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进士科的崇重

三、唐代进士科的崇重

唐代进士科和明经科的重轻,正如前代秀才与孝廉之重轻。进士原来试策,其实也重在文章优劣。高宗永隆二年(681年)诏加试杂文二篇,杂文指赋、颂、箴、铭之类,后来“专用诗赋”。杂文通过后方能试策(“通文律者然后试策”),因此中第与否,首先决定于写作杂文。当时朝廷诏勅都是骈俪之文,在中叶以后大都是进士出身的中书舍人和翰林学士起草诏敕,故能文之士在仕途上往往居于优越的地位,较之明经更为统治政权所重视。唐代进士应考者多,而录取者少,大抵每年多不过三四十人,少则一二十人,平均录取率约为百分之一二,而明经应试者少,录取率高达百分之一二十。[31]进士录取既难,一旦登第便名闻天下,仕途通达,故唐代进士科为士人所归趋,朝廷所重视,社会所企羡。唐代流传不少有关潦倒穷困的举人及第后乡里亲族刮目相待的故事,这里不待细述。[32]当时“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甚至遗恨终生。[33]

值得注意的是,过去士族所享受的经济政治特权在隋唐间业已消失,享受这些特权的全部按照官品高低而不分士庶。然而自唐中叶以后,进士科逐渐代替过去的士族享受不限官品而只论出身的种种特权:

其一,经济上免除赋役主要是免除徭役的特权。穆宗、敬宗即已相继在改元赦文中下令“名登科第,即免征徭”,武宗会昌五年(845年)下诏,申明只有前进士及登科(制科)有名闻者,始得称衣冠户,方能享受免除差科色役的特权。会昌五年诏书是针对社会上存在着不少假称衣冠户冒免徭役,从而明文规定衣冠户的界限的,衣冠户所享受的免役特权事实上早就存在。会昌五年之后三十年,唐僖宗干符二年诏书又重申了这一规定,并特别强调,只有进士及第才免一门徭役,其余杂科只免一身。此后几年,杨夔《复宫阙后上执政书》中亦援引这条规定:“且敕有进士及第,例免一门差徭,其余杂科,止于免一身而已。”[34]充分表明进士科地位的独尊。

其二,唐代官制并无清浊之分,但选举实际上有清浊。一般地说,进士、明经等科举出身为清,其他杂流为浊,其中包括部分门荫如三卫、亲事、帐内、千牛、辇脚之类,以及各色流外及杂职掌等属于流外铨的职吏等。《唐六典》卷二“吏部尚书侍郎”条:“凡出身非清流者,不注清资之官(原注:谓从流外及视品出身者)。”即将流外和视品排除在清资官之外。唐初门荫出身者仍占优势,但自武后以降,科举出身特别是进士出身的逾来逾居于优越地位。五品以上清望官多半出身科举,宰相中进士出身者的比例不断上升,中叶以后居于优势,唐末宰相几乎全是进士出身。中叶以后上升宰相的要津是翰林学士,翰林学士必得文学之士,因而主要来自进士,翰林学士中官至宰相者几乎全是进士出身,关于这一点具见近人论著,统计数字亦详,此不赘述。[35]南北朝时期基本上只有士族高门才能充当中央最高级官员,但唐代特别是中叶以后,除了军人,只有科举才能上升到最高职位,特别是进士科稳定地构成高级官吏的主要来源。[36]至于以军功起家的勋臣藩帅,例加宰相以下尚书、常侍等文职清要官者,乃属荣衔。

其三,魏晋南北朝州郡辟举的主簿功曹等首僚必为当地高门,军府辟举僚属不限当地人士,而且要由中央正式任命,自行辟举的称为版授,不算正员,但军府首僚通常也选自士族。隋代废止了地方辟署,剥夺了士族在选举上的特权。唐代自玄宗以后,诸镇节度使有了辟举权,“自判官副将以下皆使自铨择”,其中有“登第未释褐入仕而被辟举者”。中叶以后,进士受辟藩镇为幕僚者日见其多。一方面,那些“初登科或未仕者”多视投名幕府为进身的“要津”,所谓“以藩府辟署为重”;另一方面,藩镇也多方延揽进士。[37]如令狐楚弱冠举进士,桂管观察使王拱“爱其才,欲以礼辟召,惧楚不从,乃先闻奏而后致聘”。进士牛僧孺初仕以刚直被毁,“十府奏取,郗公士美以昭义军书记辟,凡三上请”,但朝廷不允许。本传称他因得罪执政故被委曲,遂“常调而已”,足见受辟藩镇之重。[38]当时号称“大凡才能之士,名位未达,多在方镇”。这些人不尽是进士,但进士必居优先地位。据统计,安史乱后进士中受辟藩镇者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二。[39]他们中大多数往往担任藩镇辟举的首僚。总之,在地方辟举方面,科举特别是进士出身的,一如过去的士族,处于优越的地位。上述种种表明,唐代进士科出身的优越地位代替了过去的士族。

