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治疗

七、治疗

治疗原则与一般急性呼吸衰竭相同。主要治疗措施包括:积极治疗原发病,氧疗,机械通气以及调节液体平衡等。

(一)原发病治疗

全身性感染、创伤、休克、烧伤、急性重症胰腺炎等是导致ALI/ARDS的常见病因。严重感染患者有25%~50%发生ALI/ARDS,而且在感染、创伤等导致的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MODS)中,肺往往也是最早发生衰竭的器官。目前认为,感染、创伤后的全身炎症反应是导致ARDS的根本病因。控制原发病,遏制其诱导的全身失控性炎症反应,是预防和治疗ALI/ARDS的必要措施。

(二)呼吸支持治疗

1.氧疗

ALI/ARDS患者吸氧治疗的目的是改善低氧血症,使动脉氧分压(PaO2)达到60~80 mmHg。可根据低氧血症改善的程度和治疗反应调整氧疗方式,首先使用鼻导管,当需要较高的吸氧浓度时,可采用可调节吸氧浓度的文丘里面罩或带贮氧袋的非重吸式氧气面罩。ARDS患者往往低氧血症严重,大多数患者一旦诊断明确,常规的氧疗常常难以奏效,机械通气仍然是最主要的呼吸支持手段。

2.无创机械通气

无创机械通气(NIV)可以避免气管插管和气管切开引起的并发症,今年来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应用。尽管随机对照实验(RCT)证实NIV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和心源性肺水肿导致的急性呼吸衰竭的疗效肯定,但是NIV在急性低氧性呼吸衰竭中的应用却存在很多争议。迄今为止,尚无足够的资料显示NIV可以作为ALI/ARDS导致的急性低氧性呼吸衰竭的常规治疗方法。

应用NIV可使部分合并免疫抑制的ALI/ARDS患者避免有创机械通气,从而避免呼吸机相关肺炎(VAP)的发生,并可能改善预后。目前两个小样本RCT研究和一个回顾性研究结果均提示,因免疫抑制导致的急性低氧性呼吸衰竭患者可以从NIV中获益。对40名实体器官移植的急性低氧性呼吸衰竭患者的RCT研究显示,与标准氧疗相比,NIV组气管插管率、严重并发症的发生率、入住ICU时间和ICU病死率明显降低,但住院病死率无差别。而对52名免疫抑制合并急性低氧性呼吸衰竭患者(主要是血液系统肿瘤)的RCT研究也显示,与常规治疗方案比较,NIV联合常规治疗方案可明显降低气管插管率,而且ICU病死率和住院病死率也明显减低。对237例机械通气的恶性肿瘤患者进行回顾性分析显示,NIV可以改善预后。因此,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发生ALI/ARDS,早期可首先试用NIV。

一般认为,ALI/ARDS患者在以下情况时不适宜应用NIV:①神志不清。②血流动力学不稳定。③气道分泌物明显增加而且气道自洁能力不足。④因脸部畸形、创伤或手术等不能佩戴鼻面罩。⑤上消化道出血、剧烈呕吐、肠梗阻和近期食管及上腹部手术。⑥危及生命的低氧血症。应用NIV治疗ALI/ARDS时应严密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及治疗反应。如NIV治疗1~2小时后,低氧血症和全身情况得到改善,可继续应用NIV。若低氧血症不能改善或全身情况恶化,提示NIV治疗失败,应及时改为有创通气。

3.有创机械通气

(1)机械通气的时机选择:ARDS患者经高浓度吸氧仍不能改善低氧血症时,应气管插管进行有创机械通气。ARDS患者呼吸功明显增加,表现为严重的呼吸困难,早期气管插管机械通气可降低呼吸功,改善呼吸困难。虽然目前缺乏RCT研究评估早期气管插管对ARDS的治疗意义,但一般认为,气管插管和有创机械通气能更有效地改善低氧血症,降低呼吸功,缓解呼吸窘迫,并能够更有效地改善全身缺氧,防止肺外器官功能损害。

(2)肺保护性通气:由于ARDS患者大量肺泡塌陷,肺容积明显减少,常规或大潮气量通气易导致肺泡过度膨胀和气道平台压过高,加重肺及肺外器官的损伤。目前有多中心RCT研究比较了常规潮气量与小潮气量通气对ARDS病死率的影响。与常规潮气量通气组比较,小潮气量通气组ARDS患者病死率显著降低。

