自信,以便能用爱去赢得爱,以便使对人对事的情感成为勤奋的动力。我们的训练的全部计划都是指向那个目标(参看第37节等处)。

143.第二,人性害怕无限而喜爱想象事物的限度。因此,凡是冗长的、混乱的或晦暗不明的东西,不是使我们害怕和感到厌恶,就是因厌恶而使我们痛苦。另一方面,凡是简短的、井然有序的和清楚的东西就使我们高兴。这就是一个到远地旅行的人的精神在期望的旅行目的地可以望见时就充满喜悦的缘故。所以,

定理一七〇 让每一门课程尽量简短并组织得井井有条。

使学生不致东转西转,如入云里雾中,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在向何处去,他们身在何处(在这种情况下,精神就充满恐惧,而不是充满喜悦)。但是,在一开始时,就要让他们看到目的所在以及妨碍达到目的的一切,使他们振作精神,鼓起达到目的的勇气。肯定无疑的是,当人的精神认识到一切事物都是按有条不紊的步骤安排好了的,看不见、发现不了深渊和悬崖,沿途没有害怕的必要,这时它就必然希望更远地推向前进。所以,一切教学都应当计划好,使它提出的任务都有充裕的时间去完成,使它提出的期望能激发学生的头脑自愿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当头脑看到在它已经学会的东西上再添加一些它所希望添加的东西时,当它看到有些东西可以作为已经开始的链条的新的一环增加时,它是乐于这样做的;它甚至希望总有东西在增加,直至链条变得完善(参看上面第23节)。因此,如果将一切指定的课业都分解为容易理解的单位,都口头加以清楚地讲解,都当着教师的面在教师帮助下立即去做,教学就会是令人愉快的。不应把任何功课留给一人独处意气消沉时去做,因为学生害怕孤独无助。但是,如果他看到一切眼前的困难都被征服时,难道他不会急切地希望就摆在前面的事情一试身手吗?

144.第三,人的感官乐于与对象联系,苦于与对象分离,因为感官只有在那些对象中才能找到营养。这就是儿童(和其他人一样)在听说他们从未见过、从未听过、从未尝过的某物时,急切地冲向前去看、听、尝的缘故。如果你限制他们,你就是压制他们。因此,将一切事物向儿童的感官提出的方法将会是快乐的源泉。所以,

定理一七一 我们必须以经常求助于感官吸引我们的学生。

145.第四,人性乐于与事物一道工作(我们在第24节中已指出),因为作为注定的事物的主人,它相信永远在做成、改变或建造某种事物就是实行对事物的主宰。因此,要限制它的运动和行动或以任何方式束缚它是困难的。这种自然倾向在童年早期就表现出来,儿童的气质愈活泼,这种倾向就愈强而有力。要儿童仅仅看着别人做事是困难的,就是这个原因,他们也要求自己动手做。别人讲,他们只是听,他们对此不感兴趣;他们喜爱插嘴,使别人也听到他们的声音。即使是成年人在听别人谈话时也是度日如年(使自由思想屈从于别人的指点是多么令人厌恶)。但是,边说边做的人就感觉不到厌恶,因为他们在自由地按照自己的思想行事。这就是我们的教学允许学生有实践的充足余地的缘故,这样做是对的。最后一条规则是:

定理一七二 让每一件事都通过个人的实践学习。

使工作能养成技巧。

146.第五,人性总是探询事物的用途;它欢迎应允能服务于有用目的的任何事物。虽然它可能看到由于其他原因无用而令人兴奋的事物,终究它会看到它们是卑劣的,从而抛弃它们。所以,

定理一七三 对每一件事都是为用而学。

我们务必不要耽溺于空洞的沉思,让用途处处显然可见。美丽的事物只有当它有用时才被人欣赏,因为美丽而没有用处就是不结果实的树,没有内容的虚饰,哄骗没有提防的人的女妖。

