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河县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精河县史志办提供的数据,2018年精河县行政区面积为11.85×105 hm2,其中地方行政区面积10.55×105 hm2,驻地兵团行政区面积63.92×103 hm2。参考已有精河县遥感影像分类,在确定精度的情况下将研究区的土地利用分为以下类别:耕地、草地、居民点、工矿用地、林地、水域、沙地、盐渍地、交通用地、裸土地、荒滩、荒坡和未利用土地(张飞等,2009)。在此基础上,再根据LUCIS模型需要,将部分类别合并或细化为农业用地、城市用地以及保护用地,其他类别作为参数参与模型运算(表5-9)。因为是首次尝试用LUCIS模型分析精河县潜在土地利用冲突,所以主要分析农业用地、城市用地以及保护用地三种土地利用情形间的冲突情况。
表5-9 2018年精河县土地利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