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点裁判和记圈工作

五、终点裁判和记圈 工作

1.任务

准确、迅速地判定径赛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名次,并担任中、长距离跑和竞走比赛的记圈工作。

2.工作方法

(1)赛前必须认真学习竞赛规程和规则,进行现场实习。

(2)分道跑项目的裁判工作采用按名次分工的方法,即裁判员每人主看一个名次,同时兼看一个与主看名次相邻的名次。例如,7名裁判员分别主看前7名运动员,即分别主看第1、2、3名运动员的裁判员,分别兼看第2、3、4名运动员;分别主看第5、6、7名运动员的裁判员,分别兼看第6、7、8名运动员,再由一名裁判员主看第4、5名运动员。裁判员将所认看的名次填入“终点名次报名表”中并交主裁判。主裁判二人分别看第1至4名和第5至8名运动员。

(3)部分分道跑项目的裁判员多采用按道次分工“人盯人到底”的方法,即每位裁判员只看一个道次。当运动员上道时,核实号码,牢记其特征。运动员起跑后,注意跑进中的名次变化。运动员到达终点后,判定其名次。也可采用按名次分工的方法,即每位裁判员只主看一个名次。运动员起跑后,注意观察场上名次的变化,随时辨认自己所认看名次的道次(队名或号码),判定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名次,并立即核实本名次运动员的道次、号码和队名。

(4)不分道跑项目的比赛中,为了准确地判定名次,必须做好记圈工作。中、长距离跑记圈的主要方法如下:

第一种方法,终点裁判组担任全部记圈工作。在终点主裁判领导下,将终点裁判员分成总记圈组、脱圈组和余圈显示组。比赛时,终点主裁判应及时向终点摄影计时主裁判通报脱圈或中途退场运动员的号码。最后一圈前,掌握前8名运动员跑进顺序,并与计时主裁判核对。最后一圈铃响后,向终点摄影计时主裁判通报领先的第1至8名运动员号码。当运动员临近终点时,根据总记圈组的记录,再次通报运动员到达终点的顺序。总记圈组由A、B、C三名裁判员组成。比赛开始,应核对参赛人数并记入表内。每次运动员通过终点时,由A报号码,并监看记录工作;B依次在总记圈表上记录;C记录每圈领先运动员通过终点的时间,记录脱圈运动员的人数。运动员到达距离终点15~25米处时,由A向主裁判报告名次顺序,B记录到达终点的名次顺序。脱圈组由D、E、F三名裁判员组成。比赛时领先运动员通过终点时,D报号,E记录,F监听报号和监看记录工作。当脱圈运动员距离终点10~15米处时,根据D的口头报号,由F向脱圈运动员口头通知剩余圈数并举牌提示。报圈组由G、H两名裁判员组成,G操作余圈显示器,记录剩余圈数,记录每圈领先的第1至3名运动员的号码;H在鸣枪时开表计时,纵观全场,了解运动员脱圈情况,协助、监视G裁判员的操作,并负责最后一圈的摇铃。

第二种方法,终点裁判组担任总记圈和报圈工作,并与人工计时裁判组配合。人工计时裁判组采用“人盯人到底”的计时方法,完成记圈、计时工作。当出现脱圈运动员时,负责该运动员的计时员通知报圈员。当运动员通过终点时,报圈员举牌或口头通知运动员剩余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