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欧洲现状的途径,并杂陈各种意见
在思考一个包括人类整个领域这样巨大范畴的课题时,把思路单单限制在一个方面是不可能的。它要立足于人所具有的各种特征和条件,并将个人、国家和世界融成一体。
在美国点燃的星星之火已经燎起一片扑灭不了的巨焰。它像战火一样永不熄灭,烧遍了一国又一国,不声不响地进行着征服。人感到自己变了,但几乎察觉不到是怎么变的。他通过正当地照料自己的利益而了解到他的种种权利,并且终于懂得专制主义之所以有力量和权势,完全在于不敢对它进行反抗,懂得要“获得解放,只要它要求解放就行。”
在本书前几部分中力求阐明作为政府应据以建立的基础的一系列原则之后,我将在这一章里谈谈把这些原则付诸实践的途径。但是,为了把这部分的问题讲得更恰当,效果更强,就得先来谈一些可以从这些原则中推断出来的或者同它们有关系的初步看法。
不论政府的形式或组织如何,其唯一目的应是谋求普遍的幸福。如果政府不是这样,而是在社会的任何部分制造与助长罪恶,那么,它一定是建立在一种错误的制度上,非加以改革不可。
一般说法把人的处境分成文明生活和不文明生活两类。它把一类说成幸福与富足;另一类说成困苦与匮乏。但是,无论我们的想象力受到何种粉饰与比拟的影响,事情的真相却是,在所谓文明国家中,有一大部分人却生活在贫穷和不幸之中,处境远远不如印第安人。我说的不只是一个国家,而是所有的国家。英国如此,整个欧洲亦复如此。我们不妨探讨一下其中的原因。
这并不是因为文明的原则有什么天然的缺陷,而是因为不让这些原则普遍实施;其结果就成为连绵不断的战争和耗费,使国家元气大伤,并破坏了文明所能带来的普遍幸福。
所有的欧洲政府(现在法国除外)不是建立在普遍文明的原则基础上,而是建立在相反的基础上。就这些政府的相互关系而言,它们都处于我们所设想的那种不文明的野蛮生活状态,它们不受上帝和人的法律的约束,在原则和相互行为方面,就像许多人在原始状态下表现得一样。
在法律的教化下,每一个国家的人民是容易文明起来的,可是政府却依然处于不文明的状态,而且几乎接连不断打仗,它们破坏文明生活所产生的丰硕果实,使不文明部分的范围更加扩大。政府把野蛮作风强加给国家的内部文明,从这个国家,尤其是从穷人身上榨取本应用来维持他们的生计与舒适的大部分收入。撇开所有道德和哲学观点不谈,可悲的事实是,四分之一以上的人类劳动果实每年让这种野蛮的制度白白耗费掉了。
这种罪恶行径之所以能继续存在下去,是由于所有的欧洲政府都具有金钱上的有利条件来保持这种野蛮状况。它给政府提供了攫取权力和税收的借口,如果文明扩大到每个地方的话,这种种借口就无机可乘,无法辩解了。单是文官政府或法治政府是无从制造许多征税的借口的;因为它在国内众目睽睽下进行工作,欺骗的可能性不太多。从而排除了征收大量赋税的可能性。但如果在各国政府野蛮争斗的情况下,借口的范围扩大了,国民不再能判断,这就为政府可以随心所欲地征集各种税收开了方便之门。
英国征收的税为了文官政府而征收或用于文官政府的不到三十分之一,简直不到四十分之一。不难看出现政府在这方面实际上所做的全部工作就是制定法律,而国民则除了付税之外,还要拿出更多钱来通过地方行政官、陪审员、法庭、巡回审判来实施和执行这些法律。
由此观之,有两种不同性质的政府;一种是对内行使职权的文官政府或立法机关,另一种是按照不文明生活的粗暴方式对外行使职权的宫廷或内阁政府;一个费用很少,另一个则极度挥霍;二者差别如此之大,可以打个比方说,如果后者因突然山崩地裂而消失无踪,前者却安然无恙。它还会继续工作下去,因为这符合于国民的共同利益,所有的办法也都是行得通的。
因此,革命的目的在于改变政府的道德面貌,有了这种改变,公众的捐税负担就可减轻,文明也就可以使人们享有那种现在被剥夺的富裕生活。
为了探讨这个问题的全貌,我准备把我的看法扩充到商业部门。在我的所有著作中,只要有可能,我一直提倡通商,因为我对通商的效果有好感。它是一种通过国与国、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互助互利而使人类相亲相爱的和平体制。至于纯属理论上的改革,我是从来不赞成的。最有效的做法是从人的利益出发去改善他的处境;这就是我所采取的立场。
如果让通商达到它所能达到的全球范围,它就可以根除战争体制并在政府的不文明状态中引起革命。自从那些政府开创以来,就已经发明了通商,而通商乃是非直接出自道德原则的各种方法中最有助于达到全球文明的一种。
任何倾向于通过互利以促进国与国之间民间交往的事物,都是同哲学和政治一样值得探讨的课题。通商也就是两个人以记数法增加的交易;大自然为两个人在交往中规定的法则,也同样是为所有的人规定的。为此目的,她把制成品和商业分布在一个国家以及全世界各个遥远地区;由于这些制成品不能通过战争像通过通商那样便宜或方便地取得,她就使通商成为消灭战争的手段。
由于二者是近乎对立的东西,所以欧洲各国政府的不文明状态对通商是有害的。各种破坏或阻挠都会造成贸易额的减少,至于从商业界的哪一部分开始减少是无关紧要的。好比血液,它从人体任何一部分抽出,也必然等于从整个循环系统抽出,结果使整体都蒙受损失。当任何国家的购买力受到破坏时,同样会连累卖主。倘若英国政府能够破坏所有其他国家的商业,她也就最有效地毁了自己的商业。
一个国家可能给世界输送货物,但不能成为贸易商。她不能是自己的商品的卖主和买主。购买力必须存在于她自身之外;因此任何商业国的繁荣都受制于其余国家的繁荣。倘若其余的国家都很穷,这个国家是富不起来的,因此,她的景况不论如何,乃是其他国家商业形势的一个指标。
通商的原则及其普遍运用无须了解它的实践就可以理解,这是常识所不能否认的立场;而这也就是我讨论这个问题所持的唯一立场。原则在账房里是一回事,在世界市场上又是另一回事。至于原则的运用,就必须把它作为一种有来有往的东西来考虑;它的权力只有一半在国内,破坏在国外的一半实际上就破坏了整体,就好像这种破坏是针对国内那一半进行的;因为各方都只有通过对方才能起作用。
在上次战争中也如同在以前多次战争中一样,英国的贸易下降了,因为贸易额到处都减少了;现在它又上升了,因为每个国家的贸易都在上升。倘若英国当前的进出口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有所增长,同她做买卖的国家也必然如此;她的进口就是它们的出口,反之亦然。
世界上绝没有单独一个国家在贸易上兴旺发达的事情;她只能参加各国之间的贸易;任何部分的贸易遭到破坏必然会影响到全体。因此,各国之间发生战争时,首当其冲的就是共同的商品存货,结果就好比每个国家对自己的存货发动进攻。
当前贸易的增长不能归功于大臣们或任何政治谋略,而应归功于它本身由于和平的缘故自然而然所起的作用。正常的市场曾经遭到破坏,贸易的渠道被切断,海上通途为各国强盗所侵扰,全世界的注意力转向其他目标。现在这些不正常现象已经中止,和平已经使搅乱了的事情恢复正常。[18]
值得注意的是,每个国家都认为贸易差额对自己有利;这就说明一般人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有出入。
然而,按照差额的观点来说,这个论据还是可靠的;而且通商之所以受到普遍支持就是出于这个原因。各国都感觉到通商是有利的,否则它就会舍弃通商;但是毛病却出在做账的方式以及把利润归诸错误的起因。
皮特先生常常根据海关的账簿来显示他称为的贸易差额,聊以自慰。这种计算方法非但没有提供一个正确的法则,反而提供了错误的法则。
首先,每一件离开海关的货物都是作为出口货入账的;根据海关的平衡,海上损失和国外滞销全都计在利润一栏,因为这些货物是作为输出品入账的。
其次,因为通过走私输入的货物并不登在海关账上以便与输出品抵消。
因此,从这些文件中得不出适应于最高利益的平衡;而且,如果我们观察一下贸易的自然运行情况,就可以知道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如果真是这样,很快就会是有害的。对贸易的最大支持在于能够在所有国家间保持一种利益均沾。
不同国家的两个商人在一起做买卖,两人都发了财,两个人都有赚头;因此他们都不是靠对方发财致富的;对于他们所在的国家来说,情形亦复如此。事实必然是:每个国家必须靠自己发财致富,并且借助从另一国交换来的某种东西来增加财富。
假使一个英国商人把一件在国内花一先令买进的商品输往国外,并且进口某种可售两先令的货物,那他就可以赚一先令;可是这个赚头并不是从外国或外商得来的,因为外商也拿他所收到的货物依法炮制,因而谁也没有占对方的便宜。这两种货物在他们各自国家中原来不过值两先令,但换了地方之后,它们获得了高于原价一倍的新的价值观念,这种增值由双方分享。
国内贸易的差额和对外贸易并无不同。伦敦和纽卡斯尔的商人按同样的原则做买卖,好像他们是属于不同的国家,并以同样方式获得赚头;然而,伦敦并不靠纽卡斯尔致富,纽卡斯尔也不靠伦敦致富;是纽卡斯尔的商品——煤在伦敦增了值,伦敦的商品也在纽卡斯尔增了值。
尽管一切贸易的原则都是相同的,但从一国的观点来看,国内贸易是最有利可图的;因为,对买卖双方而言,全部利益都留在国内;而对外贸易则只有一半。
在全部贸易中最无利可图的是同国外领地有关的贸易。对少数人也许有好处,原因仅仅在于它是贸易;但对国家则是损失。维持领地的经费大大超过贸易所获利润。它不会增加世界贸易总额,而只会使之减少,而且由于放弃领地可以使更大数量的货物流通,所以在没有耗费的情况下参加对外贸易比有耗费的较大贸易额更有价值。
要通过领地垄断贸易是不可能的,因此这样做更加错误。贸易不能在狭窄的渠道中存在,必然要为正常或不正常的手段突破,以挫败这种企图;再干下去就会更糟。法国自革命以来,对国外的殖民地更冷淡了,如果别的国家就贸易这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也会采取同样态度。
在领地的经费上还要加上海军一项,如果把这两笔开支从贸易所获利润中扣除,那么所谓的贸易差额,即使承认有差额的话,也不会让国民分享,而都被政府独吞了。
用海军来保护贸易的想法是不可靠的。这是把破坏的手段当作保护的手段。贸易需要的保护仅在于每个国家都感到要给予支持的互利,它是共同的股份,它靠一种对大家都有利的差额而存在;它所遇到的唯一障碍乃是现政府的不文明状况,改革这种状况是共同利益之所在[19]。
现在我要搁下这个问题,进而探讨别的问题。鉴于在展望普遍的改革中有必要把英国包括在内,对英国政府的短处进行考察是应当的。只有通过每个国家对自己的政府进行改革,整个世界才能得到改善,从而享有改革所带来的充分利益。部分改革只能产生部分好处。
法国和英国是欧洲仅有的两个可以成功地着手改革政府的国家。一个受到海洋的屏障,另一个则由于国内力量雄厚,可以反抗外国专制主义的罪恶行径。但是,当革命与贸易二者成为普遍现象时,收益就会增加,而且比一方单独得到的好处加倍。
鉴于一种新制度正在世间展现,欧洲各国宫廷正阴谋策划来反对它。正在发起种种与所有以往的制度相反的同盟,一种反对人类共同利益的各国宫廷的共同利害关系正在形成。这种联合画出了一条贯穿整个欧洲的线,并且提供一种难以从以往的情况作出推测的崭新的事业。当专制主义同专制主义作战时,人们对这种争斗是不感兴趣的;可是,对于把士兵和公民以及国家和国家联合起来的事业,各国宫廷的专制主义尽管感到危险,要想报复,却不敢动手。
在历史的记载上还不曾提出过当前那样紧迫的问题。问题不在于是这个党还是那个党掌不掌权,是辉格党还是托利党,高级或低级廷臣得势不得势;而在于人要不要继承他的权利,普遍的文明要不要出现?人的劳动果实为他自己所享受,还是让政府挥霍掉?要不要把盗窃行为从宫廷中清除干净,把贫困从各国消灭光?