147.第六,人性喜爱多样性,厌恶单调,因为它生来就能够领悟无限,它不能满足于单个有限的事物。所以,一旦它理解或达到、完成一件事的时候,它立即就会将它的愿望转向别的事情。因此,观看者从各个部分都是一样的事物中感受不到快感,为平坦的沙地、单调的海面、纯白的墙、一张空白的纸等,就是这个缘故。但是,一片长满树木和植物的平原、山峦、河谷、原野和葡萄园的景色壮丽的地方、城镇和要塞,用丰富多彩的画面装饰起来的墙面、上面写有东西的纸——这些对于感官和精神是多么受欢迎的赏心乐事!所以,

定理一七四 凡是所教的内容都应当用令人喜爱的多样性加以调节。

148.最后,人性(特别是年轻时期)特别喜爱游戏和娱乐,如像我们年轻时期专心致志于游戏,在一生中通过说笑话和类似的头脑放松以取乐所表现出来的那样。要找到原因并不远,喜爱自由乃是天性(参看第140节)。每一种游戏都或多或少是志愿的因而是自由的运用,而从事严肃事务的职业表面上看是由于必要性,因而是被迫的。再者,一切游戏都是社会性的、竞争性的事情,而人性以竞争为乐事,因为它乐于受到赞扬。最后,人心渴求新奇,喜欢看到一件事情的结果(不论是他自己的还是别人的,也不论是认真的还是好玩的);所以,它也喜爱参加有机会看到竞赛结果的游戏。这就是为什么天国的智慧自己说它与我们一道“踊跃”。(《箴言》,第8章第30节)但是使徒雅各将虚假的智慧描绘为“苦毒的嫉妒和纷争”。(《雅各书》,第3章第14节及以下)于是,遵守下述规则将会给人以很大的愉快,能激发并保持完成任务的热情。

定理一七五 不论学什么都应有一些学生同时学习并采取某种愉快的竞争形式。

在我们的教学法中,我们还没有研究过完成这一条的方法,因为它们是容易计划出来的;也许我们将在适当的地方,即是说在第13章和第25章[8]中就这类问题作详细说明。

[系定理:一所初等学校的活动应当是天赋才能的表演。如果我们听任任何东西成为痛苦的、令人厌倦的学习,它就会成为对我们的新教学法的嘲弄。][9]

149.这些就是通向愉快的道路,如果还有任何困难,在确定的成功希望面前它们会消失,这是下一节要讨论的问题。

丙、关于教学的彻底性

150.就大体而论,应当提醒教师注意,如果他要将健全的教导灌输给他的学生,他所教的学科就必须是健全的,即是说,是有真正的真理性和真正用途的。一个真正坚实的结构决不能用糠壳、麦秸、干草或沙子建成,而只能用石、木或金属建成;或言之,用能耐久的材料建成。同样,健全的教学决不能由不健全的观念构成,也没有任何艺术能把无用的知识转变成有用的知识。所以,

定理一七六 如果要求有坚实可靠的教学,我们就必须拒绝无足轻重的学科和真理性、有用性得不到证明的教材。

151.但是,毕竟现在的问题是涉及教学法的健全性而不是涉及教材的健全性;所以,姑且重复一下某些以前的观察,让我们考虑一下一种健全的教学法是怎样建立在十条原则的基础上。其中第一条原则是学生必须是渴求教导的。干焦、干裂了的土地迅速吸收雨水;饥饿的胃迅速地攫取、消化、消耗掉食物。同样,对学科的爱慕也是精力充沛地去攫取它,容易使头脑、舌头和手适应它所喜爱的学科。所以,

定理一七七 一切都与趣味结合。

在第22、23节中我们曾建议怎样激起渴望。(https://www.daowen.com)

152.此外,当行为必须万无一失地进行时,行为的工具必须万无一失地可靠,因为用劣质的工具做好工作是几乎不可能的。既然教导的工具就是榜样、教训和练习,自然地健全程序的规则就是:

定理一七八 榜样应当加以选择,以便明白无误地使学科赫然可见,使得没有任何部分仍然是晦暗不明的。另一方面,教训应当少而明白,普遍正确,使它们能确切地受到信任。最后,练习应当先模仿样本,然后才在实物上表现出来。

