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领导地位
2026年01月22日
(一)坚持党的
领导地位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在农村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是百年农村政策取得成功的关键政治保障。百年来,党在领导农民参与乡村建设中发挥了核心作用,始终重视农民主体地位,激发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20]。在百年历史长河中,党的领导发挥了三个方面的作用:
一是方向指引。从土地革命时期开始,党就在农村工作尤其是土地政策的制定上发挥着指引方向的作用。1928年12月,毛泽东总结土地革命的经验,主持制定了井冈山《土地法》,以法律形式肯定农民分得土地的神圣权利。中共中央于1942年1月作出《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对减租减息政策及执行办法作了明确规定。改革开放后,2004—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均聚焦“三农”,为当年的农业农村政策奠定基调。
二是理论武装。在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提出的“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重要论断是土地革命取得胜利的法宝[21]。20世纪50年代提出“先集体化、再机械化”;80年代邓小平提出中国农业改革与发展的“两个飞跃”;党的十八大之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创立习近平“三农”思想。
三是组织保证。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可以实现“全党一条心,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这一点在农村工作中体现得最为明显。无论是1955年通过的《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还是改革开放之后中央统筹、省市负责、县级承担的精准扶贫工作。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是党的农村政策得以有效贯彻落实,从而取得成功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