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护理措施

十一、 护理措施

(一)一般护理

1.休息

保持环境安静,根据不同病期安排患者适当休息,采取舒适的体位,减轻身体不适。

2.饮食护理

给高热量、高蛋白、高维生素和易消化的饮食。尽量选用患者喜欢的食物,注意调配好食物的色、香、味,以增加食欲。根据病情采取喂食、鼻饲,保证营养供给。必要时,静脉输血、血浆、复方氨基酸等,以增强患者的抗病能力。有吞咽困难者取半卧位,给予流质食物,进食宜慢。因化疗而引起严重胃肠道反应而影响进食者,宜少量多餐,化疗前、后2小时避免进餐,放慢滴药速度,遵医嘱使用止吐药等相应处理。

(二)心理护理

护士应根据患者的年龄,职业、文化程度及性格等情况,给予沟通和心理支持。确诊后,根据患者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家属意见,决定是否告之患者真实情况。对有一定文化素养,具有正确、豁达的人生观、性格开朗和迫切要求了解病情的患者,可采用恰当的语言告知病情,缩短其期待诊断的焦虑期,并及时给予心理援助,引导患者面对现实,调动机体潜能,与癌症做斗争。对于不愿或害怕知道病情的患者,应协同家属采取保护性医疗措施,介绍治疗护理措施及必要性,以镇静的态度、熟练的操作,协助医师迅速采取有效方法,缓解患者症状,使患者产生信任感。当病情加重,患者绝望、恐惧时,应给予良好的心理支持,动员家属、亲友关心支持患者,激发其珍惜生命、热爱生活的热情和求生的欲望。

(三)病情观察

观察肺癌患者常见症状、体征的动态变化;注意有无肿瘤转移的症状;化疗、放疗者,严密观察有无恶心、呕吐、脱发、口腔溃疡、皮肤损害等不良反应;放疗者有无咽下痛、咽下困难等放射性食管炎及咳嗽、咳痰等放射性肺炎的发生;监测周围血象、血浆蛋白、血红蛋白变化;监测生命体征、尿量和体重。

(四)对症护理

1.疼痛的护理

避免加重疼痛的因素,如剧烈咳嗽、用力排便。指导腹式呼吸、缩唇呼吸,以减少呼吸带来的疼痛。采取局部按摩、局部冷敷、支托痛处、使用放松技术、分散注意力等措施缓解疼痛。疼痛明显影响日常生活者,及早使用镇痛药。晚期患者可采用自控镇痛法(PCA),并指导患者掌握操作方法。

2.呼吸困难

给予患者高斜坡卧位,遵医嘱吸氧。根据病情,鼓励患者下床活动,以增加肺活量。大量胸腔积液者,协助医师进行胸腔穿刺抽液。

3.放射性皮肤损害

放疗时,取舒适体位,嘱患者不要移动身体。放疗后,穿宽松柔软的衣服,勿擦去放射部位的标记,保持照射部位干燥。照射部位只用清水洗,忌用肥皂或用力擦洗;避免阳光直接照射、热敷;忌贴胶布;避免涂凡士林软膏、红汞、碘酊、乙醇等。

(五)用药护理

1.化疗药物护理

常用化疗药物有环磷酰胺、顺铂、卡铂、依托泊苷、长春新碱、丝裂霉素等。化疗后,应注意观察和护理化疗药物不良反应:如注意骨髓抑制反应和消化道反应的护理;注意保护和合理使用静脉血管;注意口腔护理等。

2.镇痛药物的护理

按医嘱和用药原则用药,用药期间注意观察用药效果、药物不良反应。一般非肠道用药,可在15~30分钟后、口服用药在1小时后,可以确定疗效及镇痛持续的时间。无效时,应立即通知医师重新调整镇痛方案。阿片类药物不良反应有便秘、惑心、呕吐、镇静和精神错乱,应给予预防和相应护理。

(六)并发症的护理

1.肺部感染的护理

遵医嘱使用敏感抗生素治疗,镇咳排痰,维持气道通畅。

2.放射性食管炎的护理

遵医嘱给予氢氧化铝凝胶口服。必要时,应用利多卡因凝胶,食物采用流质、半流质和少刺激性饮食。

3.放射性肺炎的护理

促进患者有效的排痰,给予适当镇咳药。遵医嘱早期应用抗生素、糖皮质激素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