气道平台压能够客观反映肺泡内压,其过度升高可导致呼吸机相关肺损伤。上述多中心RCT研究说明在实施肺保护性通气策略时,限制气道平台压比限制潮气量更为重要。由于ARDS肺容积明显减少,为限制气道平台压,有时不得不将潮气量降低,允许动脉血二氧化碳分压(PaCO2)高于正常,即所谓的允许性高碳酸血症。允许性高碳酸血症是肺保护性通气策略的结果,并非ARDS的治疗目标。急性二氧化碳升高导致酸血症可产生一系列病理生理学改变,包括脑及外周血管扩张、心率加快、血压升高和心输出量增加等。但研究证实,实施肺保护性通气策略时一定程度的高碳酸血症是安全的。当然,颅内压增高是应用允许性高碳酸血症的禁忌证。酸血症往往限制了允许性高碳酸血症的应用,目前尚无明确的二氧化碳分压上限值,一般主张保持pH值﹥7.20,否则可考虑静脉输注碳酸氢钠。

(3)肺复张:充分复张ARDS塌陷肺泡是纠正低氧血症和保证PEEP效应的重要手段。为限制气道平台压而被迫采取的小潮气量通气往往不利于ARDS塌陷肺泡的膨胀,而PEEP维持复张的效应依赖于吸气期肺泡的膨胀程度。目前临床常用的肺复张手法包括控制性肺膨胀、PEEP递增法及压力控制法(PCV法)。其中实施控制性肺膨胀采用恒压通气方式,推荐吸气压为30~45 mmHg、持续时间30~40秒。临床研究证实肺复张手法能有效地促进塌陷肺泡复张,改善氧合,降低肺内分流。一项RCT研究显示,与常规潮气量通气比较,采用肺复张手法合并小潮气量通气,可明显改善ARDS患者的预后。

肺复张手法的效应受多种因素影响。实施肺复张手法的压力和时间设定对肺复张的效应有明显影响,不同肺复张手法效应也不尽相同。另外,ARDS病因不同,对肺复张手法的反应也不同,一般认为,肺外源性的ARDS对肺复张手法的反应优于肺内源性的ARDS;ARDS病程也影响肺复张手法的效应,早期ARDS肺复张效果较好。

值得注意的是,肺复张手法可能影响患者的循环状态,实施过程中应密切监测。

(4)PEEP的选择:ARDS广泛肺泡塌陷不但可导致顽固的低氧血症,而且部分可复张的肺泡周期性塌陷开放而产生剪切力,会导致或加重呼吸机相关肺损伤。充分复张塌陷肺泡后应用适当水平PEEP防止呼气末肺泡塌陷,改善低氧血症,并避免剪切力,防治呼吸机相关肺损伤。因此,ARDS应采用能防止肺泡塌陷的最低PEEP。

ARDS最佳PEEP的选择目前仍存在争议。通过荟萃分析比较不同PEEP对ARDS患者生存率的影响,结果表明PEEP﹥12 cmH2O,尤其是﹥16 cmH2O时明显改善生存率。有学者建议可参照肺静态压力-容积(P-V)曲线低位转折点压力来选择PEEP。Amoto及Villar的研究显示,在小潮气量通气的同时,以静态P-V曲线低位转折点压力+2 cmH2O作为PEEP,结果与常规通气相比ARDS患者的病死率明显降低。若有条件,应根据静态P-V曲线低位转折点压力+2 cmH2O来确定PEEP。

(5)自主呼吸:自主呼吸过程中膈肌主动收缩可增加ARDS患者肺重力依赖区的通气,改善通气血流比例失调,改善氧合。一项前瞻对照研究显示,与控制通气相比,保留自主呼吸的患者镇静剂使用量、机械通气时间和ICU住院时间均明显减少。因此,在循环功能稳定、人机协调性较好的情况下,ARDS患者机械通气时有必要保留自主呼吸。