因为,以错误为榜样,很可能就学到更多错误。同样,如果教训或规则很多,冗长,复杂,还附有例外,很可能头脑被吓坏、被弄得张皇失措、混乱、困惑。最后,不仿照任何样品的模糊不清的模仿只会产生没有任何思想的模糊不清的结果。所以,

系定理:(1)一切都有准确的模型。

(2)一切都有可靠的规则。

(3)一切都经过刻苦的勤奋。

以便凡是要学、要做的东西都只用正确的方法学、做。换言之,错误的模型生产出错误的产品,不确定的规则会作出不确定的指导,粗心大意的模仿会使即使是好的模型和规则变得用处很小或完全无用。

153.健全程序的第三条根本原则是教导的最初基础要建立得坚固。因为一切没有基础的结构或基础打得不牢固的结构建起来了也是要坍塌的。所以,

定理一七九 在开始时,每一件事都应当是最好的:模型、规则、注意力,还有最后,教师自己。

因为通常是走了第一步,其余就会跟着走。

定理一八〇 一切开头都应当缓慢而准确:注意力、理解力,还有最后是模仿(定理一五〇、一五一)。

匆匆忙忙的快速,特别是在第一阶段,往往像粗心大意一样具有破坏性。医生知道,在第一剂药中用错了药是不能用第二剂同样的药纠正的;数学教师知道,在计算开始时出现的错误会无限次地重复而不可能消除,除非中止运算,从头开始。意大利人爱从建筑行业中借鉴一个格言:“基础不牢固,最高的塔楼也会倾倒。”所以,除非你在开头时谨慎从事,你的教学就会总是为错误开方便之门,或者制造逆教的负担,或者造成不可避免的延宕。

系定理:(1)所以,我们应当注意从一开始就要使所教的东西被正确理解。

因为头脑从感官中接受什么印象,它立刻就会交给记忆并在那里印刻下来;这种印象以后就变成抹不掉的形象。

(2)凡是理解了的东西,应当立即加以检测,看是否理解得正确。

否则头脑中就会留下虚假的而非真实的形象。

(3)如果出现了被错误理解的东西,应当立即加以消除,否则它就会生根(根据定理五九和一五二)。

牢记:教师一旦觉察出或推断出学生会在何处出现错误,就立即指出并消除将出现错误的时机,教师就能有效地将错误连根拔除。因为人是理性的生物,他不会无缘无故地犯错误,而是因为受了貌似真理的东西的欺骗才犯错误的。所以我们必须撕破这个真理的假面具,使犯错的学生认识错误,迅速放弃错误。

154.第四,后续的每一层都必须小心地建立在坚固的基础上,否则有些增加的地方不当或不按程序增加的就一定会摇摇欲坠并使其余的墙体摇摇欲坠(定理四八及以下)。所以,

定理一八一 除非最初的几层已牢固地建立起来,不要在它上面建立任何新的层面。

不然的话,像有些建筑物所表明的那样,你建筑了也会坍塌的。这里一句谚语是适用的:“不在数量多,而在质量好。”(Not many,but much.)(定理一六九)这就是说,在培植天赋才能时,你应当像普利尼(Pliny)[10]所建议的耕耘田地的方法那样去做:“播种少些,耕耘好些,这是更有益的。”用那种办法你就有望以更少的种子获得更多的收获,因为播种多而耕耘少的人是浪费多而收益少。

155.第五,除非我们仔细审查和精细计划一门学科的全部精华,我们既不会理解那门学科,也不会取得任何进步。钟表制造提供了一个清楚的例证:除非理解制造正常的运转所需的每一个部件,任何人都不能令人满意地理解这门手艺。除非每一个部件都已准备好放在手边,加以正确地组装,使之处于运转的位置,任何人也不能制造出一只钟表。但是每一个整件都包含有相反的两端和介于两者之间的部分,没有它们,就没有事物存在,有了它们,才有一切事物存在;这些极端和中介点如果组合在一起,使它们自己相互连接起来,就能对感官产生好的效果,培养心智。所以,在教学中,必须同时吸纳所有这些部分,同时使它们各得其所;这就是说,首先确立两端,然后填满两者之间的中介部分,以便在它们从一端到另端一步一步地连接起来时,能对所有部分有一个综合性的观念。当一个人这样观察事物、这样做事时,那时他就的确会看得彻底,做得彻底。所以,

