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

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在中共合肥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各级干部培训中开设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课程,在全市中小学开设民族政策、民族知识课程。每年9月,组织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相关媒体,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利用重要庆典时机开展宣传,先后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通过组织文艺展演、法律援助、爱心捐赠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广大群众对民族知识、民族政策的知晓度。(https://www.daowen.com)

全方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发挥“主阵地、主渠道”作用,以“六进”活动为抓手,扎实推进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在开展创建活动中,全市涌现出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合肥第三十五中学、庐阳区、庐阳区荷塘社区、九狮桥社区、蜀山区笔架山街道6家单位,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庐阳区民族宗教局局长王勤、合肥三十五中学校长顾晓惠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瑶海区、包河区等多家单位荣获“安徽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2019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和瑶海区金大塘社区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受到国务院表彰。2021年,瑶海区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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