最后要特别指出的,山东士族正是依凭进士科维持其门户。《唐摭言》卷九论述进士科之崇重,有云:“三百年来科第之设,草泽望之起家,簪绂望之继世。孤寒失之,其族馁矣;世禄失之,其族绝矣。”足见传统士族要维持门户,必须以科第特别是进士科作为支柱。李德裕是瞧不起科举的,但他也说他祖父李栖筠“以仕进无他伎”,才应进士之试。这就是说,唐代中叶仕途中最优越的只有进士出身,没有别的道路。山东士族任宰相者固然很多,但中叶以后几乎全都是科举出身,特别是进士出身。像李德裕那样不愿应试,所谓“好驴马不入行”的,毕竟是极少数。而且李栖筠进士出身,官至御史大夫,其子李吉甫更是官居宰相,所以吉甫和德裕两代得以门荫出仕。必须说明,吉甫、德裕两代虽不应进士举,而且李德裕还说自他祖父登第后“家不置《文选》”,借以表示对“《文选》烂、秀才半”的进士科之极端藐视。然而不应忽视吉甫、德裕两代都善属文,特别是德裕,骈文为一时之冠,父子二人又都以翰林学士进身宰相,因此他们尽管不应进士举,他们所凭仗的并非简单的门荫,更不是赵郡高门,而是以文学才干进身,在这一点上与进士科同。德裕自云“家不置《文选》”,然而他的文章却正是传统的正宗骈文,也就是以《文选》为典范的文章。

山东高门,其实关中、江左士族也是一样,除了传统的社会地位以外,还具有悠远的文化传统,他们凭借这种优势,在科举制时代,仍然能猎取世所企羡的进士科,并借以维持其门户,重新获得业已丧失的政治经济特权。据研究统计,唐代宰相中,出身士族的仍占相当比例,仅山东崔、卢、李、郑四姓即约占宰相总数的四分之一。但应该注意的是,中唐后士族任宰相的人数和所占比例远过于中唐前;由科举入仕特别是带进士的宰相中,士族出身的占居多数;中唐后由翰林学士入相者众,其中士族出身的更占绝大多数。[40]表明科举制特别是进士科是中唐后士族子弟步入政治上层的大道。又据毛汉光氏对唐代十八家大士族子孙任相情况的分析,在唐代后期即顺宗至昭宗的一百年中,十八家子孙为相者可归因于纯门第因素者只有十人,而带进士为相者多达六十五人,若某姓或某房支中不带进士第,则人物殊少,愈来愈难于列位显官,从而显示出进士第成为大士族振兴或延续其家族地位的关键因素。[41]这些结论与《唐摭言》所谓进士科“簪绂望之继世”、“世族失之族绝”完全符合。

然而唐代正是受田农民贫富分化的时代,从一般百姓中分化出来了一大批新兴地主,他们在经济上完全有条件读书求学,参加科考,以便挤入所谓“衣冠”的行列。《太平广记》卷一五五“杨收”条:“唐国相杨收,江州人。祖为本州都押衙。父维直,兰溪县主簿,生四子:发、嘏、收、严,皆登进士第,收即大拜,发以下皆至丞郎。……(子侄)尽有文学,登高第,号曰‘修行杨家’,与静恭诸杨比于华盛。”杨收父祖官如此,子孙竞登科第后蔚为世家,堪与静恭杨氏并提。可见旧士族在文化上的优势不可能长期垄断下去。隋末农民起义给予山东士族以沉重打击,隋及唐初又受到居于统治核心的关中勋贵集团的歧视、排挤,在政治和经济上呈现出衰弱的迹象。尽管“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他们凭借社会上的传统地位和文化上的家学优势得以在新形势下维持门户,乍一看唐代似乎仍是士族统治的时代,仔细分析却并非如此。如旧士族赖以进身的科举制和进士科本身,即是对世袭性门阀制度的一种否定。唐末黄巢领道的农民大起义,以及随后的军阀混战,又一次给地主阶级以沉重打击,史称长安的门胄高华、衣冠大族为之一空,[42]从此传统士族终于彻底消亡。

