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货运单的填制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七、货运单的填制

(一)填制货运单的要求

货运单(见本项目末的附件7-1)要求用英文打字机或计算机,用英文大写字母打印,各栏内容必须准确、清楚、齐全,不得随意涂改。

货运单已填内容在运输过程中需要修改时,必须在修改项目的近处盖章注明修改货运单的空运企业名称、地址和日期。修改货运单时,应将所有剩余的各联一同修改。

货运单的各栏目中,有些栏目印有阴影。其中,有标题的阴影栏目仅供承运人填写。使用没有标题的阴影栏目一般不需填写,除非承运人特殊需要。

(二)货运单各项栏目的填写说明

1.货运单号码(The Air Waybill Number)

货运单号码应清晰地印在货运单的左右上角以及右下角(中性货运单需自行填制)。

航空公司的数字代号(Airline Code Number)

。

货运单序号及检验号(Serial Number)

。

注意:第八位数字是检验号,是前7数字对7取模的结果。例:131-1234 5675

航空主运单

2.始发站机场(Airport of Departure)①

填制始发站机场的IATA三字代号(如果始发地机场名称不明确,可填制机场所在城市的IATA三字代号)。

3.货运单所属承运人的名称和地址(Issuing Carrier's Name and Address)此处一般印有航空公司的标志、名称和地址。4.正本联说明(Reference to Original)

无须填写。

5.契约条件(Reference to Conditions of Contract)

一般情况下无须填写,除非承运人需要。

6.托运人栏(Shipper)

托运人姓名和地址(Shipper's Name and Address)②。填制托运人姓名(名称)、地址、国家(或国家二字代号)以及托运人的电话、传真、电传号码。

托运人账号(Shipper's Account Number)③。此栏不需填写,除非承运人需要。

7.收货人栏(Consignee)

收货人姓名和地址(Consignee's Name and Address)④。填制收货人姓名(名称)、地址、国家(或国家两字代号)以及收货人的电话号码、传真、电传号码。

收货人账号(Consignee's Account Number)⑤。此栏仅供承运人使用,一般不需填写,除非最后的承运人需要。

8.填开货运单的承运人的代理人栏(Issuing Carrier's Agent)

(1)名称和城市(Name and City)⑥。填制向承运人收取佣金的国际航协代理人的名称和所在机场或城市。

(2)国际航协代号(Agent's IATA Code)⑦。代理人在非货账结算区(Non-cASS Areas),打印国际航协7位数字代号。

(3)货物财务结算系统(CASS-cargo Accounts Settlement System)。一些航空公司为便于内部系统管理,要求其代理人在此处填制相应的代码。

(4)账号(Account No.)⑧。本栏一般不需填写,除非承运人需要。

9.运输路线(Routing)⑨

(1)始发站机场(Airport of Departure and Requested Routing)。此栏中应填制始发站机场或所在城市的全称。

(2)运输路线和目的站(Routing and Destination)。至(第一承运人)To(by First Carrier)图示。填制目的站机场或第一个转运点的IATA三字代号(当该城市有多个机场,不知道机场名称时,可用城市代号)。

由第一承运人(By First Carrier)图示。填制第一承运人的名称(全称与IATA两字代号皆可)。

至第二承运人TO(by Second Carrier)图示。填制目的站机场或第二个转运点的IATA三字代号。

由第二承运人By(Second Carrier)图示。填制第二承运人的IATA两字代号。

至第三承运人TO(by Third Carrier)图示。填制目的站机场或第三转运点的IATA三字代号。

由第三承运人By(Third Carrier)图示。填制第三承运人的IATA两字代号。

(3)目的站机场(Airport of Destination)⑱。填制最后承运人的目的地机场全称。

(4)航班/日期——仅供承运人用(Flight/Date)⑲。本栏一般不需填写,除非参加运输各有关承运人需要。

10.财务说明(Accounting Information)⑪0

此栏填制有关财务说明事项。

付款方式:现金支票或其他方式。

11.货币(Currency)⑫

填制始发国的ISO(国际标准组织)的货币代号。

12.运费代号(CHGS Code)(仅供承运人用)⑬

本栏一般不需填写。

13.运费(Charges)

(1)WT/VAL航空运费(根据货物计费重量乘以适用的运价收取的运费)和声明的价值附加费的预付和到付图示。货运单上的图示图示或图示图示两项费用必须全部预付或全部到付。

(2)在始发站的其他费用预付和到付Other(Charges at Origin)图示。货运单上的图示或图示两项费用必须全部预付或全部到付。

14.供运输用声明价值(Declared Value for Carriage)⑯

打印托运人向货物运输声明的价值金额。

如果托运人没有声明价值,此栏必须打印NVD字样。

15.供海关用声明价值(Declared Value for Customs)⑰

打印货物及通关时所需的商业价值金额。

如果货物没有商业价值,此栏必须打印“NCV”字样。

16.保险的金额(Amount of Insurance)⑳

如果承运人向托运人提供代办货物保险业务时,此栏打印托运人货物投保的金额。

如果承运人不提供此项服务或托运人不要求投保时,此栏内必须打印“×××”符号。

17.运输处理注意事项处填制相应的代码(Handling Information)㉑

(1)如果是危险货物,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需要附托运人危险品申报单的,则本栏内应打印“DENGEROUS GOODS AS PER ATTACHED SHIPPER'S DECLARATION”字样,对于要求装货机上的危险货物,还应再加上“CARGO AIR CRAFT ONLY”字样。另一种是属于不要求附危险品申报单的危险货物,则应打印“SHIPPER'S DECLARATION NOT REQUIRED”字样。

(2)当一批货物中既有危险货物也有非危险货物时,应分别列明,危险货物必须列在第一项,此类货物不要求托运人附危险品申报单,且危险货物不是放射性物质且数量有限。(https://www.daowen.com)