当我们在号称为文明的国家中看到老年人进济贫院,年轻人被绞死时,政府制度就一定出了毛病。这些国家从外表看,似乎一切都是幸福的;但是在一般眼光观察不到的地方,却隐藏着一大堆除了在贫穷或屈辱中死去别无出路的悲惨情景。一条生命一出世,它的命运就预定了;除非这种情况得到纠正,光实行惩罚是无济于事的。
文官政府的职责并不在于判处死刑,而在于教育青年和供养老人,以便尽可能不使一种人荒淫无耻,而另一种人悲观失望。可是,现在情形却正好相反,国家的财力都浪费在国王、宫廷、雇佣、骗子和娼妓身上;连那些衣食无着的穷苦人也不得不去支持那种压迫他们的欺骗行为。
为什么被判处死刑的几乎都是穷人呢?这个事实连同其他许多情形证明穷人的处境是多么悲惨。他们在缺乏教养的环境中长大,来到这个没有指望的世界,极易成为罪恶与野蛮法律的牺牲品。把白白浪费在政府方面的数以百万计的金钱用来铲除这些弊害,并改善宫廷领域以外的每一个人的条件,是绰绰有余的。关于这一点,我在写作本书过程中将会提到。
联想起灾难是同情心的特征。在探讨这个问题时,我不求酬报,也不怕后果。我满怀成败不计的豪情壮志来提倡人权。
我在生活中受过磨炼,这对我是有好处的。我懂得道德教育的价值,也看到了反面的危险性。
早年,我刚十六岁,乳臭未干而又鲁莽大胆,被一个曾经在军舰上服役的校长[20]的假英雄主义所刺激,就自作主张,登上了死亡船长的私掠船“恐怖号”。幸而由于受到一位好教士深情厚谊的劝阻,我才没有参加这次冒险活动,这位教士出于担任贵格教会[21]圣职所养成的生活习惯,想必认为我已误入歧途。这种印象尽管当时对我影响很深,慢慢就消失了,我后来又上了孟德兹船长的私掠船“普鲁士国王号”,随船出海。然而,从这样一个开端,以及早期生活对我的一切不便,我可以自豪地说,我以不畏困难吓倒的坚毅精神和令人起敬的公正态度,不仅对在世界上建立起一个以新的政府制度为基础的新帝国作出了贡献,而且在所有专业中最难获得成功和优胜的政论界取得了贵族阶级凭其一切助力都未能达到或堪与匹敌的卓越的成就。
既然现在我知道自己的思想感情已超越党派的一切小冲突以及心怀偏私或观点错误的论敌的顽固立场,我就不必对谬论或谩骂作出回答,而径自来指出英国政府的缺点[22]。
我想从特许状和公司谈起。
说特许状赋予权利,这是曲解词义。它的效果适得其反——把权利剥夺了。权利本来是全体人民固有的,可是特许状用排挤手段取消了大多数人的权利,而把权利交给了少数人。如果特许状的用意可以这样直截了当地来表达,“非公司成员不得行使投票权”,这样的特许状就显然不是权利的特许状,而是剥夺权利的特许状。在现有形式下,其效果是一样的;这些特许状只对那些受它们排挤的人起作用。那些其权利没有被剥夺而受到保障的人所行使的权利,也只不过是他们作为该社团成员所应有的权利,与特许状无涉;因此,所有的特许状只起一种间接的消极作用。它们并不赋予某甲以权利,而只不过是通过剥夺某乙的权利使某甲有利,结果便成了不公道的手段。
但是特许状与公司不仅仅涉及选举,另外还有更加范围广泛的恶劣影响。它们是它们所在地争执不休的根源,并且减少了全国社会的公共权利。在这些特许状和公司的操纵下,一个英国老百姓不能算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英国人。他不能像法国人在法国和美国人在美国那样在本国自由行动。他的权利只限于他所居住的城镇,在某些情况下只限于他出生的教区;至于所有其他地区,尽管在他本国,对他说来,却不啻是外国。要在这些地方居住,他必须出资取得地方籍,否则就会被禁止迁入或被驱逐出境。保持这种封建制是为了通过使城镇破产来扩大公司的势力;其恶果是显而易见的。
大多数公司所在城镇都处于荒凉衰落状态,这些城镇之所以免于进一步没落只是由于它们的某种地理环境,例如有一条可通航的河流,或者有富饶的郊区。由于人口是财富的主要来源之一(因为没有人,土地本身就无价值可言),一切阻碍人口增加的措施必然要降低地产的价值;由于公司不但有这种倾向,而且直接造成这种后果,因此它们只能是有害的。如果要规定什么政策来取代像在法国或美国所实行的给予每个人以选择定居地的普遍自由的政策,那么比较合理的办法就是鼓励新来者入境,而不是通过勒索金钱来阻止他们入境[23]。
对废除公司制最感迫切的是那些建立了公司的城镇居民。通过对比,曼彻斯特、伯明翰和谢菲尔德的例子表明了这些中世纪的组织对产业和贸易所造成的危害。可以找到少数例子,比如伦敦,由于它位于泰晤士河上,拥有天然的和贸易上的有利条件,才抵抗得住公司政治上的恶势力;但是,在几乎所有其他情况下,灾难过于明显,不容置疑或否认。
尽管整个国家并不像居民本身那样受到公司城镇中产业不景气的直接影响,但它多少也分担着这种后果。产业跌价,全国的贸易额也减少了。每个人都是按自己的购买力购货的顾客;由于全国各地相互通商,任何一地受到影响必然要波及全国。
既然英国议会的一个院的大多数席位是从这些公司中选出的;而且既然浊泉中流不出清水,那么,议会的罪恶不过是它的罪恶泉源的延续而已。一个具有道德荣誉感和好的政治原则的人绝不能屈从于这种选举所使用的卑鄙无耻的伎俩。要当一个成功的候选人,他绝不能有一个公正的立法者所应有的品质;而且在进入议会的方式上既然经过如此这般营私舞弊的训练,那就不能期望一个人当了议员会比未当议员前高尚一些。
柏克先生在谈到英国的代议制时曾提出像骑士时代那样勇敢的挑战。他说,“我们的代议制完全适合于人民代议制所能企求和设想的一切目标。”他接着说:“敌视我们宪法的人要是能提出相反意见,就让他们试试看吧。”这种话出自一个在其整个政治生涯中——只有一两年除外——一贯反对议会所有措施的人之口,这是非常令人感到意外的;而且,把他所说的和他的为人比较一下,就只能证明他的行为违反了他作为议员的见解,或者作为作者说了相反的话。
但是,毛病并不仅仅出在代议制,因此下一步我就要谈到贵族制。
所谓贵族院是在一种非常类似在别的情况下有法律与之对抗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等于是具有共同利益的人结党营私。为什么一个立法院要全部由以出租地产为业的人组成,就同它为什么要由那些雇用酿酒师傅、面包师傅或任何其他行业师傅的人组成,同样都是解释不通的。
柏克先生称这个院为“保障土地利益的强大基地与支柱”。就让我们来检验一下这个观点吧。
保障土地利益需要什么比保障国家任何别的利益更多的支柱呢?或者说它有什么权利拥有一种与一国的普遍利益截然不同的代表权呢?这种权力的唯一用途(而且是经常用到的)无非是要逃避地产税,而把负担转嫁给它本身受影响最少的消费品。
这就是把政府建立在结党营私基础上一贯产生的后果(而且永远会产生这种后果),这一点从英国的税收史来看是十分清楚的。
尽管每一样普通消费品的税都提高了并成倍提高了,对这个“支柱”有特殊影响的土地税却减少了。1778年的土地税为一百九十五万镑,比大约一百年前少五十万镑[24],尽管从那时以来许多地方地租已加了一倍。
在汉诺威人来到之前,土地税和消费品税的比例相仿,而且倒不如说土地税的份额最大;但是自那时起,消费品每年增加新税将近一千三百万镑;其结果是穷人的数目及其处境的悲惨有增无已,济贫税也随之增加。然而,这种税也不是由贵族和社会上其他各种人按同样比例负担的。贵族的宅邸不论是在城里还是在乡下,都不同穷人的住房混在一起。他们住在远离穷困和需要花钱去救济的地方。这些负担在工业城镇和劳动农村中压得最重,好些地方是一帮穷人周济另一帮穷人。
有许多最苛重而又油水最大的捐税之所以开征,是为了使这个支柱能够豁免,以此来保护其自身的利益。对酿制供出售的啤酒征税并不影响贵族,因为贵族自己酿酒根本不用交税。啤酒税只落在那些不便或不能自己酿制啤酒而必须少量购买的人身上。单是这一项税收——贵族常常可以豁免——就接近1788年土地税的总额,现在也不少于一百六十六万六千一百五十二镑,再加上麦芽税和啤酒花税还不止此数,如果人们知道这种情况,他们会对税制的公平合理作何感想呢?单是对这样一种为劳动人民爱好,主要由他们消费的商品抽的税竟然等于一个国家全部土地税,这在税收上也许是史无前例的吧。
这是一个在共同利益相结合的基础上组成的立法院产生的后果之一;因为,不论他们就各个党派来说所持策略如何不同,在这一点上都是一致的。不论一种结合是否使任何出售的商品涨价或工资率上升,或者不论它是否把捐税从它自身转移到社会的另一个阶级,其原则与效果都是一样的;如果某一种捐税是不合法的,那么也就难以证明另一种捐税应当存在下去。
说什么各种税收首先由下院提出是无济于事的;因为另一个院拥有否决权,总是能够保护它自身的利益;而且如果认为在提出各种措施时事先不曾得到上院默许,这种想法也是荒唐的。此外,上院还通过享有特权的城市交易获得很大势力,还同下院两派有许多勾搭,所以,除了在本院拥有绝对的否决权之外,在另一院中在所有共同关心的事情上也占有优势。
所谓土地利益的含义是难以弄清楚的,如果它不是意味着贵族地主勾结起来,为了他们自己金钱上的利益同农民以及工商各种行业作对。实际上,土地是唯一无需特别加以保护的利益。它受到全世界一致保护。所有的人不论地位高低,对农作物都是关心的;所有不同年龄和不同身份的男女和儿童都宁愿出来帮助农民而不愿让庄稼烂在地里;而对于任何其他产业他们却不愿这么干。这是人类所作的唯一共同祈求,而且是唯一可以使人类免于匮乏的祈求。这是涉及人类生存而不是涉及政策的利益,这种利益完了,人也就完了。
在一个国家中,没有别的利益受到这样一致的支持。商业,制造业,艺术,科学和其他一切比较起来只受到部分的支持。它们的兴衰没有这样普遍的影响。在山村丰收时节,不仅农民欢唱,万物也都高兴。这是排除一切妒忌心理的繁荣景象;任何其他事物都不能比拟。
那么,为什么柏克先生把贵族院说成是土地利益的支柱呢?如果这个支柱沉没了,地产仍会继续存在,耕耘、播种和收获也会照样进行。贵族并不是在田里劳动和提高生产的农民,只不过靠地租过剥削生活;同生气盎然的世界相比,他们是一窝雄蜂,既不采蜜,也不营巢,活着只是为了过骄奢淫逸的生活。