(6)半卧位:ARDS患者合并VAP往往使肺损伤进一步恶化,预防VAP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机械通气患者平卧位易发生VAP。研究表明,由于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导致声门的关闭功能丧失,机械通气患者胃肠内容物易反流误吸进入下呼吸道,导致VAP。低于30度角的平卧位和半卧位(头部抬高45°以上)VAP的患病率分别为34%和8%(P=0.018)。可见,半卧位可显著降低机械通气患者VAP的发生。因此,除非有脊髓损伤等体位改变的禁忌证,机械通气患者均应保持半卧位,预防VAP的发生。

(7)俯卧位通气:俯卧位通气通过降低胸腔内压力梯度、促进分泌物引流和促进肺内液体移动,明显改善氧合。一项随机研究采用每天7小时俯卧位通气,连续7天,结果表明俯卧位通气明显改善ARDS患者氧合,但对病死率无明显影响。然而,若依据PaO2/FiO2对患者进行分层分析结果显示,PaO2/FiO2﹤88 mmHg的患者俯卧位通气后病死率明显降低。对于常规机械通气治疗无效的重度ARDS患者,可考虑采用俯卧位通气。

严重的低血压、室性心律失常、颜面部创伤及未处理的不稳定性骨折为俯卧位通气的相对禁忌证。当然,体位改变过程中可能发生如气管插管及中心静脉导管以外脱落等并发症,需要予以预防,但严重并发症并不常见。

(8)镇静镇痛与肌松:机械通气患者应考虑使用镇静镇痛剂,以缓解焦虑、躁动、疼痛,减少过度的氧耗。合适的镇静状态、适当的镇痛是保证患者安全和舒适的基本环节。

机械通气时应用镇静剂应先制定镇静方案,包括镇静目标和评估镇静效果的标准,根据镇静目标水平来调整镇静剂的剂量。临床研究中常用Ramsay评分来评估镇静深度、制定镇静计划,以Ramsay评分3~4分作为镇静目标。每天均需中断或减少镇静药物剂量直到患者清醒,以判断患者的镇静程度和意识状态。RCT研究显示,与持续镇静相比,每天间断镇静患者的机械通气时间、ICU住院时间和总住院时间均明显缩短,气管切开率、镇静剂的用量及医疗费用均有所下降。可见,对机械通气的ARDS患者应用镇静剂时应先制定镇静方案,并实施每日唤醒。

危重患者应用肌松药后,可能延长机械通气时间、导致肺泡塌陷和增加VAP发生率,并可能延长住院时间。机械通气的ARDS患者应尽量避免使用肌松药物。如确有必要使用肌松药物,应监测肌松水平以指导用药剂量,以预防膈肌功能不全和VAP的发生。

4.液体通气

部分液体通气是在常规机械通气的基础上经气管插管向肺内注入相当于功能残气量的全氟碳化合物,以降低肺泡表面张力,促进肺重力依赖区塌陷肺泡复张。研究显示,部分液体通气72小时后,ARDS患者肺顺应性可以得到改善,并且改善气体交换,对循环无明显影响。但患者预后均无明显改善,病死率仍高达50%左右。近期对90例ALI/ARDS患者RCT研究显示,与常规机械通气相比,部分液体通气既不缩短机械通气时间,也不降低病死率,进一步分析显示,对于年龄﹤55岁的患者,部分液体通气有缩短机械通气时间的趋势。部分液体通气能改善ALI/ARDS患者气体交换,增加肺顺应性,可作为严重ARDS患者常规机械通气无效时的一种选择。

5.体外膜氧合技术(ECMO)

建立体外循环后可减轻肺负担、有利于肺功能恢复。非对照临床研究提示,严重的ARDS患者应用ECMO后存活率为46%~66%。但RCT研究显示,ECMO并不改善ARDS患者预后。随着ECMO技术的改进,需要进一步的大规模研究结果来证实ECMO在ARDS治疗中的地位。(https://www.daowen.com)

(三)ALI/ARDS药物治疗

1.液体管理

高通透性肺水肿是ALI/ARDS的病理生理特征,肺水肿的程度与ALI/ARDS的预后呈正相关,因此,通过积极的液体管理,改善ALI/ARDS患者的肺水肿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