(3)其他注意事项尽可能使用“货物交换电报程序”(CARGO-IMP)中的代号和简语,如:

货物上的标志、号码以及包装方法。

货运单所附文件,如托运人的动物证明书“SHIPPER'S CERTIFICATION for LIVE ANIMAL”,装箱单“PACKING LIST”,发票“INVOICE”等。

除收货人外,另请通知人的姓名、地址、国家以及电话、电传或传真号码。

货物所需要的特殊处理规定。

海关规定等。

18.货物运价细目图示至图示(Consignment Rating Details)

一票货物中如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价类别计费的货物应分别填写。每填写一项另起一行。如果含有危险品,则该危险货物应列在第一项。

(1)件数/运价组合点(No.of Pieces RCP)图示。打印货物的件数。

如果使用非公布直达运价计算运费时,在件数的下面还应打印运价组合点城市的IATA三字代号。

(2)毛重(Gross Weight)图示。适用于运价的货物实际毛重(以千克为单位时可保留至小数后一位)。

(3)重量单位(Kg/Lb)图示。以千克为单位用代号“K”;以磅为单位用代号“L”。

(4)运价等级(Rate Class)图示。根据需要打印下列代号:

M——最低运费(Minimum Charge)。

N——45千克以下(或100千克以下)运价(Normal Rate)。

Q——45千克以上运价(Quantity Rate)。

C——指定商品运价(Specific Commodity Rate)。

R——等级货物附减运价(Class Rate Reduction)。

S——等级货物附加运价(Class Rate Surcharge)。

(5)商品品名编号(Commodity Item No.)图示。

使用指定商品运价时,此栏打印指定商品代号(打印位置应与运价代号C保持水平)

使用等级货物运价时,此栏打印附加或附减运价的比例(百分比)。

(6)计费重量(Chargeable Weight)图示。打印与运价相应的货物计费重量。

(7)运价/运费(Rate/Charge)图示。

当使用最低运费时,此栏与运价代号“M”对应打印最低运费。

打印与运价代号“N”“Q”“C”等相应的运价。

当货物为等级货物时,此栏与运价代号“S”或“R”应打印附加或附减后的运价。

(8)总计(Total)图示。

打印计费重量与适用运价相乘后的运费金额。

如果是最低运费或集装货物基本运费时,本栏与图示内金额相同。

(9)货物品名和数量(Nature and Quantity of Goods)图示。本栏应按要求打印,尽可能地清楚、简明,以便涉及组织该批货物运输的所有工作人员能够一目了然。

(10)总件数图示。打印图示中各组货物的件数之和。

(11)总毛重图示。打印图示中各组货物毛重之和。

(12)总计图示。打印图示中各组货物运费之和。

(13)一般不需打印,除非承运人需要,此栏内可打印服务代号:图示。

19.其他费用(Other Charges)㉓

(1)打印始发站运输中发生的其他费用,按全部预付或全部到付。

(2)作为到付的其他费用,应视为“代垫付款”,托运人应按代垫付款规定支付手续费,否则,对其他运费应办理到付业务。

(3)“C”表示承运人收取的其他费用。“A”表示代理人收取的其他费用。例:AWC为承运人收取的货运单费,AWA为代理人收取的货运单费。

20.预付(Prepaid)

(1)预付运费(Prepaid Weight Charge)图示。打印货物计费重量计得的货物运费,与图示或图示中的金额一致。

(2)预付声明价值附加费(Prepaid Valuation Charge)图示。如果托运人向货物运输声明价值的话,此栏打印根据公式(声明价值-实际毛重×最高赔偿额)×0.5%计得的声明价值附加费金额。此项费用与图示或图示中货物运费一起必须全部预付或全部到付。

(3)预付税款(Prepaid Tax)图示。打印适用的税款。此项费用与图示或图示中货物运费一起必须全部预付或全部到付。

(4)预付的其他费用总额(Total Other Prepaid Charges)图示。根据㉓内的其他费用打印。

(5)无名称阴影栏目图示。本栏不需打印,除非承运人需要。

(6)预付总计(Total Prepaid)图示。打印图示等栏有关预付款项之和。

21.到付(Collect)

(1)到付运费(Prepaid Weight Charge)图示。打印货物计费重量计得的货物运费,与图示或图示中的金额一致。

(2)到付声明价值附加费(Collect Valuation Charge)图示。如果托运人向货物运输声明价值的话,此栏打印根据公式(声明价值-实际毛重×最高赔偿额)×0.5%计得的声明价值附加费金额。此项费用与图示或图示中货物运费一起必须全部预付或全部到付。

(3)到付税款(Collect Tax)图示。打印适用的税款。此项费用与图示或图示中货物运费一起必须全部预付或全部到付。

(4)到付的其他费用总额(Total Other Collect Charges)图示图示。根据㉓内的其他费用打印。

(5)图示本栏不需打印,除非承运人需要。

(6)到付总计(Total Collect)图示。打印图示等栏有关预付款项之和。

22.托运人证明栏(Shipper's Certification Box)㉛

打印托运人名称并令其在本栏内签字或盖章。

23.承运人填写栏(Carriers Execution Box)

(1)填开日期Executed on(date)图示。按日、月、年的顺序打印货运单的填开日期,例:“06SEP2006”。

(2)填开地点at(place)图示。打印机场或城市的全称或缩写。

(3)填开货运单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字(Signature of Issuing Carrier or its Agent)图示。填开货运单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本栏内签字。

24.仅供承运人在目的站使用(for Carrier's Use Only at Destination)㉝

25.用目的国家货币付费(仅供承运人使用)图示至图示

↑上一章 ↓下一章
关注公众号获取验证码
复制内容需要验证码(7.99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