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军区的设置及藩镇兵
唐初北方邻接北突厥及铁勒诸部。西部邻近西突厥、吐蕃及其他各族,东北邻接朝鲜半岛三国及奚、契丹。唐初与这些边境诸族发生战争时,通常派遣大将充任某道行军大总管,统率调自各地的征行将士远征,战争胜利结束,往往留兵驻屯要地,成为军镇(军及守捉),[29]而行军大总管府随即撤销。自贞观以后随着军事形势的发展,军镇设置日益延伸,也日益增多。但军镇之间并没有统属关系,行军大总管既已撤销,更没有节制诸军的统帅。
唐代边境的威胁主要来自北方游牧族。与各族的分布相应,漫长的邻接地带上不同地区各自有主要的防御对象。
为了避免远道调发,为了明确防御责任,为了在较大地区内有统一的指挥,高宗以后,临时性统率的远征的行军大总管逐渐演变为大军区的常任最高长官。《旧唐书》卷八四《刘仁轨传》:
仪凤二年(677年),以吐蕃入寇,命仁轨为洮河道行军镇守大使。仁轨每有奏请,多被中书令李敬玄抑之,由是与敬玄不协。仁轨知敬玄素非边将才,冀欲中伤之,上言西蕃镇守事非敬玄莫可。高宗遽命敬玄代之。敬玄至洮河军,寻为吐蕃所败。
《玉海》卷一三八引《邺侯家传》云:“高宗始以刘仁轨为洮河镇守使以备吐蕃,于是始屯军于境,而师老厌战矣。”认为刘仁轨为洮河道镇守使为屯军久戍之始,当然不确,因为贞观以来所设诸镇已是屯军久戍。唯彼时镇戍皆单薄分散,各不相属,诸如刘仁轨率大军留镇百济,则是为“经略高丽”,非是常设。而此时仁轨以前宰相出镇,有大使号,陇右诸军应并接受其指挥,他下任后即有人接替。不过那时仍带“行军”之号,即还带有一定的临时征行性质。以后大使名号虽不一致,如李敬玄仍称洮河道行军大总管兼按抚大使,又称河西镇抚大使;唐休暻、郭元振并称陇右诸军州大使;娄师德称陇右诸军(疑“军”下脱“州”字)大使;实并为陇右道节度使的前身。[30]
高宗以后特命大使征行镇抚,或以某道行军大总管名义,或以某军大使名义,统率指挥本道诸军州,加节度某某等军之号,他们大抵都以所在之某州都督为本官,成为常任的大军区军事长官。虽然那时尚未以节度使为正式职称,却早见于通行官文书。《唐会要》卷六一《御史台馆驿》:
大足元年(701年)五月六日敕:“诸军节度大使,听将家口八人,副大使六人;万人已上镇军大使四人,副使三人;五千人已上大使三人,副使二人。并给传乘。”
所谓“节度大使”,即指节度若干军镇之某道行军大总管、镇守或镇抚大使;其次万人以上与五千人以上之大使则是止统一军之军使。[31]那时节度某某等军或某某等军并受节度语,乃表示其指挥权限,并非职称,却在公文上被称为节度大使。据《唐会要》卷七八,《通典》卷三二,《新唐书》卷五〇《兵志》,并以景云二年(711年)四月贺拔延嗣为河西节度使,作为“节度使职”名之始。《通鉴》卷二一〇睿宗景云元年十月丁酉称:“以幽州镇守经略节度大使薛讷为武卫大将军兼幽州都督,节度使之名自讷始。”《通鉴考异》卷一二本条驳《会要》等书以景云二年贺拔延嗣充河西节度使为节度使名之始误。按如前所述,节度大使之名早见于武后时,大概诸使名中带有“节度”之名早已有之,值得一提的是高宗时刘仁轨即以洮河道行军总管兼镇守大使,李敬玄是河西道镇抚大使,薛讷使名首举“镇守”。《会要》卷七八称“先天二年(713年)甄道一除幽州节度、经略、镇守使”,诸使首举节度,但仍有“镇守”使名。这里表明责在征行之临时性行军大总管转而为责在镇守久任之节度使。
