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举制的萌芽
人所共知,唐代选举制度的一个巨大变化便是科举制,特别是其中的进士科在选举上取得优越地位。所谓科举,便是朝廷设置各种科目,通过考试,选拔统治者所需要的人才。东汉时期州郡每年向朝廷举荐人才,名为茂才(即秀才,避光武帝讳)、孝廉,被举者地方掾属为多,他们通常也是地方著姓冠族。随着门阀制度的形成,秀才孝廉和辟举僚属一样,大都为士族高门所垄断。这种情形在南北朝时开始出现变化。《梁书》卷二《武帝纪》天监八年(509年)五月诏云:“其有能通一经,始末无倦者,策实之后,选可量加叙录。虽复牛监羊肆,寒门后品,并随才试吏,勿有遗隔。”《隋书》卷二六《百官志》又称:“旧国子学生,限以贵贱,(梁武)帝欲招来后进,五馆生皆引寒门俊才,不限人数。”可见梁武帝时具有射策资格的国子生也不限门第与名额,从而为寒人入仕开辟了一条道路。魏末北齐时的孝廉秀才,则已然是寒门出身的通路,当时高门子弟鲜有“通经仕进者”,诸郡学生“俱差逼充员,士流及豪富之家皆不从调”。举秀才的门第条件也已非常宽松,如天保中,樊逊虽“家无荫第”,“门族寒陋”,却三次被举秀才,以第一名中第。《北史》“儒林”、“文苑”及其他诸传中被举秀孝的很多不属于高门。至于北周根本选无清浊,已如前述。[27]另一方面,秀才孝廉虽曾为士族垄断,但自来须通过考试,这类考试往往只是形式,梁代秀孝和国子生策试明经,贵游子弟常常“雇人答策”。[28]西晋时秀才试策五道,《北堂书钞》卷七九引《晋令》:“举秀才必五策皆通,拜为郎中,一策不通不得选。”晋武帝曾亲试华谭等人五策,策问及对策具见《晋书》本传,大抵皆军国方略、用刑宽猛之类。秀才策试时有时也兼及经文,不过“泛问经义”而已。孝廉则主要试经,西晋初,魏舒被举为孝廉后,“于是自课,百日习一经,因而对策升第”[29]。这种秀才试策、孝廉试经的格局,历东晋南北朝大抵不变,在北朝末年似更明显。《周书》卷七《宣帝纪》初即位时下诏有云:“州举高才博学者为秀才,郡举经明行修者为孝廉。”即明确规定了贡举秀才和孝廉的不同标准。又据《北齐书》卷四四《儒林·马敬德传》,敬德因是通经的纯儒,故本郡举为孝廉。但他“固辞不就”,“诣州求举秀才”。州将考虑到“举秀才例取文士”,故无意推荐,敬德因请试方略,所答五条策问皆有文理,州将遂举送至京。结果赴京后试经“问十条并通”,“秀才策问唯得中第”。他有一个叫刘昼的学生,没有考取秀才,“乃恨不学属文”。由此表明秀才试策特重文章,所谓“高才博学”。实际上此时秀才、孝廉考试科目的不同,也就是以后唐代进士、明经二科的区别。(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