柏克先生在他的第一篇论文中称贵族为“上流社会的科林斯首府[25]”。为了使这一比喻更加完满,他现在又加上了支柱;但还是缺少基础:只要一个国家决意像参孙[26]那样,不是盲目地而是勇敢地行动起来,大衮[27]庙就会倒塌,贵族老爷和市侩们也将同归于尽。
如果一个阶级的人为了保护一种特殊利益而组成一个立法院,那么,所有其他的利益也应同样这样做。捐税不平等和苛重就是因为只许一方这样做而不许大家这样做。倘若有个农民院,就不会有狩猎规则了;或者有个商人与制造商院,捐税就不会这么不平等,也不会这么繁重了。捐税之所以猛增而不受限制,是由于征税的权力掌握在那些能够把很大一部分税从自己肩上卸掉的人手中。
中小业主因消费品加税而受到的损失,要比他们因免除地产税而受到的好处来得大,其原因如下:
首先,按他们的财产的比例来说,这些人消费的纳税品比那些拥有大量地产的人来得多。
其次,他们主要住在城镇上,他们的产业多半是房产;而且由对消费品抽税而引起的济贫税的增加在比例上要比土地税的受益大得多。在伯明翰,每镑要抽不少于七先令的济贫税。上面已经说过,这种税贵族大半是豁免的。
这些还仅仅是贵族院的卑鄙伎俩带来的一部分危害。
作为一个结合体,它总是能够把相当一部分捐税从自己身上免除;而作为一个对任何人都不负责的世袭院,它类似居民少却具有同等选举权的衰败的自治城市,由于利害关系还要企求它的同意。在这个院的议员当中,很少有人不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分享或吞没公款。一个贵族院的议员可以当掌烛者或侍臣;另一个当王室卧房侍臣或仆从,或者无论什么挂名的小差使,薪俸都从公共税款中支付,这样就不至于把贪污行为直接暴露出来。这种做法是有损于为人的道德的;他们在哪里屈膝,哪里就无廉耻可言。
除了所有这一切之外,还要加上数不清的食客,一大批小辈和远亲,这些人也都由公费供养;总之,如果估计一下一个贵族阶级加给国家的负担,数目几乎同贫民的救济费相等。单是里奇蒙公爵(还有许多同他类似的情况)一个人花费的公款就可以养活两千贫民和老人。试问,在这样一种政府制度下,赋税增加到目前的程度又何足为奇呢?
我用坦率无私的话来谈论这些,不是感情用事,而是出于人道主义。对我来说,我不但拒绝了种种赠款,因为我认为赠款是不应该的,而且也谢绝了我可以受之无愧的种种报酬,这就难怪卑劣与欺骗的行径会引起我的恶感。我的幸福在于独立自主,我是按事物的本来面目来看待事物,而置地位与显贵于不顾;我把整个世界当作我的祖国,而以行善为我的信仰。
柏克先生在谈到贵族长子继承法时说:“这是我们土地继承的常备法;当然,它具有一种倾向性,”他继续说,“我认为这是一种维护重要而又影响深远的品德的好的倾向。”
柏克先生爱把这个法律叫做什么都可以,但是人性和公道思想却管它叫野蛮的非正义法律。如果我们不是对这种日常的做法已经司空见惯,而只是听到世界上遥远的地方有这个法律,我们就会断言这种国家的立法者还没有达到文明的水平。
至于谈到它维护“重要而又影响深远”的品德,我看事实恰恰相反。它玷污了人类的品德;是一种掠夺亲属财产的行为。它也许对食客具有重要性,但在全国范围内却毫无重要性,世界范围内就更谈不上了。至于我自己,我的父母除了给我受教育之外,无力多给我一个先令;为了使我受教育,他们自己吃尽了苦;然而,我在世界上所具有的影响,却比柏克先生贵族名单上任何一个人都来得大。
这样看了看议会两院的一些缺点之后,我想非常扼要地谈一谈称为王位的东西。
[28]它意味着一年一百万镑收入的挂名职位,其任务就是拿这笔钱。至于拿这笔钱的人是聪明还是笨,正常还是不正常,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那都无关紧要。每一届内阁都按柏克先生笔下的观点行事,即必须让一些怪物来蒙蔽人民,使人民处于迷信和愚昧的状态;而所谓王位正好适合这一目的,因而它也适合有待它去完成的一切目的。至于其他两个部门,就更不在话下了。
在所有国家中,这个职位面临的危险,不是坐在这个位置上的人会出什么事,而是国民会出什么事,也就是国民有开始醒悟之虞。
人们习惯于把王权叫做行政权,现在还继续叫下去,尽管这样叫的理由已不复存在。
称王权为行政权,这是因为它所象征的那个人过去一向扮演实施或执行法律的法官的角色。当时,法庭是宫廷的一部分。因此,现在称为的司法权在当时就叫做行政权;结果,两个名词中有一个是多余的,两项职务中也有一项不起作用。现在我们谈到国王时,它是毫无意义的;它既不象征法官,也不象征将军;此外,统治国家的是法律,而不是个人。旧的称呼被保留了下来,以便给空洞的形式装点门面;至于它们的唯一作用,则不过是增加开支而已。
在我开始探讨使得各国政府比目前更能增进人类普遍福利的途径之前,不妨先对英国税收的发展情况作一次考察。
通常认为,一项税一旦开征,就绝不会再取消。不管这种情况近年来是如何确实,但过去并非总是如此。因此,要不是从前时代的人比现在的人对政府监视得紧,就是政府的开支不像现在这样漫无节制。
自从诺曼征服并建立所谓王权这种制度至今,已有七百年。以每百年为一期,将这段时间分为七个时期,那么,每一时期的年税收总额如下:
征服者威廉征税年总额(自1066年开始)…400,000镑
征服后一百年每年税收总额(1166年)………200,000镑
征服后两百年每年税收总额(1266年)………150,000镑
征服后三百年每年税收总额(1366年)………130,000镑
征服后四百年每年税收总额(1466年)……100,000镑
这些以及下列报表引自约翰·辛克莱爵士所著《税收史》;从中可以看出,四百年间税收不断下降,到期末竟减少了四分之三,即从四十万镑减少到十万镑。现代英国人有一种传统的和历史的概念,认为他们的祖先是勇敢的;但是不论他们有过什么样的功过,他们肯定不会轻易受骗,即使不是在原则上至少也在税收上使政府心怀恐惧。尽管他们未能铲除君主制篡权,他们却把它限制在共和制的税收经济范围之内。
现在让我们再来考察一下其余三百年的税收情况。
征服后五百年每年税收总额(1566年)………500,000镑
征服后六百年每年税收总额(1666年)……1,800,000镑
目前每年税收总额(1791年)…………17,000,000镑
头四百年和后三百年的差额如此惊人,以致可以断言英国人的民族性已经变了。要迫使过去的英国人接受现在这样繁重的捐税是不可能的;如果考虑到陆军、海军和所有税吏的薪金现在同一百多年前一样,而当时的税收却不到目前的十分之一,看来不把这种巨大开销归咎于铺张浪费、贪污腐化和搞阴谋诡计[29]是不可能的。
1688年革命,特别是汉诺威王朝继位之后,带来了大陆各国耍弄阴谋诡计的有害做法,对外战争和争夺国外领地成风;这种做法不可思议,花钱不计其数;单是一个方面就要花几百万镑。如果不是法国革命打破了这种做法并制止了种种口实,赋税究竟会激增到什么程度,那是难以估计的。如果把法国革命视作减轻两国赋税负担的幸运手段(革命应当起这个作用),那么,它对英国就同对法国一样重要;而且,如果适当改进革命能够和已经带来的一切好处,那就值得为两国人民同样庆贺。
在探讨这个问题时,我将从一件首先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事,也就是减轻赋税负担着手,然后再提出目前形势证明有可能的涉及英、法、美三国的事情和建议。我指的是三国同盟,其目的将在适当章节论及。
已经发生过的事也许还会发生。从上列税收演变的报表可以看出,税收曾减少到原来的四分之一。尽管目前形势不允许减少到这个地步,然而,已经有了这样的开端,也许能在比过去情况下较短的时期内达到这个目的。
截至1788年米迦勒节[30]为止的年税收额如下:——
土地税………………………………………1,950,000镑
关税…………………………………………3,789,274镑
国内消费税(包括新陈啤酒)………………6,751,727镑
印花税………………………………………1,278,214镑
其他各种杂税与附加税……………………1,803,755镑
共计15,572,970镑
自1788年以来,除彩票收入外,已征收了一百万镑以上的新税,而且由于从那时起所征的税一般比以往收入多,总数大约达到一千七百万镑。
注意——将近二百万镑的征集费和退款已从总数中扣除,上述数字系交付国库的净数。
这笔一千七百万镑的款项有两种用途,一是用来偿付国债利息,一是用作当年开支。大约有九百万镑拨给了前一项,其余近八百万镑拨给了后一项。至于据说用以减少债务的那一百万镑,就像一手付出一手拿进一样,是不值得多加理会的。
法国幸而有国有领地来偿付国债,因而可以减轻赋税,但是,英国没有国有领地,要减税就只能减少常年的开支,按目前情况,每年可以减少四五百万镑,这一点看下文自明。如果做到这一点,就可以抵消对美战争的巨大耗费而有余,而且这种节余是从引起祸害的同一根源来的。
至于国债,不论在税收方面利息多么重,但由于它有助于保持一笔对贸易有利的资本,可以通过其效能来减轻它本身很大一部分负担;并且,鉴于英国的金银数量由于某种原因未能保持适当的比例[31](应为六千万镑,现在不超过两千万镑),所以,除了不公平之外,把一笔可以弥补缺陷的资本白白放弃乃是下策。但是,就经常开支而言,不论节省多少,总是一项收益。节余过多也许会使贪污盛行,可是,它像国债的利息一样,不会对信用和贸易产生反作用。
英国政府(我不是说英国国民)现在很可能对法国革命怀敌意。凡是通过减税来揭露宫廷的阴谋和削弱它的势力的措施,总归不受那些以分赃自肥的人欢迎。当有关法国的阴谋,擅权,天主教,以及木鞋的喧嚷声甚嚣尘上之际,国民是容易受骗受惊,甘愿缴税的。现在,那些日子已经过去了;骗局可望告终,两国和全世界的好时光大有希望。
