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 M aritim e O rganization,IMO)
国际海事组织(IMO)成立于1959年1月6日,原名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1982年5月改为现名。现在是联合国处理海上安全事务和发展海运技术方面的专门咨询机构之一,总部设在伦敦。
国际海事组织设大会和理事会,下设海上安全委员会、法律委员会、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技术合作委员会、便利运输委员会和秘书处。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其任务是选举理事国,制订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讨论本组织职权范围内的技术和法律问题。大会休会期间,由理事国代表组成的理事会行使职权。理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https://www.daowen.com)
国际海事组织的宗旨和任务是:在从事国际贸易的各种航运技术事宜的政府规定和惯例方面,为各国政府提供合作机会,并在与海上安全、航行效率和防止及控制船舶造成对海洋污染有关的问题上,鼓励和便利各国普遍采用最高可行的标准。交流上述有关方面的实际经验和海事报告;为各成员提供本组织所研究问题的情报和科技报告;利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国际组织提供的经费和捐助国的捐款,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一定的技术援助。国际海事组织还负责处理与这些宗旨有关的行政和法律事宜。
截至2022年11月,国际海事组织共有175个成员。我国在联合国恢复合法席位后,于1973年3月1日正式加入IMO,1975年当选为理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