研究显示液体负平衡与感染性休克患者病死率的降低显著相关,且对于创伤导致的ALI/ARDS患者,液体正平衡使患者病死率明显增加。应用利尿剂减轻肺水肿可能改善肺部病理情况,缩短机械通气时间,进而减少呼吸机相关肺炎等并发症的发生。但是利尿减轻肺水肿的过程可能会导致心输出量下降,器官灌注不足。因此,ALI/ARDS患者的液体管理必须考虑到二者的平衡,必须在保证脏器灌注的前提下进行。

最近ARDSnet完成的不同ARDS液体管理策略的研究显示,尽管限制性液体管理与非限制性液体管理组病死率无明显差异,但与非限制性液体管理相比,限制性液体管理(利尿和限制补液)组患者第1周的液体平衡为负平衡(-136 mL vs 3992 mL),氧合指数明显改善,肺损伤评分明显降低,而且ICU住院时间明显缩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限制性液体管理组的休克和低血压发生率并无增加。可见,在维持循环稳定,保证器官灌注的前提下,限制性的液体管理策略对ALI/ARDS患者是有利的。

ARDS患者采用晶体还是胶体液进行液体复苏一直存在争论。最近的大规模RCT研究显示,应用白蛋白进行液体复苏,在改善生存率、脏器功能保护、机械通气时间及ICU住院时间等方面与生理盐水无明显差异。但值得注意的是,胶体渗透压是决定毛细血管渗出和肺水肿严重程度的重要因素。研究证实,低蛋白血症是严重感染患者发生ARDS的独立危险因素,而且低蛋白血症可导致ARDS病情进一步恶化,并使机械通气时间延长,病死率也明显增加。因此,对低蛋白血症的ARDS患者有必要输入白蛋白或人工胶体,提高胶体渗透压。最近两个多中心RCT研究显示,对于存在低蛋白血症(血浆总蛋白﹤50~60g/L)的ALI/ARDS患者,与单纯应用呋塞米相比,尽管白蛋白联合呋塞米治疗未能明显降低病死率,但可明显改善氧合、增加液体负平衡,并缩短休克时间。因此,对于存在低蛋白血症的ARDS患者,在补充白蛋白等胶体溶液的同时联合应用呋塞米,有助于实现液体负平衡,并改善氧合。人工胶体对ARDS是否也有类似的治疗效应,需进一步研究证实。

2.糖皮质激素

全身和局部的炎症反应是ALI/ARDS发生和发展的重要机制,研究显示血浆和肺泡灌洗液中的炎症因子浓度升高与ARDS病死率成正相关。长期以来,大量的研究试图应用糖皮质激素控制炎症反应,预防和治疗ARDS。早期的3项多中心RCT研究观察了大剂量糖皮质激素ARDS的预防和早期治疗作用,结果糖皮质激素既不能预防ARDS的发生,对早期ARDS也没有治疗作用。但对于过敏原因导致的ARDS患者,早期应用糖皮质激素经验性治疗可能有效。此外感染性休克并发ARDS的患者,如合并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可考虑应用替代剂量的糖皮质激素。

持续的过度炎症反应和肺纤维化是导致ARDS晚期病情恶化和治疗困难的重要原因。糖皮质激素能抑制ARDS晚期持续存在的炎症反应,并能防止过度的胶原沉积,从而有可能对晚期ARDS有保护作用。小样本RCT试验显示,对于治疗1周后未好转的ARDS患者,糖皮质激素治疗组的病死率明显低于对照组,感染发生率与对照组无差异,高血糖发生率低于对照组。然而,最近ARDSnet的研究观察了糖皮质激素对晚期ARDS(患病7~24天)的治疗效应,结果显示糖皮质激素治疗[甲基泼尼松龙2mg/(kg·d),分4次静脉点滴,14天后减量]并不降低60天病死率,但可明显改善低氧血症和肺顺应性,缩短患者的休克持续时间和机械通气时间。进一步亚组分析显示,ARDS发病﹥14天应用糖皮质激素会明显增加病死率。可见,对于晚期ARDS患者不宜常规应用糖皮质激素治疗。