如果认为英、法、美为了下面将谈到的目的而结成联盟是理所当然,法国与英国的国家开支就会减少。两国都没有必要保持原有的海陆军,每一方都可按一对一的比例减少船只数目。但是,要达到这些目的,两国政府必须按一致原则办事。如果任何一方还抱着敌意,或一方以暧昧隐秘来对待另一方的诚恳坦率,信任就不可能建立起来。
在肯定这些说法之后,为了树立先例,国家的开支也许可以减少到法国和英国互不为敌的那个时期的水平。这必然要在汉诺威王朝继位以前,也在1688年革命之前[32]。在这两个时期前出现的第一个例证乃是查理二世的极度挥霍时期;当时英法是作为盟邦行动的。我选择了一个极其奢靡浪费的时期,就可以证明现代奢靡浪费的变本加厉;特别是因为从那时以来,海军、陆军和税务员的薪俸并没有增加过。
当时的平时编制如下(参见约翰·辛克莱爵士:《税收史》):——
海军……………………………………………300,000镑
陆军……………………………………………212,000镑
军用品…………………………………………40,000镑
王室开支………………………………………462,115镑
共计1,014,115镑
可是,议会将当时全年的平时编制定为一百二十万镑[33]。如果我们退回到伊丽莎白女王时代,那时全部税收额只有五十万镑,可是英国国民却看不出在那个时期有哪一点可以斥之为没有成果。
如果把法国革命、英法两国趋于协调与互利,双方宫廷不再搞阴谋,以及管理科学的知识的进步等等因素综合起来,全年的开支也许可以减少到一百五十万镑,即:——
海军……………………………………………500,000镑
陆军……………………………………………500,000镑
政府开支………………………………………500,000镑
共计1,500,000镑
即使此数也比美国政府的开支多六倍,然而英国的民政(我指的是由地区法庭、陪审团和巡回审判所行使的民政,这其实几乎全部是由国民行使的)需要国家的开支,要比美国同样性质和规模的民政所需要的来得少。
现在是各国国民应当懂道理,不让人骑在自己头上,像牲畜一样受摆弄的时候了。谁要是读一遍帝王史,都会把政府视同猎鹿,各国国民每年要付给猎人一百万镑。人们应当有足够的自尊或耻辱心理,对于这样受欺侮感到惭愧,而等他意识到自己应有的人格时,他是会感到羞愧的。对于所有这类性质的问题,他脑子里经常会掠过一些他还不习惯于加以鼓励和表达的念头。由于小心谨慎心理的约束,他对自己和对别人都扮演了伪君子的角色。然而,看到这种着迷状态能消失得多么快,也真叫人稀奇。一句大胆地想出来和说出来的话常会使整整一批人心理恢复正常;全体国民也同样受到影响。
至于用什么名义去称呼那些组成文官政府的职位,那倒无关紧要。上面讲过,在例行公事中,一个人无论称为总统、国王、皇帝、议员或别的什么,他所作的贡献的价值绝不可能超过每年从国家领取一万镑;而且正如不应付给任何人以超过他的贡献的报酬,每一个正直的人也不愿接受过多的酬金。应当以最审慎的道德心来动用公款。公款不仅是财富的产物,而且是劳动和贫困的血汗收入。它甚至是从匮乏凄惨的苦难生活中获得的。一个乞丐在街上走过,或倒毙街头,他身上仅有的一个铜板都会投入公款。
倘若美国国会玩忽职守,置选民利益于不顾,竟然付给美国总统华盛顿将军一年一百万美元,华盛顿是不会也不能接受的。他另有一种荣誉感。英国几乎已经花费了七千万镑来供养一个从国外引进的家族,其才能远远不及千千万万老百姓;而且几乎没有一年不提出一些新的金钱要求。即使医疗费也要公家支付。这就无怪乎狱中人满为患,赋税与济贫税有增无减。在这种制度下,除了已发生的事情外,别无指望;至于改革,不管何时进行,必然只能来自国民,而不能来自政府。
为了表明五十万镑之数支付除海陆军之外的全部政府开支绰绰有余,我替任何一个其幅员与英国相同的国家作出以下预算。
首先,三百名公平选出的代表足以胜任立法机关的一切任务,而且只有比人数多来得好。这些代表可以分为两三个院,或者像法国那样在一个院开会,或者按宪法规定的任何方式议事。
由于在自由国家中,代表是所有身份中最光荣的,发给的津贴仅仅用来支付代表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费用,而不是作为一个官职发给的。
如果每个代表每年发给五百镑津贴(缺席扣除),
每年有六个月全体代表出席,则费用总数为……75,000镑
官方各部门连同薪俸在内,按理不得超过以下数目:——
三个官职,每个以一万镑计算,共……………30,000镑
十个官职,每个以五千镑计算,共……………50,000镑
二十个官职,每个以两千镑计算,共…………40,000镑
四十个官职,每个以一千镑计算,共…………40,000镑
二百个官职,每个以五百镑计算,共…………100,000镑
三百个官职,每个以二百镑计算,共…………60,000镑
五百个官职,每个以一百镑计算,共…………50,000镑
七百个官职,每个以七十五镑计算,共………52,500镑
共497,500镑
如果一国国民愿意的话,可从所有官职减去百分之四,这样每年就可节省两万镑。
所有税务员的薪金从他们征集的税款中支付,因此不包括在这个预算之内。
上述预算并不是作为各官职的精确划分,而只不过表明五十万镑所能维持的级别和薪俸数;而且根据经验,要找到充分的职务来证明这笔开支合理也是办不到的。至于现在的办公方式,有些部门如邮政和财政等部门的首脑,一年除了三四次签个名什么也不干;全部公务都是下级职员办理的。
因此,假定足以应付政府一切正当用途的平时编制为一百五十万镑,此数比查理二世极度奢侈浪费时期(虽然前面已讲到过,陆、海军和税务员的薪金仍然同那个时期的相同)的平时编制还多三十万镑,那么,当前的日常经费还可以剩余六百多万镑。于是,问题是如何处理这笔余款?
凡注意到贸易与税收混在一起的情形的人,一定会感到硬要把它们分开是不可能的。
首先,因为现有的货物已经纳了税;所以现有存货不能减税。
其次,因为所有这些货物都是大批抽税的,如按一桶、一大桶、一百一十二磅或二千二百四十磅计算,免去的税不能分得那么细,以减轻消费者的负担,因为消费者是按品脱或磅来购买的。最近一次对浓啤酒和淡啤酒征收的税为每桶三先令,如果取消此税,每品脱只能减价半个法寻[34],因此无补于实际。
大部分的赋税情况既是如此,就有必要想别的办法来摆脱这种障碍,以收到直接和明显地减轻负担的效果,并且能够立即推行。
那么,首先,济贫税是每个户主都感受到的一种直接税,他对他付出的每一个小钱都知道得很清楚。虽然全国济贫税的总数不能确切知道,但是可以查到。约翰·辛克莱爵士在《税收史》中说是二百一十万零五百八十七镑。其中相当一部分用在诉讼上,穷人在这方面不但得不到救济,反而受到损失。然而,诉讼的费用对教区是一样的,不管它起因何在。
在伯明翰,济贫税一年为一万四千镑。这个数目虽大,但同人口相比还是适中的。据说伯明翰有七万人,按七万对一万四千济贫税的比例,如英国人口为七百万,则全国济贫税总数仅为一百四十万镑。因此,对伯明翰人口很可能是估计过高了。济贫税全国总额既为二百万,则一万四千镑乃是对五万人所征之数。
然而,不论如何,这总之是赋税过重的结果,因为,在赋税很轻的时期,穷人是能够养活自己的;当时并没有济贫税[35]。今天,一个有妻子和两三个儿女的男劳工,每年纳税不下七八镑。他并不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种税是包藏在他所买的货物中的,把他瞒过去了,他只觉得东西太贵;但是,由于捐税至少拿走了他一年收入的四分之一,结果他就养不活一家人,特别是他自己或家中任何人生了病的话。
因此,实际救济的第一步就是要彻底废除济贫税,而代之以对穷人免税,免除的数额为目前济贫税的一倍,即每年四百万镑,从剩余税款中调拨。通过这一措施,穷人可得益二百万,户主也得益二百万。单是这一项就等于减少一亿两千万的国债,结果等于对美战争的全部费用。
现在要考虑的是,如何最有效地来分配这四百万豁免了的税。
不难看到,穷人一般是大家庭,儿童多,失去劳力的老人也多。如果儿童和老人得到赡养,大部分问题就可以解决,留下的只是些次要问题,大多可由福利会来解决,福利会虽然地位低微,但堪称最佳现代公共机构。
英国有七百万人口;如果其中五分之一属于需要救济的贫民阶层,人数即为一百四十万。其中有十四万是年老的贫民(这一点下文将要叙及),对他们建议给予特殊照顾。
其余的一百二十六万人,按一家五口计算,共有二十五万两千个家庭因子女的负担与赋税的沉重而陷于贫困。
在这些家庭中,十四岁以下的儿童数,大约每两家有五个;有些家庭两个,有些家庭三个;有些一个,有些四个;有些一个也没有,有些则有五个;但是有五个以上的十四岁以下儿童的家庭是极难得的,因为超过这个年龄,这些儿童就能干活成为学徒了。
假定每两家有五个(十四岁以下的)儿童,那么,
儿童数为…………………………………………630,000
父母数(如果他们都健在)为…………………504,000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儿童得到抚养,父母就减轻了负担,因为他们的贫困是由抚养儿童的开支所造成的。
在这样确定了因小孩多需要补助的最大人数之后,就可以探讨救济或分配的方式了,这就是,
从剩余的税款中,作为免税,并代替济贫税给每个穷苦家庭每个十四岁以下的儿童每年四镑,让这些儿童的父母能送他们上学,去学习读书、写字和普通算术;并让每个教区、每个教派的牧师共同保证这项任务完成。这项开支为:
六十三万儿童每人每年四镑……………2,520,000镑
采取这个方法,不但可以使父母摆脱贫困,而且可以消除新的一代人的愚昧无知,穷人的数目也会逐渐减少,因为借助教育,他们的才能将会提高。许多天资聪敏的青少年——这些人正在学一门手艺,如学做木匠、细木工、磨轮机工、造船工、铁匠等等——就因为小时候缺乏一点普通教育而终身不得上进。
现在,我要谈谈老年人的情况。
我把老年分为两个阶段。首先是接近老年的阶段,从五十岁开始。其次是老年阶段,从六十岁开始。
