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声乐教学模式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声乐教学模式

(一)教学模式的概念

“模式”是英语“model”的意译,一般指式样,即模本、范本的式样,也译作“范式”,指某种事物的标准形式或样式。“model”英语的原意是“模型”,这是现代科学技术中的一个术语,它是“再现现实的一种理论性的简化的形式”。

把“模式”这一概念引入教学理论中,其用意和目的在于使教学从科学体系与科学结构的视角,使之具有某些框架式样与范本特征。然而,关于“教学模式”的定义,世界各国的专家学者存在许多争议,但是,教学模式在教学实践中产生,反转过来又指导教学实践的观点,则是大多数人公认的。而教学模式以其自身简约化特点,把深邃复杂的理论高度概括出来,使人易于理解、便于采用、善于操作,它的独特作用也是十分明显的。

声乐教学的教学模式,同样是根据声乐教学的实践,升华为一种高度概括的简约化理论式样,它又直接指导着声乐教学实践,它的重要性也正在这里。

(二)声乐教学模式的类型

我国声乐教学的教学模式,同全国各高等院校的教学模式一样,以教学的适应性、实用性、可操作性为依据,划分出如下几种主要模式类型:

1.示范模仿式

这是最古老、最基本、最常见的教学模式。示范就是教师范唱,模仿就是学生模仿教师的演唱。通过长期反复地学唱,学生掌握了歌唱技能。

关于这种教学模式。在目前的声乐教学中也存有争议,有人认为,演唱艺术是一种再造艺术与创造艺术,贵在创造,个性是其生命和灵魂。而模仿的结果只能是邯郸学步、东施效颦,有悖于声乐艺术的本质与精髓。但我们认为,模仿作为学习的起步阶段与初级阶段,是必要的、可行的,学生通过对教师演唱的模仿,重点是掌握歌唱的基本技能。当然,在具备基本技能的基础上,进行艺术创造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学习的目的不是照葫芦画瓢,和先生的一模一样,而是在学习的基础上重新进行自己独立的创造。所以,示范模仿式的声乐教学模式,只作为入门教学的模式,不可以作为重要乃至主要的声乐教学模式。(https://www.daowen.com)

2.传授接受式

这种声乐教学模式表面看来与示范模仿式有些相似,但事实上二者是有区别的:示范模仿式适用于歌唱能力的培养;传授接受式适用于理论知识的掌握。传授是教,接受是学。教与学与授与受,是辩证统一、双向互动的。

3.启发诱导式

这种教学模式适用于声乐教学的全过程之中,既适用于歌唱能力的培养,又适用于理论知识的掌握。这种教学模式对开发学生智力、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创造性,均有着重要作用。这种教学模式的要素是:提出问题—让学生回答或操作—师生讨论—事实验证—师生共同总结。

4.情境陶冶式

这一模式是参照苏联洛扎洛夫暗示教学理论与我国实际教学经验提出来的,我国的“情境教学”就是这种模式的原型。这种教学模式的要素是:创设情境—学生参与—因势利导—启发总结。

5.情感交融式

就是在教师与学生同处于歌唱艺术的忘我的激情之中时,形成情感共鸣,在此种情况下,彼此倾心交谈,共同探究声乐艺术的魅力与奥妙,就关键问题进行情感交流,最终达成共识。

声乐教学的教学模式要灵活运用,可以一种单独使用,也可以多种并用。选用的原则要根据实际教学需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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