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情分析
对于刚刚步入六年级的小学生来说,他们对法律的认知比较单纯,有一定法治意识,认为法律的作用就是做错事会被警察抓走,进而受到制裁,但是却没有完整法治思维,很避讳自己和法律之间发生联系,基本就是自己报警才会和法律联系上。对于法律带给人们行为的评价、指引、保障作用认识浅显且片面,因此,在学生对法律的作用理解上需要提升。
绝大部分学生很愿意参与课堂教学,但从学生角度,在小学阶段进一步培养法治意识的机会并不多,因此有必要帮助学生融汇法律内涵,初步建立法治信仰。(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