五十岁的人虽然智力高度发达,判断力比以前任何时候都强,但从事劳动的体力则趋于下降。他不能像早期那样经受同样强度的劳累。他挣的钱少了,也经不起风霜;对于那些需要眼力的细活,他越来越对付不了,并且眼看自己像匹老马一样开始无依无靠。
到了六十岁,他应当停止劳动了,至少从直接的需要来说是如此。看到在号称文明的国家中,老年人为了一日三餐而操劳至死,实在令人痛心。
为了对五十岁以上的人数作出统计,我好多次计算过我在伦敦街头遇到的人,包括男人、女人和儿童,发现平均每十六七人中有一个。如果说老年人不常上街,那么婴儿也不常上街;而大部分年龄较大的儿童则在学校读书或在工厂当学徒。那么,以十六为除数,英国五十和五十岁以上的人,包括男人、女人及穷人、富人在内,总共有四十二万。(https://www.daowen.com)
在这个总数中,要赡养的是农民、普通工人、各行各业的工匠和他们的妻子、水手和退伍士兵、年老力衰的男女仆人以及穷苦的寡妇。
还有相当数量的中等商人,这些人前半生日子过得还不错,现在由于年纪老了,买卖差了,终于一蹶不振。
除了这些人之外,还不断有一批从事各种行业或投机活动的人被无人能阻挡或控制的命运所抛弃。
有些人年过五十后,在他们生活中的某一时期,觉得有必要受到赡养,或者觉得受赡养比自己养活自己来得舒适,而且认为这并不是受恩赐和优待,而是应得权利。为了应付种种意想不到的情况,我把这些人的数目定为总数的三分之一,亦即第305至306页中所说的十四万,并已建议对他们给予特殊照顾。如果这类人的数目还要多,那么,尽管政府粉饰太平,英国的社会情况未免太可悲了。
在这十四万人中,我把半数即七万人列为五十岁以上和六十岁以下,另外一半列为六十岁和六十岁以上。这样确定了老年人数的大致比例之后,我着手拟定使他们过舒适生活的方案,这就是,
从税收余款中给每个五十岁到六十岁的人每年六镑,六十岁以上直到去世,每年十镑。这笔费用为,
七万人,每年每人六镑 420,000镑
七万人,每年每人十镑 700,000镑
共计1,120,000镑
上面已经说过,这种赡养费不具有施舍性质,而是一种权利。英国的每个男人和女人,从他(或她)出生那天起,平均每年交税两镑八先令六便士;如果把征集费加上去,就要交两镑十一先令六便士;这样,他到五十岁时已交了一百二十八镑十五先令,六十岁时已交了一百五十四镑十先令。要是把他(或她)个人交的税款折成通廷式养老金[36],五十年后他拿到的钱只不过比他付出的净额的合法利息稍多一点;不足之数从那些其境况无需领取这种赡养费的人补足,而在这两种情况下的资金可以用来支付政府的经费。我就是根据这个理由给这个国家三分之一的老人提出这个有可能办到的要求。让十四万老人度过舒适的晚年,岂不比把一年一百万的公款花在一个人身上好,何况这个人又往往是个最无能的饭桶?让理性和正义,让荣誉和人道,甚至让伪善、谄媚和柏克先生,让乔治、让路易、利奥波德、腓特烈、凯瑟琳、康沃利斯,或铁普塞布来回答这个问题吧[37]。
这样,发给穷人的钱数将为:
发给包括六十三万儿童在内的
二十五万二千贫苦家庭………………2,520,000镑
发给十四万老年人…………………………1,120,000镑
共计3,640,000镑
这样,四百万还剩下三十六万镑,其中的一部分可作以下用途:——
在对上述所有各种情况的人作了安排之后,仍然还有许多家庭尽管不能划为穷人一类,但要使子女上学都感到困难;而这种情况下的儿童的处境要比他们的父母真正是穷人更糟,一个在组织良好的政府治理下的国家不应当容许有一个人不受教育,只有君主制和贵族制的政府才需要用愚民政策来维持自己的统治。
那么,假定有四十万儿童处于这种情况——这个数字比在提供赡养费后应当假定的数字要高一些——则将采取如下方案:
给这些儿童每人每年十先令补助,供为期六年的每年上学费用,这就可以使他们每年受到六个月的学校教育,另外每人每年发半克朗[38]以购买纸张和拼写本。
这笔费用每年[39]将为二十五万镑。
这样还剩下十一万镑。
虽然组织最健全和原则性最强的政府也讨可以订出一些大规模的救济方案,但是还有一些较小的事例,国家对其给予考虑既是上策,也是一种恩惠。
如果在每个婴儿出生时,立即给每个提出申请的妇女二十先令(那些处境并不需要这笔钱的人当然不会提出申请),这也许可以解救很多的燃眉之急。
英国每年约出生二十万个婴儿,如果有四分之一提出申请,
总数为……………………………………50,000镑
还可以给按同样方式提出申请的每对新婚夫妇二十先令。这笔钱总共不会超过两万镑。
另外也要为那些外出谋生,可能在远离亲友的地方死去的人拨两万镑作安葬费。教区减轻了这笔负担,在异乡生病的人就可以得到较好的医疗。
我将提出一项适合于像伦敦那样的大都市的特殊情况的计划,来结束本题的这一部分。
大都市里不断发生不同于乡间所发生的种种情况,为此,有必要提出一种不同的或毋宁是额外的救济方案。在乡间,即使在大的城镇,人们都彼此熟悉,困苦绝不会达到在大都市往往达到的那种极端。乡间从来没有人真正活活饿死或因无住处而冻死。然而,冻饿而死以及其他类似的悲惨情景在伦敦却经常发生。
许多青年满怀期望来到伦敦,身上只有一点点钱或分文莫名,除非马上找到工作,他就已经一半完蛋了;而那些生长在伦敦又无任何生计的少年,往往由于父母行为不端,处境更加糟糕;长期失业的仆人也好不了多少。总之,无数细小的事情不断发生,这些事情是过着忙碌和富裕生活的人所不知晓的,但它们却打开了通往苦难生涯的第一扇大门。在各种困苦中,饥饿是拖延不得的,一天,甚至几个钟头饿肚皮,往往就此害了一条生命。
这些情况是产生小偷小摸并导致大规模盗窃行为的总根子,而这是可以避免的。因为,四百万剩余税款中还剩下两万镑,加上下文将提到的那笔两万多镑的基金,拿来充当这个用途再好也没有。方案如下:
首先,建造两处或更多处厂房,或者就用现成的厂房,其中至少可以容纳六千人,并在每一处尽可能设置多种行业,以便任何一个前来的人可以找到他或她所能干的活。
其次,收容所有前来的人,而不问他们是谁或是干哪一行的。唯一条件是,每人干了多少活或多少小时的活,就可以吃到多少顿合乎卫生的饭和住上暖和的房子,条件至少像兵营一样好。把每人劳动所得的一部分储存起来,在他们离开的时候发给他或她;并且,根据这些条件,每个人待长待短,或时来时去,悉听自便。
如果每个人待三个月,那么,每年就可以轮流帮助两万四千人,尽管一年四季实际人数只有六千人。建立这种收容所,可以使那些遇到暂时困难的人得到恢复元气的机会,以便能够找到更好的职业。
把他们劳动所得的一部分为他们自己贮存起来后,假定他们的劳动只能支付他们生活费用的一半,另外那四万镑还可以支付甚至比六千人还要多的人数的所有其他费用。
除了前一笔基金剩余的两万镑外,还有一笔钱很适宜改换来派这个用场,那就是煤税款,这笔款子是如此不公正和没有道理地用于供养里奇蒙公爵。令人震惊的是,尤其在现在煤价高涨之际,有人居然靠社会上的困苦来享乐;任何允许这一弊端存在的政府理应解散。据说这笔钱每年约为两万镑。
现在我要列举以上各项来结束这一计划,然后再探讨其他问题。
列举事项如下:
第一,废除两百万镑济贫税。
第二,为二十五万贫苦家庭提供赡养金。
第三,使一百零三万儿童受教育。
第四,为十四万老年人提供过舒适生活的赡养金。
第五,给五万婴儿每人赠送二十先令。
第六,给两万对新婚夫妇每对赠送二十先令。
第七,以两万镑作为外出谋生、在远离亲友的地方死去的人的安葬费。
第八,为伦敦和威斯敏斯特等大城市无业游民随时提供就业机会。
实施这个计划,那些作为折磨平民的工具的济贫法就可以取消,耗费在诉讼上的费用也可以防止。人们不会因衣不蔽体和面有菜色的儿童以及七八十岁的老人沿街乞食的惨状而惊心动魄了。临死的穷人不会因教区对教区相互报复而被从这处拖到那处直到断气。寡妇将可养活她们的子女,而不会在她们的丈夫死去时像罪犯一样被用车子送走;儿童也不再被认为增加他们父母的苦难。穷苦人常到的地方将为人们知道,因为这会对他们有利,而穷困所产生的小窃盗罪的次数也会减少。到那时,穷人和富人一样乐于支持政府,暴动和骚乱的起因没有了,恐惧心理也随之消失。你们这些安安稳稳地坐着过富足生活的人——这样的人在土耳其、俄国就像在英国一样有的是——还自己对自己说,“我们的日子过得多好啊?”你们曾经想到过这些事情吗?一旦你们想到这些事情,你们就不再会光对自己说话,光为自己着想了。
这个计划是容易实行的。它不会因突然打乱税收而使贸易发生困难,而是通过改变税收的用途来达到救济的目的;所需款项可以从国内消费税中拨出,这种捐税在英国各商业城镇每年要征收八次。
这个问题已经谈完,我现在要接着谈下一个问题。
假定目前的经常开支是七百五十万镑——这是目前所定的最低金额——那么,在扣除一百五十万镑新的经常开支和四百万镑上述用款之后,还剩下两百万镑,其中一部分可供如下用途。
由于同法国结盟,海军和陆军尽管多半无用了,但是那些因在军中服务故而不适合于从事别的职业的人,不应因此而让别人享福自己吃苦。他们同那些在朝或依附于朝廷的人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一部分陆军要保存下来,至少要保存几年,海军也如此,对于他们,本计划的前一部分已为他们提供一百万镑,此数比查理二世挥霍无度时期的陆海军平时编制几乎多五十万镑。
现在,假定要遣散一万五千名士兵,并按发给切尔西慈惠院抚恤金领取者的同样方式,发给每人终身以每周三先令津贴(一切应扣款项除外),以便这些人转回到他们所从事的职业和朋友们的身边去;再加上给留下来的一万五千士兵每人每星期加薪六便士。全年开支如下:
发给一万五千名遣返士兵每周三先令
津贴……………………………………………………117,000镑
给留下来的士兵加薪…………………………………19,500镑
假定发给遣返军官的津贴数与士兵津贴费相同……117,000镑
253,500镑
为了防止庞大的预算,假定海军遣返费和