定理一八二 每一件事都要完全地从头贯彻到尾并通过一切中介部分。

以便在每一点上学生都能看到什么是适合于学科的,什么是不适合的。

系定理:所以,将一门学科细分成若干部分时,应当同时接纳、叙述、讲解所有部分,以便使各部分之间的区别立即一目了然(参看上述定理一〇〇的注释)。

这种程序有助于使教学极为清晰。如果仅仅讲解第一个细分部分就立即转入广泛的论述而将其余的细分部分推迟到以后去讲解(像通常的教学法中所常见的那样),智力就会面临很多晦涩不明、阻滞和困难问题。但是,如果按相反的办法一起加以明白地安排,它们就会变得十分清楚。

156.第六,认识一个事物就是通过它的原因去认识,所以,如果这些不证自明,就应当对它们加以解释,以免学生仍然不知道它们。这就是说,让学生永远不仅看到某物是什么,它是怎样存在的,而且知道为什么在任何一种别的情况下它就不能存在。所以,

定理一八三 通过揭露原因,深入到每一事物的核心。

这就是说,教材的各个部分应当这样结合在一起,使结果来自原因,使它们自身成为可以理解的。如果这样做了,我们的精神(《圣经》上称之为神的灯光)就会成为它自己的教师,而且,通过揭露事物的本原,它就会由于自己、为了自己而以不同方式纯化、光大智慧之光(参看定理九〇及其系定理和定理一五五及其后各定理和它们的系定理)。

157.第七,感官是我们对事物的认识进入头脑的通道(根据定理八三);所以,不可避免的是,我们愈是运用感官,我们对感官的运用愈是经常、准确,教导的根就扎得愈深。所以,

定理一八四 经常地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让每一件事通过自己的感官。

这样来激起想象力,使它尽可能深深印入(根据定理八四和八五)。这就是为什么一切优秀的教师都用引人注意的手势、例证、符号和仪式以强化他们的教训的原因;在这种习惯中我们的导师通常就是神自己。因此,当基督想到他没有用言辞充分告诫他的门徒时,便把一个小孩放在他们中间,要求他们模仿小孩子的谦卑,[11]因为小孩子不知道怎样确定自己的价值。甚至在最后的晚餐[12]时,他不满足于用言辞教导这一教训,他离席站起来,拿一条毛巾束腰,随后把水倒在盆里,就洗门徒的脚,并用自己所束的毛巾擦干,[13]使他的门徒不会不懂并把他这样做的用意牢记在心。亚迦布[14](Agabus)认为仅仅预言保罗要被捆绑还不够,就拿保罗的腰带捆上自己的手脚,以便把他的预言更深地印入听众的心里。[15](参见第90节)

系定理:(1)因为仅仅通过亲身的观察我们就能终止争论,使我们的认识确信无疑,我们应当使教导接受感官的证明。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发展真正的、完全的、确实的关于事物的知识。肯定无疑,凡是看见过罗马、巴黎或印度的人,这些地方在他头脑中留下的印象,比听去过的人描述一千次所得印象更牢固。一个数学家,由于自己的研究,比仅仅相信别人的计算的人能以更大的确定性知道天体的测量方法。因为后者是相信权威,如果你提出一个相反的权威,他立刻就动摇了。因此有《耶稣智训》(Ecclisiasticus,即Wisdom of Jesus)的箴言:“一个人经验得多,也就思考得多;一个人学习得多,就会说到他所理解的东西。但是一个没有[直接]经验的人就知之甚少。”[16]所以,整个学习过程应这样来安排,使学生能体验运用其感官和推理能力。