综合本章所述,山东士族经历周武平齐,周末杨坚平定尉迟迥之后,聚居在邺城的高级士族被迁入关中。江南士族经历西魏破江陵,隋灭陈后,几乎全部被迁入关中。这些迁入关中的山东、江南大族中,一部分凭借其文化优势,依附于关陇军事显贵集团以保持其政治地位。隋代继承北周,选无清浊,又剥夺了一向为士族所垄断的地方辟举权,废除了中正品第,士族特权在制度上基本被剥夺。隋末农民大起义扫荡了士族的地方势力,唐初山东、江南士族,除了迁入关中与关陇贵族有较密切关系的,如江南的兰陵萧氏,山东的范阳卢氏,博陵、清河两崔氏等以外,其余大致衰微。但山东士族在社会上仍然受到尊敬,首先是受到唐初开国元勋中山东人士的尊敬,因而虽然在政治上丧失了优越地位,在婚姻上仍然声价自高。为了强化新皇朝的统治,唐太宗下令修纂《氏族志》,如同往昔一样,要求以“崇重今朝冠冕”为原则。以后显庆、先天两次重修姓氏书,基本原则都是一样。但是唐代官修姓氏书其作用仅仅在于社会地位上,特别是在于婚姻上,并不像南北朝时期的姓氏书主要是为了吏部铨选,以便确定门第高低时有所依据。三次官修姓氏书都是差次等第,详列郡望世系,卷帙繁重,但流行于世的,却是一种仅列郡望、不分等第、不列世系的简单姓望表,其作用实际上只在于使各姓在必要时选择郡望而已。姓氏书的形式也在唐中叶以后发生了变化,即是从郡望等第序列发展成为依声韵、依字旁序列,这一变化正体现了氏族等第实际上不复存在。

唐代中叶以后政治上文化上最活跃的人物是科举出身特别是进士科出身的人物。进士地位优越,过去士族在经济、政治、文化上的特权和优越地位,逐渐为进士出身者所取代。由世袭性的门阀地主阶级专政转向以科举制为杠杆的更广泛的非世袭性地主阶级专政,这是和封建社会后期土地转移加速、商品经济发展的形势相适应的。在这样一种形势下,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两大基本阶级的对垒一如既往,但地主阶级的个体成员由于地权的迅速转移和遗产分割,却是经常发生变化的。科举制正是维持这种个体成员变动不居的地主阶级的专政的适当形式。

[1]《新唐书》卷一〇一《萧瑀传》。

[2]收入毛著《中国中古社会史论》,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8年版。

[3]《旧唐书》卷七〇《王珪传》,珪季叔王颇,《隋书》卷七六本传作王頍。

[4]《周书》卷四八《萧詧附岑善方传》;《旧唐书》卷七〇《岑文本传》。

[5]《颜氏家训》卷三《勉学篇》。

[6]《旧唐书》卷七五《韦云起传》。

[7]参黄惠贤《隋末农民起义武装浅析》,《唐史研究会论文集》,陕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8]《汪篯隋唐史论稿》第132~146页。

[9]《贞观政要》卷五《论公平》,卷七《论礼乐》;《旧唐书》卷七八《张行成传》。

[10]详参陈寅恪《金明馆丛稿初编》所收《论隋末唐初所谓“山东豪杰”》、《记唐代之李武韦杨婚姻集团》,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上引《汪篯隋唐史论稿》,第150~162页。

[11]《新唐书》卷一九九《儒学·柳冲传》。

[12]参毛汉光《从士族籍贯迁移看唐代士族之中央化》,收入毛著《中国中古社会史论》,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8年版。