加薪与陆军相同……………………………………253,500镑
共计……507,000镑
这笔五十万镑的款项(为了便于计算,我略去了七千镑的尾数)由于除增发的三万九千[40]镑外均系终身年金,所以每年有一部分免付,到时候全部都免付。每免付一笔钱,就可取消一部分税;例如,免付三万镑时,就可以把啤酒花税全部取消;而当其余部分免付时,可以减收蜡烛税和肥皂税,直至全部停征。这样,就至少还剩下一百五十万镑剩余税款。
房屋和门窗税是一种直接税,同济贫税一样,是不同商业相混的,一旦予以取消,立刻可以起到减轻负担的作用。这种税对中产阶级是很重的。
据报1788年这种税的总数如下——
房屋与门窗税(据1766年
法案)……………………………385,459镑11先令7便士
房屋与门窗税(据1779年
法案)…………………………130,739镑14先令5.5便士
共计516,199镑6先令0.5便士
如果免去这笔税,那就还剩下约一百万剩余税款;由于保存一笔储备金以备不时之需总是可取的,所以,最初最好不要进一步扩大减税范围,而要考虑用其他改革方法可获得什么效果。
在所有捐税中,最沉重的是代偿税。因此,我想提出一项废除它的方案,用另一种税来代替它,这可以同时达到三个目的。
第一,把这项捐税让最能负担它的人去负担。
第二,通过分配财产在家族中恢复公平。
第三,消除不人道的长子继承制所产生的巨大影响,这种制度乃是造成选举舞弊的主要原因之一。
据报1788年的代偿税总数为七十七万一千六百五十七镑。
在提出征税时,国人往往受到是征奢侈品的税这样一种花言巧语的愚弄。一个时候把这样东西叫做奢侈品,另一个时候又把那样东西叫做奢侈品;但是真正的奢侈并不在物品本身,而在于获得物品的手段,这一点却往往是隐而不显的。
我不懂为什么田野里生长的植物或花草在一个国家要比在另一个国家更奢侈一些;可是,一个过度发展的庄园无论在哪个国家中却始终是一种奢侈品,因而是征税的合适对象。因此,应当相信这些仁慈的征税先生所说的话,并根据他们自己所规定的征奢侈品税的原则展开辩论。如果这些先生们或他们的拥护者柏克先生——我担心他像披甲武士一样已经过时了——能够证明一个每年收入两三万或四万镑的庄园不是奢侈品,我就愿意放弃这场辩论。
假定一笔年金,比如说一千镑,是维持一个家庭的生活所必需的,那么,第二个一千镑就带有奢侈的性质,第三个一千镑更其如此,这样一直加上去,最后就会达到一个大可叫做犯禁的奢侈的数额。对工业获得的财产加以限制将会是失策,因此正确的做法是对工业所能扩及的范围以外的财产才加以禁止;但是对遗赠的财产或其积累则应加以限制,这种遗产应该转到别的亲系中去。每个国家中最富有的人都有穷亲戚,而这些人往往在血缘上是极其相近的。
下列累进税表根据上述原则拟订,用以代替代偿税。通过正规推行可以达到禁绝的程度,从而废除贵族的长子继承法。
表一
在扣除土地税后,对年入五十镑以上的所有产业课税如下:
上表所示系每进一千镑每镑应交纳的累进税率。下表所示系对每一千镑分别征收的税额,最后一栏载明全部分别征收的税款总额。
表二
五百镑以上,再进五百镑每镑征收六便士,结果年收入一千镑的产业应交纳十八镑十五先令。
到两万三千镑时,税率达每镑二十先令,结果以后的每一千镑就无利可图了,除非把产业分掉。然而,这种捐税尽管看来骇人,但我认为,它所得并不像代偿税那么多;如果它比代偿税收的还要多,那就应当把税额降到年入两三千镑的产业的标准。
对中小产业来说,这种捐税比代偿税轻(原来意图就是如此)。年收入要超过七八千才开始重起来。其目的不在于税收的多少,而在于措施的公正。贵族庇护自己太过分了,这一措施可以恢复一部分失去的平衡。
作为贵族庇护自己的例子,只需回顾一下号称复辟时期或查理二世即位时期最初制定国内消费税法的情况就行了。当时掌权的贵族集团通过对酿制供出售的啤酒征税来折偿它本身所担负的封建义务;就是说,他们同查理勾结起来,用别人交纳的税款使他们自己及其子嗣免除义务。贵族并不购买供出售而酿制的啤酒,而是免税自己酿制啤酒;如果当时需要折偿,就应当由那些要想免除义务的人花钱[41],但是却硬叫完全不同阶级的人负担去了。
但是,这种累进税的主要目的(除了要使税收比目前公平合理之外),正如已经阐明的那样,是要消除不人道的长子继承制所产生的过分影响,而这种制度乃是造成选举舞弊的主要根由之一。
像岁入三四万或五万这样巨大的产业,在工商业还不可能获得这种收益时,怎样发端,要查问这一点是不会有好结果的。要矫正这种弊端,只需用和平手段把产业分配给这些家族的所有男女继承人,把产业重新归还给社会就行了。这样做更其有必要,是因为贵族阶级历来都把他们的幼年子女或亲属安插在无用的岗位、职位或官职上,由公众供养,如果废除这种做法,就会使这些人陷于赤贫,除非同时将长子继承法废除或取缔。
累进税大体可以收到这种效果,并且,从下列表明各宗产业在扣除捐税后的净收益的表格可以看出,这是对最直接有关的各方的利益问题。从表中可以看出,一宗产业每年收入超过一万三千或一万四千,业主的利润很少,结果就会把产业分给他们的幼年子女或其他亲属。
表三
年入一千镑到两万三千镑产业的净收益:——
注意:表中尾数先令已略去。
从上表可以看出,一宗产业除去土地税和累进税后,收益不能多于一万二千三百七十镑,因此,考虑到家庭的利益,这些产业势必要分掉。年入两万三千镑的产业,分成六处,其中五处每处年入四千镑,一处年入三千镑,就只需交税一千一百二十九镑,这个数目为原应交纳数的百分之五,但是如果产业为一人所有,就要纳税一万零六百三十镑。
尽管查问这些产业的来历是没有必要的,但是维持它们的现状却是另一个问题。这是一个关系到全国的问题。作为继承的产业,法律已经造成一个弊端,应当设法补救。应当废除长子继承制,这不仅是因为它是违反自然的和不公道的,而且因为实行这种制度的国家受害。如前所述,由于不让幼年子嗣获得遗产中的应得部分,就让公众出钱抚养他们;选举自由也为这种不公平的家产垄断产生的恶劣影响所侵犯。不仅如此,它还造成国家财产的浪费。由于受到这一法律保护的大面积花园和打猎场的存在,国家相当一部分的土地不能用于生产,而且这种情况发生在谷物年产量不敷国家消费的时候。简言之,贵族制的害处这样大,这样多,这样不合乎公道、智慧、自然和善行,以致一想到这些害处,就应确信许多属于这一类的人也都希望把这个制度废除掉。
这些人想到他们年幼的子嗣处境毫无保障和几乎过着赤贫生活,还能得到什么慰藉呢?每一个贵族家庭周围都有一群依附它的亲系乞丐,这些人在几年或几代时间里就会被撵走,只好在救济院、贫民习艺所和监狱里讲述他们的往事聊以自慰。这是贵族制的必然结局。贵族和乞丐往往是同一家族的人。一个极端产生另一个极端;让一个人富必然要使许多人穷;这种制度是不能靠别的方法来维持的。
有两类人是英国的法律特别仇视的,而且都是些最无依无靠的人:幼童与贫民。前一类人我刚谈到过;后一类人我可以从许多例子中举出一个,以此结束我对这个问题的探讨。
现在有几种规定与限制工人工资的法律。为什么不让工人去自由成交,像立法者自由出租他们的田地和房屋那样呢?个人劳力是工人的全部所有。这一点点东西和他们享有的一点点自由为什么还要受到侵犯呢?但是,如果我们研究一下这些法律的执行及其后果,就会越发感到不公平。一旦工资为一项所谓的法律所规定,这个法定的工资就固定不动,而其他一切东西却都在涨价;而当制定这项法律的人还在通过别的法律继续征收新的赋税时,他们用一种法律提高生活费用,而用另一种法律把收入拿走。
但是,如果那些制定法律和税收的先生们认为理应对个人劳动所得并为全家赖以维持生活的少得可怜的工资加以限制的话,那么,他们必然感觉到对他们自己那笔每年不少于一万二千镑的收入不加限制,还有对他们从未占有(严格地说他们的祖先也未占有)而被他们滥用的财产不加限制,是值得庆幸的。
这个问题已经结束,我把一些主要项目归纳一下,然后再谈其他问题。
头八条是从第三百一十二至三百一十三页开始归纳出来的。
1.废除二百万镑的济贫税。
2.给二十五万两千贫苦家庭每个十四岁以下儿童四镑津贴;这笔津贴,再加上二十五万镑,还可使一百零三万儿童受到教育。
3.给五十岁直到六十岁为止的所有贫民、破产商人和其他的人(估计为七万人)每人每年六镑年金。
4.给年满六十岁的所有贫民、破产商人和其他人(估计为七万人)每人十镑终身年金。
5.给五万个婴儿每人二十先令赠金。
6.给两万对新婚夫妇每对二十先令赠金。
7.拨两万镑给出外谋生、在远离亲友的地方死去的人作安葬费。
8.给在伦敦和威斯敏斯特的无业游民提供随时就业的机会。
第二批主要项目如下
9.废除房屋税和门窗税。
10.发给一万五千名遣返士兵每周三先令的终身津贴,并给遣返军官以相当的津贴。
11.对留下的士兵每年加薪一万九千五百镑。
12.对遣返海军发给同样的津贴,加薪也和陆军相同。
13.废除代偿税。
14.实施一项累进税计划,以消除不公正和不人道的长子继承制以及贵族制的恶劣影响。[42]
如前所述,还剩一百万镑的剩余税款。这笔款项有一部分需要用来应付未立即出现的情况,这部分钱由于目前不需要,故而可以用来进一步减少同等数额的赋税。
在正义所要求发出的呼声中,低级税务人员的处境是值得注意的。任何一个政府把一大笔国家的收入花费在闲职以及挂名的和莫须有的官职上,而不让那些实际从事税务工作的人过哪怕是像样的生活,都应受到谴责。低级税务人员的薪金一百多年来一直停留在每年不到五十镑这个少得可怜的数额上。应当给七十镑。这方面只要有十二万镑,就可以把所有这些薪金提高到相当过得去的程度。
这个建议几乎在二十年前就提出来了,但是当时的财政委员会大吃一惊,唯恐陆海军也提出同样要求;结果是国王或某人替国王提请议会将他本人的薪俸每年增加十万镑,国王薪俸是加了,其他一切都无人过问。
至于另一类人即低级教士,我不想夸大他们的困难处境;但是,撇开种种赞成或反对不同形式的宗教偏爱与成见不谈,共同的正义感将判定一个人是否应当每年收入二三十镑,而另一人则收入一万镑。大家知道我不是长老会教徒,所以我可以更加自由自在地谈论这个问题;因此,宫廷马屁鬼为了欺骗和迷惑国民而就教会和礼拜会讲的那套假仁假义的话,是不能用来反对我的。
