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厩啬夫

四、厩啬夫

《汉书·田广明传》:

迁广明为淮阳太守。岁余,故城父令公孙勇……谋反……勇衣绣衣,乘驷马车至圉……守尉魏不害,与厩啬夫江德、尉史苏昌,共收捕之。

居延汉简:

(1)□□厩啬夫千秋里马敞年卌七           212.65

(2)昭武厩令史乐成里公乘尹昌年卌二         51.23

可见有厩啬夫、厩令史名籍的记载。从其他名籍之例推断,[8]“厩啬夫”前的缺字应该是县名,厩啬夫无疑是县吏。《汉书·朱买臣传》载,买臣怀揣会稽太守印绶,徒步回到郡邸后:(https://www.daowen.com)

有顷,长安厩吏乘驷马车来迎,买臣遂乘传去。

驷马车指后来的传车,因此诸县之厩应该也有为出公差者提供车马的责任。《晋书·刑法志》魏新律序略:

秦世旧有厩置、乘传、副车、食厨。汉初承秦不改,后以费广稍省。

一般认为,厩置在汉初已然不存。[9]但如果是这种厩,应当认为在西汉存在相当长的时期,至少其存留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