[13]贞观《氏族志》的修撰,具见《唐会要》卷三六《氏族》,两唐书《高士廉传》,《通鉴》卷一九五唐太宗贞观十二年等,下不具注。

[14]《魏书》卷五七《崔挺传》;《北史》卷三二《崔挺传》;《周书》卷三五《崔猷传》。

[15]详见拙撰《九品中正制度试释》、《士族的形成和升降》、《论北魏孝文帝定姓族》等。

[16]拙撰《跋敬史君碑》,收入拙著《山居存稿》。

[17]《魏书》卷七八《孙绍传》。

[18]《通典》卷三《食货·乡党》。

[19]《新唐书》卷一九九《柳冲传》;《通志·氏族略序》。

[20]关于敦煌所出姓氏书残卷的名称、性质,中日学者有不少研究,意见各异。主要有:缪荃孙《唐贞观条举氏族事件卷跋》,《辛壬稿》卷三,转引自王重民《敦煌古籍叙录》第101页,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向达:《敦煌丛抄叙录》,《北平图书馆馆刊》五卷六号;牟润孙:《敦煌唐写姓氏录残卷考证》,《台湾大学文史哲学报》1951年第3期;池田温:《唐代的郡望表》,《东洋学报》第四二卷三——四号;毛汉光:《敦煌唐代氏族谱残卷之商榷》,收入上引《中国中古社会史论》;唐耕耦:《敦煌唐写本天下姓望氏族谱残卷的若干问题》,《魏晋隋唐史论集》第二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余不备举。

[21]《太平广记》卷一六〇《秀师言记》。

[22]《贞观政要》卷七《论礼乐》。

[23]参见上引唐耕耦《敦煌唐写本天下姓望氏族谱残卷的若干问题》。

[24]岑仲勉:《唐史余渖》卷四《唐史中之望与贯》,中华书局1960年版。

[25]参陈国灿《跋武周张怀寂墓志》,《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二期。

[26]《文苑英华》卷九〇〇李华《唐赠太子太师崔公神道碑》。

[27]拙撰《南北朝后期科举制度的萌芽》,收入拙著《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https://www.daowen.com)

[28]《颜氏家训》卷三《勉学篇》。

[29]《晋书》卷四一《魏舒传》。

[30]参吕诚之师《隋唐五代史》下册第20章,上海古籍出版社1959年版,第1117页。

[31]《通典》卷一五《选举》。

[32]《太平广记》卷一八二《赵琮》;《唐摭言》卷八“以贤妻激劝而得第者”条。

[33]《唐摭言》卷一《述进士》上篇;《唐语林》卷四《企羡》“薛元超”条。

[34]《文苑英华》卷四二六穆宗《南郊改元赦文》,卷四二七《宝历元年正月赦文》;《全唐文》卷八九僖宗《南郊赦文》,卷八六六杨夔《复宫阙后上执政书》。参张泽咸《唐代的衣冠户和形势户》,《中华文史论丛》1980年第3辑。

[35]毛汉光:《唐代大士族的进士第》,收入上引毛著《中国中古社会史论》;卓遵宏《唐代进士与政治》中有关统计,台北“国立编译馆”1987年版。《中国唐史学会论文集》所收张泽咸、刘学沛二氏的论文,三秦出版社1989年版。

[36]吴宗国:《科举制与唐代官吏的选拔》,《北京大学学报》1982年第1期。

[37]《新唐书》卷四五《选举》下;《封氏闻见记》卷三《风宪》;《容斋续笔》卷一《唐藩镇幕府》;《旧唐书》卷一六一《乌重胤传》,卷一四〇《张建封传》。

[38]《旧唐书》卷一七二《令狐楚传》;《樊川文集》卷七《唐故太子少师奇章郡开国公赠太尉牛公墓志铭》。

[39]《旧唐书》卷一三八《赵憬传》,参上引卓遵宏《唐代进士与政治》第97~99页。

[40]见张泽咸“《唐宋变革论”若干问题的质疑》;刘学沛《从唐代宰相看士族地主与寒门地主的合流》,均载上引《中国唐史学会论文集》。

[41]上引毛汉光《唐代大士族的进士第》。

[42]《通鉴》卷二五四“唐僖宗广明元年”,卷二五六“光启二年至三年”,卷二六五“唐昭宣帝天祐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