在这个问题上持正反两种意见的糊涂人呀,你们难道还没有看穿宫廷的鬼蜮伎俩吗?如果你们在教会和礼拜会问题上再争吵下去,你们就正好中了廷臣的奸计,因为他们这班人是靠贪污税款过活的,把你们的轻信当笑柄。所有劝人为善的宗教都是好的;据我所知,还没有一个宗教是劝人为恶的。
按上述全部核算,在除去海关和国内消费税收局征税费用和退款之后,假定只有一千六百五十万镑税款交付国库;这样,交付国库的总额如果不到一千七百万镑,也非常接近此数了。在苏格兰和爱尔兰征收的税都是用在这两个国家的,因此它们的节余也出自它们各自的捐税;如果其中有一部分要交付英格兰国库,可以把它汇来。其差额每年还不到十万镑。
现在只剩下国债问题有待考虑。1789年国债的利息,通廷金不计,为九百一十五万零一百三十八镑。从那时起,这笔资金减少了多少,只有财政大臣知道得最清楚。但是,在偿付利息,废除房屋与门窗税、废除代偿税和济贫税,并加上救济贫民、教育儿童、赡养老人和津贴陆、海军遣返人员以及给留下来的人员加薪之后,还有一百万镑剩余。
在我这个局外人看来,目前这种偿还国债的方式,如果不是错误的,也是不协调的。国债之重不在于它为数达数百万或数亿,而在于因偿付利息而每年征集的税额。如果税额保持不变,那么,不论本金多少,国债的负担实际上还是照旧。只有减少因偿付利息而征收的税,公众才能知道国债减少了。因此,对公众来说,尽管已交过数以百万计的税款,国债一点儿也不曾减少;现在比计划开始实行时还需要更多的钱来收回这笔国债。
现在先说几句闲话,以后再言归正传,我要回顾一下任命皮特先生为首相这件事。
当时我在美国。战事已经结束;仇恨虽已消失,但记忆犹新。
当联合政府组成的消息传来时,尽管我作为一个美国公民,此事与我无涉,但作为一个人我还是有所感触的。这则消息确有令人震惊之处,因为它即使不是拿原则,也是拿礼仪来公开开玩笑。这说明了诺恩勋爵的厚颜无耻,也说明福克斯先生缺乏坚定性。
当时,皮特先生可谓在政界初露头角。他头脑绝非陈腐,也没有学会宫廷耍弄的那一套阴谋诡计。各方面条件都对他有利。对联合政府的愤恨情绪对他说来是一种友好的表示,而他人格上没有缺点则被当作美德。随着和平的恢复,贸易与繁荣自会上升;就是这种增长也归功于他。
当他开始掌权时,风浪已经平息,没有什么东西阻止他贯彻他的方针。犯错误甚至也要有些小聪明,而他却成功了。不久就暴露出来,他同他的前任都是一路货色。他非但没有从那些积累了举世无匹的沉重捐税的错误做法中吸取教益,反而寻找——我几乎可以说他招徕——敌人,并且想方设法去增加赋税。为了连他自己也不知道的某种目的,他冒险劫掠欧洲和印度,并在舍弃了他开始时的正当抱负之后,成了一个现代的骑士式的人物。
看到一个人自暴自弃是不愉快的。看到一个人自欺欺人更其如此。皮特先生没有作出什么成绩,但是他前途本来很有希望。种种迹象表明他的思想比宫廷的卑鄙龌龊要高尚得多。他那明显的直率使人对他寄予厚望;为党派的纷争弄得头昏、厌烦和惊慌失措的公众又恢复了信心,对他深有好感。但是,他把国民对联合政府的厌恶错当作他本人的功劳,冒失地采取了一个受到较少支持的人所不敢采取的措施。
所有这一切似乎表明,首相的更换是无关紧要的。一个下台,另一个上台,推行的都仍然是同样的措施、弊政和奢侈浪费。谁当首相都没有关系。毛病出在制度上。政府的基础和上层建筑是腐朽的。不管你怎么支持,它会不断地堕落到宫廷政府的地步,并且永远如此。
我要践约再回过头来探讨国债问题——这是荷英革命的产物,它的侍女就是汉诺威继位。
但是现在要查问国债是怎么开始的,已经为时过晚。那些主其事的人已经预支了这笔钱;而且不论这笔钱花得对不对,或中饱了私囊,都不是他们的罪过。然而,显而易见的是,当国民开始研究政府的性质与原则,对赋税有所了解,而且把美、法、英三国的情况加以比较时,再要把国民像过去一种蒙在鼓里就几乎是不可能的了。由于形势需要,非立刻着手改革不可。在当前,不是这些原则能发生多少力量的问题。它们已经公之于世了。它们已在全世界传布,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止它们。像一个已经泄露出来的秘密,不可能再收回;只有瞎子才看不到形势已经开始发生变化。
九百万呆税是件严重的事;这不仅因为是坏政府的缘故,而且多半是因为外国政府的缘故。把发动战争的权力交给那些前来恣意掠夺的外国人,那么,除了已经发生的事而外就不能期望什么别的了。
本书已经列举种种理由,说明对税收不论进行什么改革,都应当从政府的经常开支着手,而不应当从支付国债的利息部分着手。豁免穷人的税,他们就会如释重负,他们的不满也会统统消失;并且,通过减免已经提到过的那些捐税,国家就能弥补疯狂的对美战争的全部费用而绰有余裕。
那么,现在只剩下国债这样一个令人不满的问题;为了消除或毋宁是防止这种不满,一个好的方针就是要债券持有者本人把它当作财产,同所有其他财产一样,担负一部分捐税。这样,就可以使国债受欢迎和具有保障,而且由于它目前很大一部分不便已为它保持的本金所抵消,采取这种措施还可以进一步平息反对的声浪。
要做到这一点,可以通过渐进的办法,最轻松方便的完成必须办的一切。
最好的办法不是对本金征税,而是对国债的利息按累进率征税,当利息减少时则按同样比例减收公众的捐税。
假定对利息抽的税第一年每镑为半便士,第二年要多纳一便士,并按一定比例递增,但递增数总要比任何别的财产税少。这项捐税可在偿付息金时从中扣除而无需支付任何征集费用。
每镑抽税半便士可以减少息金从而减税达两万镑。货车税与此数相等,所以第一年可以免去这项税。第二年可免去女仆税或其他某种同等数额的税,按此方式进行下去,始终用从国债抽的税来取消其他各种税,而不作日常用途,到头来各种税就都可免除。
尽管国债券的持有者需要交这种税,但是他们交纳的各种税比现在交的税要少。他们因免除济贫税、房屋与门窗税以及代偿税而节省下来的钱的数目,要比这种缓慢然而固定地征收的税所达到的数目大得多。
在我看来,找出一些足以应付任何不测事件的措施是势在必行。眼下欧洲事务中正出现一种危机,需要这样做。未雨绸缪是明智之举。赋税如果一旦放松,要复原就难了;救济也只有通过一定的和逐步的减缩才最有效。
政府的欺诈,伪善以及种种骗局正开始为人们所熟知,它们的日子不会长了。各国君主制和贵族制的丑剧正在步骑士制丑剧的后尘,柏克先生也正在穿上送葬的衣服。那么,就让它悄悄地进入其他一切蠢事的坟墓,让送葬者得到安慰吧。
派人去荷兰、汉诺威、策尔或布伦斯瑞克迎请一些人来,每年花一百万镑,这些人既不谙英国的法律和语言,又不顾英国的利益,他们的能力连当一个教区警察也不配,英国嘲笑自己这种做法已为期不远了。如果可以把政府交到这样一些人的手里,那么,事情的确挺便当,英国的每一个城镇和乡村都找得到适合所有这些条件的货色。[43]
世界上哪一个国家能够这样说:我国的穷人都是幸福的;他们中间既无愚昧也无贫困;监狱里没有囚犯,街道上没有乞丐;老年人不愁衣食;捐税并不繁重;理性世界和我亲昵,因为我和幸福亲昵:一个国家能够说出这些话,就可以为它的宪法和政府自负了。
在短短几年时间里,我们已经看到了两次革命,即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在前一次革命中,斗争的时间长,冲突激烈;在后一次革命中,国民团结一致,在没有外敌对抗的情况下,革命一开始就掌握了政权。从这两个事例中,可以明显地看到,能够注入革命领域的最大力量就是理性和共同利益。凡是这两者能有活动机会的地方,反对势力就在恐惧中死去,或因定罪而灭亡。它们现在已普遍获得主要的地位;我们今后有希望看到一些革命或政府的更迭以同样安详的方式产生,任何可由理性和协商决定的措施都赖以贯彻。
当一个国家的舆论和思想习惯改变了的时候,就不能再像以往那样来治理它了;但是,想用暴力去完成应当用理智去完成的事,这种做法不但是错误的,而且是恶劣的。叛乱是由一个政党或政府用暴力违抗国民的公共意志而造成的。因此,每一个国家都应当设法随时了解公众对政府的舆论动向。在这一点上,法国旧政府比英国现政府要高明得多,因为在非常时期它可以求助于当时称为的三级会议。但是,英国却没有这样的临时机构;至于那些现在叫做议员的,他们大多数不过是宫廷的傀儡、命官和附庸而已。
我敢说,尽管英国全体人民都交税,可是有选举权的还不到百分之一,而议会的一个院的成员除了他们自己之外不代表任何人。因此,只有人民的自由意志才有权利对有关普遍改革的事宜采取行动;根据同样的权利,两个人可以就这种问题进行商讨,一千个人也可以。所有这些初步做法的目的在于了解民意,并对它服从。如果民意宁可要一个坏的或有缺陷的政府而不要进行改革,或者情愿付十倍于所需要的税,那么,它是有权这样做的;而且,只要多数人不把不同于他们自己的条件强加给少数人,那么,尽管可能犯许多错误,却谈不上不公平。错误也不会长期存在下去。不论开始时是多么错,经过讲道理与协商,很快就会把事情纠正过来。这样去做,就不怕闹事。既然所有的改革都把各国穷人的利益和幸福包括在内,他们自然会安分守己,满怀感激。只是因为忽视并排斥他们,他们才会闹事。
现在公众最关心的就是法国革命以及各国政府可能普遍发生变革。在欧洲所有国家中,没有一个国家像英国那样对法国革命感到莫大关切。过去世代相仇,耗费浩大,却没有任何讲得通道理的目的,现在有机会来友好地结束这种局面了,两国可以共同努力来改革欧洲的其余部分。这样做,它们不仅可以防止进一步流血和增税,而且正如已经讲过的那样,还可以减轻它们目前很大一部分负担。可是,长期的经验表明,这种改革不是旧政府所愿意提倡的;因此,这些问题应当向各国国民而不是向这样的政府提出来。
