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推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市委统战部和市直相关部门坚持管好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制定并不断修订完善《合肥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与各县(市)区签订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监督管理责任书》。严格资金项目管理,建立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库、项目评审专家库。2016年至2019年,合肥市共投入少数民族扶植发展资金、生产补助资金1.63亿元,实施帮扶项目229个,落实中央和省少数民族资金1055万元、完成帮扶项目58个。对于国家和省下达的扶植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生产补助资金,全部配套落实到位。

引导民族乡村发展特色农业。市、县(区)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奖补政策,指导民族乡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高效农业、生态农业和观光农业,形成“一村一品”发展格局。肥东县牌坊回族满族乡民族村精心打造杭椒、西红柿、黄瓜等无公害蔬菜特色品牌,被农业部授予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称号,被国家民委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成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肥西县官亭回族社区建成万亩林业和园林苗木观赏及研发基地,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美丽乡村”创建试点乡村。积极培育专业合作社,肥东县店埠镇民族村成立了永江优质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日升养牛专业合作社、真诚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全市民族乡村以种养业为主的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至2019年,合肥市民族村的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达到25000元,连续9年超出全市人均水平;全市14个民族村(居)中,有5个民族村(社区)被纳入省级美好乡村中心村建设。(https://www.daowen.com)

扶植少数民族企业发展。市直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扶持清真餐饮企业暂行办法》《合肥市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实施细则》等。肥东县相关部门提供优惠政策和支持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等问题;引导企业做好少数民族农民工的培训、招收工作,先后安置了民族乡村职工220人,占公司员工总数30%以上。至2019年,全市具有一定规模的少数民族企业43家,涵盖了第一、二、三产业门类,初步形成少数民族企业多业并举的新格局。2021年,合肥市在全省带头兑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政策,受到省民委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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