(2)仅仅一次用一种感官也是不够的,学生的注意力应尽一切努力予以帮助。

(3)如果事物本身不能得到,因而不能呈现于感官,就应以各种不同方式提供,即是说,利用图画。

其目的完全是为了帮助想象力,尽一切可能防止出错。

158.第八,只有通过实践才能找到快捷而扎实的进步的许多秘密(因为只有实践才能发展熟练的工作者);所以,受过模型和规则的教导的学生,在不仅被允许而且被要求亲自动手去做工作的过程中,肯定会找到从事一切行业的工作的钥匙。这种程序也激励快捷的进步,因为它使学生看到他能够在自己的指导下前进(如我们在第143节中指出过的);它也能保持感官活跃和专心(因为它听任天赋才能支配);最后,它使复习成为乐事,从而使头脑永远果实丰盈,永不空虚。因此,在要求年轻人自己读作家的著作、自己做功课时,很多古人惯于说,鸡肉最嫩的时候,不是把它喂肥了准备摆上餐桌的时候,而是它通过啄食以寻找食物的时候。所以,

定理一八五 一切都通过学生自己经常的实践。

159.第九,对任何东西运用得愈多,对它就愈熟悉;因此,如果我们要使学生熟悉任何东西并随时可以运用,我们就必须通过复习、考试和经常的运用使他们熟悉这些事物。所以,

定理一八六 复习和考试要经常进行。

即是说,我们的教学法要提供经常的实际复习和测验,即使在学习过程中也应如此(在语言教学中这种复习和测验采用何种特殊的方式,我们马上就可看到)[17]。在测验中,我们应当寻求下列答案:

(1)学生学到了一点东西吗?如果他能重述,这一点就可以明显看出。

(2)他理解了吗?提出各种分析性的问题就可以发现这一点。

(3)他知道怎样运用吗?通过指定而未经预演的实践就可显示出来。

160.第十,通过来回行走,一个旅行者就充分熟悉了道路;如果他离开这条道路试走另一条路并对不同的路线进行比较,他就更加熟悉了原来的那条路(比较是为找出哪些路线远些,哪些路线近些,哪些路线更平坦,哪些路线更陡峭)。因此,不仅要往前走,也要往回走,离开原路,这对学生是有益的。换言之,我们要引导他们前进、退后和横向前进。通过要求他不仅对教师的演示和讲解保持持续不断的注意,而且要互换角色,从而给别人演示和讲解同一课题;此外,除了听教师的讲解、看教师的演示外,还应看、听别人的演示和讲解。为了使我的意思更加明白,我必须摘引在学校中众所周知的一组韵文:

“常发问,记住回答,以记住的东西教人,

三者俱备,学生将超过自己的先生。”

这一忠言的第三点,即以已经记住的东西教人,并没有被人们充分知道,也没有普遍地被人们付诸实践。然而,如果要求每个学生以他刚刚学会的东西去教别人,这是十分有益的。诚然,下述谚语包含着很多真理:“教人即是教己。”(He who teaches others educates himself.)[18]或者如辛尼加所说:“人们在教学中学习。”(Men learn while they teach.)[19]这不仅是因为通过重述,教学强化了人们的观念,而且也是因为它提供了更进一步深入研究这一课题的机会(参看第85节)。这就是为什么赋有最高天才的人约亚钦·福休士[20]宣称,他仅仅听过或读过的东西在一个月之内就消失了。但是,他曾教给别人的东西,他就了如指掌。他相信,只要他还活着,就不可能被夺走。他还建议,要想在学习上取得长足进步的学生应当找来一些小学生,每天教他们他自己正在学习的东西,甚至他不得不雇请他们也罢。福休士说,当你在进行教学时,即当你使自己成为专家时,只要有一个人在听你教,你最好不要嫌麻烦。他就是这么做的。但是,我们希望把这件事归结成一条实际的规则,所以,让我们这样来措词:

定理一八七 每个学生都要养成扮演教师的习惯。

在教师已经充分演示和讲解某事以后,如果立即要求学生自己用同样的方法对同样的事情作令人满意的演示和讲解,学生扮演教师的事就发生了。(如果有几个学生,他们应当一个接一个轮流这样做,从天分较好的学生开始。)此外,应当教导学生把自己在学校中学到的东西在家里讲给父母或仆人听或讲给任何能听懂这些问题的人听。

161.这种习惯能服务于各种有益的目的:

第一,如果学生知道他们马上就要重述同样的问题,如果每个人都担心也许他是第一个被要求这样做的人,学生就会对教师讲解的每一部分更加用心听讲(参见上面第86节)。

第二,通过准确地重述已经学会的东西,每个人在理解上和记忆上的印象就更深刻。

第三,如果出现还有些东西理解得不十分正确,这种习惯就会提供立即改正的机会(关于它的重要价值,参看定理四七)。

第四,它能使教师和学生确信他们已经明白了想要明白的东西,因为知识的标志就是教人的能力。

第五,对同一教材的经常复习将使得即使是最迟钝的学生最终也能掌握课题。

第六,由此每个人将在各方面更快、更健全地进步。

第七,这样一来每个学生都会在某种程度上变成教师;因而,增加知识的机会将会大为增长。

到那时,福休士的戏言就会显得多么合时宜:“我从我的教师们那里学到了很多东西,从同学中学到的更多,但是,最多的东西是从学生那里学到的。”或者,如另一个人所说:“我们愈是经常传授知识,我们就变得愈有学问。”我们的经久不变的快乐就在其中。[21]

162.因此,这些就是教学艺术的基本法则。从这些基本法则中,还可以为一切自由的(liberal)、机械的、神圣的和世俗的科学和人文学科的正确教学衍生出绝对可靠的规则。[22]

[1]括号内的这段话在黎撒版中没有,是瑞伯尔从阿姆斯特丹版中补充的。

[2]荀子:“目不能两视而明,耳不能两听而聪。”

[3]夸美纽斯的《世界图解》就是根据这个观点编写、绘制的。

[4]括号内的这一段是从阿姆斯特丹版中补充的。

[5]“To kill two birds with one stone.”与这句话相对应的拉丁文谚语是:“To whitewash two walls from the same pot.”(以同一桶石灰粉刷两面墙。)

[6]这两行诗引自奥维德的《爱情的艺术》。《大教学论》第8章也引用了这两行诗。

[7]夸美纽斯的这个比喻与《大教学论》第17章第34节中的比喻是矛盾的。

[8]第13章和第25章,指夸美纽斯的《最新语文教学法》一书中的章节。《教学法解析》原为该书中的一章。

[9]括号中的一段在阿姆斯特丹版中被删掉了。

[10]指老普利尼(Pliny the Elder,23—79),古罗马著作家,最著名的著作有《博物志》(Natural History)。

[11]《马太福音》,第18章第2~4节。

[12]指耶稣被犹大出卖前的最后一次晚餐。

[13]《约翰福音》,第13章第4~5节。

[14]亚迦布,一个先知,见《使徒行传》第21章。

[15]事见《新约·使徒行传》,第21章第10~11节。

[16]《耶稣智训》,第34章第9~10节。

[17]指《最新语文教学法》第11章。

[18]对照陶行知的名言:“以教人者教己。”

[19]对照《学记》:“教学相长。”

[20]全名为Joachim Sterk(Fortius)van Ringelbergh,出生于比利时安特卫浦,在鲁汶学习,旅行于德国、低地国家和法国,画家、雕刻家,著有几种教学法著作,伊拉斯谟之友。约死于1536年。

[21]这句话夸美纽斯是用德文写的:“Und so bleibt man immer bey der lust.”

[22]本章的几句结束语是放在脚注中,因为它们仅仅是用来引导出第11章的:“我们现在准备利用这些原则并从中推演出语文教学法。在这里我们的不变的规则是:定理一八七 构成语文教学法的任何一部分的每一件事都必须和这些教学法原则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