3.氧化亚氮(NO)吸入

NO吸入可选择性扩张肺血管,而且NO分布于肺内通气良好的区域,可扩张该区域的肺血管,显著降低肺动脉压,减少肺内分流,改善通气血流比例失调,并且可减少肺水肿形成。临床研究显示,NO吸入可使约60%的ARDS患者氧合改善,同时肺动脉压、肺内分流明显下降,但对平均动脉压和心输出量无明显影响。但是氧合改善效果也仅限于开始NO吸入治疗的24~48小时内。两个RCT研究证实NO吸入并不能改善ARDS的病死率。因此吸入NO不宜作为ARDS的常规治疗手段,仅在一般治疗无效的严重低氧血症时可考虑应用。

4.肺泡表面活性物质

ARDS患者存在肺泡表面活性物质减少或功能丧失,易引起肺泡塌陷。肺泡表面活性物质能降低肺泡表面张力,减轻肺炎症反应,阻止氧自由基对细胞膜的氧化损伤。因此,补充肺泡表面活性物质可能成为ARDS的治疗手段。但是,早期的RCT研究显示,应用表面活性物质后,ARDS患者的血流动力学指标、动脉氧合、机械通气时间、ICU住院时间和30天生存率并无明显改善。有学者认为阴性结果可能与表面活性物质剂量不足有关。随后的小样本剂量对照研究显示,与安慰剂组及肺泡表面活性物质50 mg/kg应用4次组比较,100 mg/kg应用4次和8次,有降低ARDS 28天病死率的趋势(43.8%、50%vs18.8%,16.6%,P=0.075)。2004年有两个中心参加的RCT研究显示,补充肺泡表面活性物质能够短期内(24小时)改善ARDS患者的氧合,但并不影响机械通气时间和病死率。最近一项针对心脏手术后发生ARDS补充肺泡表面活性物质的临床研究显示,与既往病例比较,治疗组氧合明显改善,而且病死率下降。目前肺泡表面活性物质的应用仍存在许多尚未解决的问题,如最佳用药剂量、具体给药时间、给药间隔和药物来源等。因此,尽管早期补充肺表面活性物质,有助于改善氧合,还不能将其作为ARDS的常规治疗手段。有必要进一步研究,明确其对ARDS预后的影响。

5.前列腺素E1

前列腺素E1(PGE1)不仅是血管活性药物,还具有免疫调节作用,可抑制巨噬细胞和中性粒细胞的活性,发挥抗炎作用。但是PGE1没有组织特异性,静脉注射PGE1会引起全身血管舒张,导致低血压。静脉注射PGE1用于治疗ALI/ARDS,目前已经完成了多个RCT研究,但无论是持续静脉注射PGE1,还是间断静脉注射脂质体PGE1,与安慰剂组相比,PGE1组在28天病死率、机械通气时间和氧合等方面并无益处。有研究报道吸入型PGE,可以改善氧合,但这需要进一步RCT研究证实。因此,只有在ALI/ARDS患者低氧血症难以纠正时,可以考虑吸入PGE1治疗。

6.N-乙酰半胱氨酸和丙半胱氨酸

抗氧化剂N-乙酰半胱氨酸(NAC)和丙半胱氨酸(Procysteine)通过提供合成谷胱甘肽(GSH)的前体物质半胱氨酸,提高细胞内GSH水平,依靠GSH氧化还原反应来清除体内氧自由基,从而减轻肺损伤。静脉注射NAC对ALI患者可以显著改善全身氧合和缩短机械通气时间。而近期在ARDS患者中进行的Ⅱ期临床试验证实,NAC有缩短肺损伤病程和阻止肺外器官衰竭的趋势,不能减少机械通气时间和降低病死率。丙半胱氨酸的Ⅱ、Ⅲ期临床试验也证实不能改善ARDS患者预后。因此,尚无足够证据支持NAC等抗氧化剂用于治疗ARDS。

7.环氧化酶抑制剂

布洛芬等环氧化酶抑制剂,可抑制ALI/ARDS患者血栓素A2的合成,对炎症反应有强烈抑制作用。小规模临床研究发现布洛芬可改善全身性感染患者的氧合与呼吸力学。对严重感染的临床研究也发现布洛芬可以降低体温、减慢心率和减轻酸中毒,但是亚组分析(ARDS患者130例)显示,布洛芬既不能降低危重患者ARDS的患病率,也不能改善ARDS患者30天生存率。因此,布洛芬等环氧化酶抑制剂尚不能用于ALI/ARDS常规治疗。

