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少内啬夫

二、少内啬夫

《汉书·丙吉传》:

元帝时,长安士伍尊上书言:臣少时为郡邸小吏,窃见孝宣皇帝以皇曾孙在郡邸狱。是时治狱使者丙吉,见皇曾孙遭离无辜,吉仁心感动,涕泣凄恻,选择复作胡组,养视皇孙……数月,乃遣组去。后少内啬夫白吉曰:食皇孙亡诏令。时吉得食米肉,月月以给皇孙。

少内是主掖庭府藏之官(颜师古注)。[4]据《百官表》,掖庭属少府,原称永巷,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有掖庭八丞,但八丞之职不详。掖庭之职据《宣帝纪》应劭注:

掖庭,宫人之官,有令丞,宦者为之。(https://www.daowen.com)

《百官志》:

掖庭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掌后宫贵人采女事。

故可知是掌后宫贵人之官。据此,少内或许是掖庭八丞之一,负责后宫贵人的生活。但是在东汉,掖庭为三丞,未见少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