在本书的前一部分,我曾经谈到英、法、美三国联盟,并声明其目的下文再谈。尽管我没有资格直接代表美国,但我有充分理由可以断定它是乐于考虑这种措施的,只要它要与之联合的政府是代表国民而不是代表包藏祸心的宫廷。法国作为一个国家和代表国民的政府,愿意同英国联盟,这是毫无疑问的。国家同个人一样,在相互缺乏了解或不知原因何在的情况下长期为敌,一旦发觉自己上当受骗,犯了错误,就会结成密友。
因此,假定有这种联合的希望,我愿意谈一谈这样的联盟(包括同荷兰的联盟)可以做哪几件不仅对直接有关各国而且对全欧洲都有好处的事情。
我认为,如果把英、法、荷三国的舰队联合起来,它们就肯定可以按商定的某种比例,有效地把欧洲全部海军加以限制和普遍裁减。
第一,欧洲任何强国包括英、法、荷自己在内,不再建造新的战舰。
第二,把现有的全部海军削减到假定现有力量的十分之一。这就可以使法国和英国每年至少各节省两百万镑,而它们的相对实力仍将保持现有的比例。如果人们好好想一想,正如有理智的人应当想的那样,就会明白,花了那么多钱造军舰,把军舰装满士兵,然后把它们开往海洋,较量一下哪一艘军舰能以最快的速度把对方击沉,这实在是再荒唐可笑不过的事。和平是不费分文的,它的好处,要比花巨大代价获得的任何胜利带来的好处多得不可胜计。但是,这尽管最符合各国国民的要求,却不能满足宫廷政府的要求,因为它们的一贯方针是为捐税、地盘和官职制造借口。
我认为,还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上述同盟国同美利坚合众国一道,可以有力地对西班牙提出建议:让南美洲各国独立,并像现在的北美洲一样,把那些幅员广大、资源丰富的国家向世界贸易开放。
一个国家竭尽全力将世界从奴役下解救出来并为自己获得许多朋友,它这样做给自己带来的体面和利益,要比它如果使用那些力量去加重制造破坏、荒凉和不幸大多少啊。眼下英国政府在东印度群岛所造成的恐怖情景堪与哥特人[44]和汪达尔人[45]匹敌,这些人不讲道理,对他们不能赏识的世界横加摧残掠夺。
南美洲的开放可以开辟一个无限广大的贸易场所和制成品的现金交易市场,这是东方世界所不具备的。东方已经充斥制成品,输入制成品不仅会损害英国的制造业,而且会使它的硬币枯竭。英国在这一贸易中的逆差通常达到每年要用东印度公司的船运出价值五十万镑以上的银币;这种情况再加上德国的阴谋和德国的津贴,就是英国银币那么少的症结所在。
但是战争对这样一些政府却是一本万利,不论它对国家会造成多大的损害。战争有助于保持虚假的希望,不让人民看破政府的弊病。它用“瞧这儿!瞧那儿!”这样的话来逗弄和欺骗人民大众。
美法两国的革命给英国和全欧洲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大好机会。美国革命使西方世界有了一个争取自由的民族优胜者,法国革命则是欧洲的优胜者。再有一个国家同法国联合,专制主义和腐败政府就不敢再冒头。用句老话说,整个欧洲现在可以趁热打铁了。被侮辱的德国人和被奴役的西班牙人、俄罗斯人和波兰人都在动脑筋了。当前的时代将来大可称之为“理性的时代”,而现代人在后代看来不啻是新世界的亚当。
一旦欧洲所有的政府都建立起代议制,各国就会相互了解,宫廷的阴谋诡计所煽起的仇恨和成见也会消除。受压迫的士兵将成为自由民;受折磨的水手将不再像重罪犯一样在街上拖着脚步走,而会安全地出海经商。各国发给士兵终身津贴并将他们遣散,让他们恢复自由并回到他们的亲友中去,并且停止募兵,这样做要比用同样的开销使这么多人处于对社会和对他们自己都毫无用处的状态来得好。由于士兵在大多数国家里一向受到的待遇,可以说他们连一个朋友也没有。公民们担心他们与自由为敌而避之不及,而长官又经常打骂他们,因此他们遭受双重压迫。但是,只要自由的普遍原则在人民中占上风,一切就都会恢复正常;士兵也会因受到礼遇而变得通情达理。
在研究革命时,很容易看出它们可由两种不同的原则引起;一种是为了逃避或摆脱某种巨大的灾难;另一种是要取得巨大的实际利益;这两种革命可以用积极的革命和消极的革命的名称加以区别。在由前一种原因所引起的革命中,情绪慷慨激昂;冒险取得的补偿往往被报复行为付诸东流。但是,在由后一种原因所引起的革命中,心情与其说是激动不如说是活跃,可以冷静地对待问题。讲道理与协商,劝导与说服,成为斗争的武器,只有对那些要加以镇压的人才使用暴力。一件事,只要人们一致同意它是好的,是可以办到的,例如减轻赋税负担和消灭贪污行为,那么,目的就已经一半达到了。他们赞成了一个目标,就会努力促使其实现。
在目前捐税过多、如此沉重地压在穷人肩上的情况下,从税款中给十万零四千户贫困家庭每年五镑,有谁会说这不是一桩好事呢?他会说给另外十万户贫困家庭每年七镑,给另外十万户贫困家庭每年八镑,给五万户贫困和寡妇的家庭每年十镑不是好事吗?在这个高度上再进一步,为了救济人生的种种不幸遭遇,给所有从五十岁直至六十岁的贫苦落魄的人每年六镑,六十岁以上每年十镑,他会说这不是好事吗?
他会说废除对户主征收的两百万镑济贫税以及全部房屋和门窗税与代偿税不是好事吗?或者他会说杜绝贪污是桩坏事吗?
所以,如果所要获得的好处值得进行一场消极的、合理的和无需付出代价的革命,那么,舍此而坐等硬是引起一场暴力革命的灾难来临实乃下策。考虑到目前整个欧洲正在进行各种改革,我不相信英国会甘居末位;而且,一旦时机成熟,最好不要等待一种非闹事不可的局面。以英勇和冒险行为去取得补偿,可能被视为人的动物机能的光荣,但是以理智、调解与普遍同意去达到同一目的却是人的理性机能更大得多的光荣[46]。
改革也好,革命也好,不论你叫它们什么都可以,一旦在各国扩大,那些国家就会友好往来,相互协商,而当少数几个国家结成联盟之后,将迅速发展,直至把专制主义和腐败政府彻底铲除,至少是从世界上的两个地区即欧洲和美洲铲除。那时,阿尔及利亚式海盗行为将被制止,因为这种行为所以能够存在,只是由于旧政府相互争斗的罪恶政策。
我在本书中提出和探讨的问题名目众多,但只有一段话是涉及宗教的,那就是“凡是劝人为善的宗教就是好的宗教”。
我小心翼翼地避免畅谈这个问题,因为我倾向于认为,那个所谓的现内阁是希望看到宗教上的争斗继续进行下去,以防止国民把注意力转移到政府问题上。他们仿佛要说,“往那边看,或者往任何一边看,可千万别往这边看。”
但是,由于宗教已经非常不恰当地被当作一种政治机器来使用,从而破坏了它的真实性,因此,我在结束本书之前要阐述一下我对宗教的看法。
如果我们设想一下,有一个大家庭的孩子们,在特定的日子或特定的情况下,照例要送一些礼物给他们的父母,表示他们的热爱和感激之情,每个孩子送的礼物不会相同,送的方式也很可能不同。一些孩子用诗文来表示祝贺;另一些孩子按他们的聪明所及或根据他们自以为会博得父母欢心的方式做点小玩意儿;有个孩子最不行,什么都不会做,他会跑到花园或田野里去采一朵他能找到的他认为是最美丽的鲜花,尽管这实际上也许只是一根野草。父母看到这些丰富多彩的礼物,会比看到如果所有的孩子预先讲好每人都送完全相同的东西格外高兴。因为后一种做法是人为安排的,缺少热情,或者叫人感到机械生硬。但是在所有不愉快的事情中,最使父母伤心的莫过于看到,孩子们事后为了争论哪件礼物最好或最坏,竟然大打出手,兄弟姐妹相互辱骂扭抓,闹得不可开交。
为什么我们不可以设想伟大的上帝喜欢受到多种方式的礼拜呢?而最大的冒犯行为不就是想法子互相折磨,使大家都倒霉吗?就我个人而言,我是在尽力使人类和解,使他们生活幸福,使一向敌对的国家团结起来,消除战争的恐怖行为和砸碎奴役与压迫的锁链,这一切在上帝看来是可取的,因此我感到十分满足;这是我所能尽的最好义务,我心甘情愿地去履行。
我并不认为,任何两个肯动脑筋的人,对于所谓学术论点,想法会完全相同。只有那些不动脑筋的人,才表现得意见一致。在所谓的英国宪法问题上,情形就是如此。一向认为英国宪法理所当然是好的,所以就用颂词去代替真凭实据。但是,一旦英国国民着手审查它的原则和它所包含的弊病,就会发现它的毛病比我在本书和前一部书中所指出的还要多。
至于谈到所谓国教,我们倒不如把它叫做国神。每个国家都有各自特定的神,那要么是政治手腕,要么是异教体系的残余。在所有论述过宗教这一普遍主题的英国教会作家中,没有一个人胜过当今的兰道夫主教[47];我非常高兴借此机会来表达我对他的敬意。
现在我已经把整个问题探讨过了,至少在我目前看来是如此。在我旅居欧洲五年期间,我一直希望能有机会在我返回美国之前向英国人民谈谈政府问题。柏克先生给了我这个机会,我要谢谢他。在三年前的某一场合,我曾力促他建议召开一次公平选举出来的全国代表大会,以便研究国家形势;但是我发现不管议会当时怎样强烈地倾向于反对他与之采取一致行动的那个党,他们的指导方针是继续保持贪污腐化,并且相信不测事件。长期的经验表明议会总是服从大臣们的任何更迭,并把希望和期待寄托在这上面。
从前,当政府发生分裂时,就诉诸武力,于是爆发内战。那种野蛮的惯例已被新的制度打破;方法就是召开全国代表大会。问题通过商讨与公共意志得到裁决,个人意见欣然服从裁决,社会秩序乃得以维持。
有些先生喜欢把本书的这一部分以及第一部分所依据的各项原则称作“新流行的学说”。问题不在于那些原则是新的还是旧的,而在于它们是否正确。假定它们是正确的,那就可以用一个易懂的比喻来表明它们的效果。
现在已是2月中旬。如果我到乡间去蹓跶蹓跶,就会看到树木还光秃秃的,一片冬季景象。人们一路走的时候往往攀折细小的树枝,我可能也会这样做,并且可能碰巧看到树枝上有一个嫩芽已在萌发。我可能勉强讲一番道理,或者根本不讲道理,就认为这是在英国长出的独一无二的一个嫩芽。但我不这样决定,而要立刻断言:同样的嫩芽正到处在萌发,或就要萌发;尽管植物的冬眠期各不相同,有些树木长些,有些短些,有些也许两三年都不开花,可是,除了已经枯死的之外,所有的树木在夏季都会枝叶茂密。政治上的夏季怎样才能跟上自然界的夏季,这不是人所能预见确定的。然而,不难看出,春天已经来了。据此,我衷心祝愿所有的国家都获得自由和幸福,从而结束《人权论》第二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