高宗以后玄宗初,为了统一边防指挥而设置的名称不一的边境军事长官,大致在开元中一律称为节度使。天宝末共有十节度,亦即有十大军区。自东而西北境有平卢、范阳、河东、朔方、陇右、河西、安西、北庭,南境有剑南、岭南。每一节度区都管属若干军、镇、城、守捉,配备定额兵士,发生战事,各节度管内诸军或联合相邻管内诸军就足以防御来侵之敌,不需要中央临时调发兵力。开元末至天宝间大规模的征行,除了南诏之役外,都只动用本军区及邻近军区的兵力。天宝八载(749年),陇右节度使哥舒翰攻吐蕃石堡城,调动军队六万五千人,出自河陇及河东、朔方以及突厥阿布思部,至如高仙芝之远征小勃律,安禄山之征契丹,所用也都是本管士兵。[32]为了统一指挥,节度使虽有十道,却往往兼任。平卢军分自范阳,开元八年(720年)之后久由范阳节度使兼任,甚或一度废并入范阳,开元二十八年(740年)复置,仍如旧例。河西本分自陇右,开元天宝时,郭知运、王君㚟、盖嘉运、皇甫惟明、王忠嗣等并兼领两镇,天宝五载,王忠嗣兼领河陇两镇节度使,又权知河东、朔方节度使事,“佩四将印,控制万里,劲兵重镇,皆归掌握,自国初已来未之有也”。由此可见,天宝末安禄山兼任平卢、范阳、河东三镇节度使,哥舒翰兼任陇右、河西节度使,不过袭用旧例,并非特殊措施。[33]
唐代前期在边境要地设置军镇,改变了分散单弱的传统镇戍制度。为了适应新的边境形势,为了巩固边防避免调发之烦,需要有常备的边防军,还需要有常任的统率本地区诸军镇的军事长官。这类长官的名号不一,以后一律称为节度使。由分散而集中,从临时到久任,其演变过程就是大军区设置的经过。这种演变不妨说是边防军事的必需。这一点我们只要看武周时期突厥、契丹内侵深入河北,高宗以后吐蕃频繁入侵,李敬玄、岑长倩、姚崇等多次以宰相为行军大总管出征,开元二年(714年)玄宗甚至准备亲征,而开元中期以后,战事限于边境,既没有侵扰内地,也不再有自内地出发远征之举,开元二十五年以后至天宝末期,除了征南诏之役,基本上不再有普遍征发百姓远征长镇,便可见知。《唐会要》卷七二《军杂录》:
天宝末,天子以中原太平,修文教,废武备,销锋镝,以弱天下豪杰。于是挟军器者有辟,蓄图谶者有诛,习弓矢者有罪。不肖子弟为武官者,父兄摈之不齿。惟边州置重兵,中原乃包其戈甲,示不复用,人至老不闻战声。
本条极言天宝末重文轻武的政策和社会风气。为了防止人民反抗而禁图谶和挟藏兵器见于律条,[34]并非玄宗时才有此禁令。尚文之风武后时已很明显,至于“惟边州置重兵,中原乃包其戈甲,示不复用”,也是高宗晚期以来逐渐形成的,但只有到玄宗时大军区的形成和节度使的设置,才完成了这一转变。《旧唐书》卷一〇三《王忠嗣传》:
自朔方至云中缘边数千里,当要害地开拓旧城,或自创制,斥地各数百里。自张仁亶之后四十余年,忠嗣继之,北塞之人,复罢战矣。(https://www.daowen.com)
这里说的是朔方、河东两道边备的巩固严密,所云“北塞之人复罢战矣”,即指边境晏平,敌对力量不再能深入内侵,而兵制又逐渐变征为募,北边之人不再承担严重的兵役。《通鉴》卷二一六玄宗“天宝十二载(753年)八月”条:
是时,中国盛强,自安远门西尽唐境万二千里,闾阎相望,桑麻翳野,天下称富庶者无如陇右。
这里说陇右、河西两道由于边防巩固,内地农业十分发达。同书卷二一七玄宗天宝十四载(755年)十一月记安禄山出兵南下云:
时海内久承平,百姓累世不识兵革,猝闻范阳兵起,远近震骇。河北皆禄山统内,所过州县,望风瓦解,守令或开门出迎,或弃城窜匿,或为所擒戮,无敢拒之者。
这条说的是河北诸郡县,所云“百姓累世不识兵革”,也说明武周时突厥、契丹扰动河北的那种情况,由于大军区的建立,边防力量的强大,不再出现,甚至久已遗忘。
以上所引记载或有夸大,但总的情况来看,“边州置重兵,中原乃包其戈甲”的话,基本上是符合实际的。同样,由于在大军区内军事指挥权的统一,足以调发足够的军队,从而巩固了边防,保证了内地的农业生产,也是事实。
边兵盛强,节度使权重,是唐代军事形势的需要,因而曾起过积极的作用,但外重内轻的形势既已形成,天宝十四载(755年)范阳兵起之后,朝廷实际上无兵可用。玄宗先命封常清东征,常清所统率的是在洛阳召募的新兵六万人,史称皆“市井白徒”。继又命高仙芝东征,在长安召募的新兵十一万,也是“市井子弟”。仙芝出发时所统有羽林飞骑、彍骑、新募兵、边兵在京师者共五万人,其实羽林飞骑和彍骑原来也募自市井白徒。封常清、高仙芝兵败被诛,又命前河西陇右节度使哥舒翰代仙芝。哥舒翰自长安领兵八万至潼关,史称合仙芝、常清兵号三十万,他新统的八万人是否仍出自召募,史无明文,但其中当有征自河陇的军队,兼有少数族部落兵,但绝大多数仍是新旧召募的所谓“白徒”。哥舒翰战败,潼关失守,玄宗仓卒出奔剑南,以后和安史作战主要依靠的乃是朔方军,也还有来自安西、北庭和河陇的军队。实际上朝廷和安史之争乃是以朔方为主的西北边防军与东北边防军之争。
在平定安史之乱的过程中,中原各地相继新设了不少节镇,以扼守军事要冲,不置节度使处亦置防御使,以采访使兼领,其后改名观察使,例兼都团练使或都防御使。这些新老节镇当时都被特准自募军队、自调兵食以及自署使府官属乃至本道郡县官。[35]乱事平定之后,方镇更扩展到全国,大则节度,小则观察,均为地方上最高军政长官,“既有其土地,又有其人民,又有其甲兵,又有其财赋”,从而形成天下尽裂于方镇的局面。这些藩镇根据它们与中央的不同关系可以划分为各种类型,中外学者已作过大量研究,[36]人所周知,这里不拟赘述。但就藩镇兵的来源而言,不论哪一类藩镇的兵士都基本上来自召募。上文业已论证,经过唐前期以来军事形势的演变和开元二十五年的重大改革,唐朝武装力量在玄宗后期主要集中在自平卢到北庭一线的北境大军区中,兵士基本上全是来自召募、长住边境的兵防健儿。安史乱后藩镇由边境推广到内地,藩镇兵士则主要由所谓官健组成。《唐会要》卷七八《诸使杂录》载代宗大历十二年(777年)五月定制:“其兵士量险隘召募,谓之健儿,给春冬衣并家口粮。”通鉴卷二二五同条称:“又定诸州兵,皆有常数,其召募给家粮、春冬衣者,谓之官健。”胡三省注官健云:“兵农既分,县官费衣粮以养军,谓之官健,犹言官所养健儿也。”[37]据之,藩镇官健即相当于开元二十五年诏中兵防健儿。首先,二者都是定额召募,即由各道长官按照国家额定的兵数自行召募。其次,二者都是职业雇佣军。兵防健儿除按常例加赐外,本人又享受终身免除赋税徭役的优待,家口情愿同去边镇者还各给田宅。藩镇官健除本人衣赐口粮以及伤残退役后的生活保障之外,又发放兵士家口的粮饷,即由国家保证兵士家属的生活来源。我们知道兵防健儿家属只有情愿者才随迁边镇,由国家给田宅安置,而藩镇官健的家属则大量随军,由国家供应粮饷,从而使投募官健成为养家活口的一种方式,较之兵防健儿,其职业雇佣性质更为浓厚。这实际上是开元二十五年边防兵制度在内地的扩展。