8.细胞因子单克隆抗体或拮抗剂

炎症性细胞因子在ALI/ARDS发病中具有重要作用。动物实验应用单克隆抗体或拮抗剂中和肿瘤坏死因子(TNF)、白细胞介素(IL)-1和IL-8等细胞因子可明显减轻肺损伤,但多数临床试验获得阴性结果。近期结束的两项大样本临床试验,观察抗TNF单克隆抗体(Afelimomab)治疗严重感染的临床疗效,尤其是对与IL-6水平提高患者的疗效,但结果也不一致。其中MONARCS研究(n=2634)显示,无论在IL-6高水平还是低水平的严重感染患者,Afelimomab治疗组的病死率明显降低。但另一项研究并不降低病死率。细胞因子单克隆抗体或拮抗剂是否能够用于ALI/ARDS的治疗,目前尚缺乏临床证据。因此,不推荐细胞因子单克隆抗体或拮抗剂用于ARDS治疗。

9.己酮可可碱及其衍化物利索茶碱

己酮可可碱(Pentoxifylline)及其衍化物利索茶碱(Lisofylline)均可抑制中性粒细胞的趋化和激活,减少促炎因子TNF α、IL-1和IL-6等释放,利索茶碱还可抑制氧自由基释放。但目前尚无RCT试验证实己酮可可碱对ALI/ARDS的疗效。一项大样本的Ⅲ期临床试验(n=235)显示,与安慰剂组相比,应用利索茶碱治疗ARDS,28天病死率并无差异(利索茶碱31.9%,安慰剂24.7%,P=0.215),另外,28天内无须机械通气时间、无器官衰竭时间和院内感染发生率等亦无差异。因此,己酮可可碱或利索茶碱不推荐用于ARDS治疗。

10.重组人活化蛋白C

重组人活化蛋白C(rhAPC或称Drotrecogin alfa)具有抗血栓、抗炎和纤溶特性,已被试用于治疗严重感染。Ⅲ期临床试验证实,持续静脉注射rhAPC24 μg/(kg·h)×96小时可以显著改善重度严重感染患者(APACHE Ⅱ)的预后。基于ARDS的本质是全身性炎症反应,且凝血功能障碍在ARDS发生中具有重要地位,rhAPC有可能成为ARDS的治疗手段。但rhAPC治疗ARDS的Ⅱ期临床试验正在进行。因此,尚无证据表明rhAPC可用于ARDS治疗,当然,在严重感染导致的重度ARDS患者,如果没有禁忌证,可考虑应用rhAPC。rhAPC高昂的治疗费用也限制了它的临床应用。

11.酮康唑

酮康唑是一种抗真菌药,但可抑制白三烯和血栓素A2合成,同时还可抑制肺泡巨噬细胞释放促炎因子,有可能用于ARDS治疗。但是由ARDSnet完成的大样本(n=234)临床试验显示,酮康唑既不能降低ARDS的病死率,也不能缩短机械通气时间。在外科ICU患者中预防性口服酮康唑,治疗组的ARDS患病率明显降低,提示在高危患者中预防性应用酮康唑可能有效,但仍需要进一步临床试验证实。因此,目前仍没有证据支持酮康唑可用于ARDS常规治疗,同时为避免耐药,对于酮康唑的预防性应用也应慎重。

12.鱼油

鱼油富含ω-3脂肪酸,如二十二碳六烯酸(DHA)、二十五烯酸(EPA)等,也具有免疫调节作用,可抑制二十烷花生酸样促炎因子释放,并促进PGE1生成。研究显示,通过肠道给ARDS患者补充EPA、γ-亚油酸和抗氧化剂,可使患者肺泡灌洗液内中性粒细胞减少,IL-8释放受到抑制,病死率降低。对机械通气的ALI患者的研究也显示,肠内补充EPA和γ-亚油酸可以显著改善氧合和肺顺应性,明显缩短机械通气时间,但对生存率没有影响。此外,肠外补充EPA和γ-亚油酸也可缩短严重感染患者ICU住院时间,并有降低病死率的趋势。因此,对于ALI/ARDS患者,特别是严重感染导致的ARDS,可补充EPA和γ-亚油酸,以改善氧合,缩短机械通气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