由于国家发放给官健的粮饷必须包括其家属的生活费用,更由于安史之乱以来藩镇兵力的膨胀,因而国家的军费负担沉重。安史之乱前的边境军费基本上仰赖中央度支调拨,安史乱中玄宗曾下令诸道“应须士马、甲仗、粮赐并于当路自供”,即各道自行筹措。乱事平定后,四方大镇仍然“自给于节度团练使”,无不“厚自奉养”。朝廷为了限制诸道兵力,减轻军费开支,于大历十二年(777年)核定诸道兵额,两年以后的建中元年实行两税法,又通过派往各地的黜陟使核定诸道养兵费用,确定两税中留州、送使及上供的数额,此后各道军费在原则上便从本道送使留州额中开支。[38]这实际上是将安史之乱以来军费当道自供的状态固定化和制度化,并企图以“定额”的形式进行某种限制。但这些制度至多只能行于朝廷所实际控制的地区。
藩镇官健强烈的雇佣职业兵性质和藩镇军费开支地方化的财政体制,使藩镇兵制具有一些新的特点。
开元二十五年(737年)兵防健儿基本上来自两部分人:一是原来在镇并情愿长住边境的兵募和健儿;一是从破产流亡的受田农民即客户中召募。兵募和健儿一般在家乡本有土地、资产,募自客户的兵防健儿如果家口情愿随镇,亦给田宅安置。藩镇官健多募自没有固定职业的流民,一旦挂名军籍,便全家随军,主要依靠粮饷衣赐及赏赐维持生计,所谓“仰缣廪养父母妻子”,如果突然罢兵归农,便会无以为生。[39]即使藩镇兵中有的最初征自农民,由于入伍后“有役干戈,无田耕稼”,亦脱离农桑,所谓“皆成父子之军,不习农桑之业,一朝罢归农亩,顿绝衣粮”。[40]可见不仅官健本人终身以当兵为职业,而且由于全家随军,脱离农耕,子孙也只能把从军视作出路,从而出现父终子继、世袭为兵的现象,这在唐代中后期十分普遍。如魏博牙兵自田承嗣以降皆“召募军中子弟置之部下”,“父子相袭,亲党胶固”,即为众所熟知。而且唐后期诏敕中亦曾明确规定将士阵亡者“便由子弟填替”。[41]正因为当兵是一种谋生的职业,所以我们看到与唐前期府兵、兵募的逃亡相反,中唐后朝廷裁减官健十分困难,不仅遭到节镇长官的抵制,而且激起藩镇兵士的强烈不满,甚至导致藩镇动乱。[42]也同样因为官健及其家口仰赖粮饷、衣赐为生,如果藩镇节帅不能按时发放足够的粮饷、衣赐,或“优奖不如意”,兵士就会诉诸武力,喧哗求索,甚至变易主帅有如儿戏。[43]以上种种使唐代藩镇官健具有所谓骄兵悍将的特点。还由于藩镇所需要的是具有战斗力的职业军人,因而勇健有力便成为召募官健的最重要标准。但唯勇悍是取,致使社会上许多亡命无赖、无业游民涌到军队里来,藩镇军队成分从而至为复杂。此外,藩镇兵士特别是节帅豢养的所谓牙兵、亲军,一方面具有“骄兵”的特点;另一方面又对主帅具有相当的依附性,虽名为官健,实际上带有很强的私兵色彩。[44]
藩镇兵以出于召募终身甚至世袭从军的官健为主,但也有强制征发一般百姓为兵的,如田承嗣在魏博,李抱真在泽潞,均有大规模征兵。[45]不过征兵只是战时扩充藩镇军的一种方式,这些兵士一旦加入军籍,领取衣粮赏赐,就成为终身的职业雇佣兵,与召募的官健并无区别。此外还有“差点土人,春夏归农,秋冬追集,给身粮酱菜”的团练兵,或称为团结兵、乡兵、土团等,约与唐前期的团结兵相当,[46]不属于藩镇的正规部队。总之,藩镇兵的主体是来自召募的官健,他们是职业雇佣兵,这是对唐玄宗开元二十五年边军制度改革的继承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