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剧载体诸元

第四章 歌剧载体诸元

歌剧也是一门综合性的表演艺术。就歌剧艺术的本性而论,构成歌剧综合体的形式诸元、内容诸元、风格诸元,必须经过一定的外化形式和物质因素才能将这些内在的精神因素转化为艺术直觉可以感知的对象;就歌剧艺术的操作过程而论,作曲家、剧作家、舞美设计家在创作中如已将他们特定的艺术构思用总谱或其他的书面符号系统固定下来,那末随之而来的便要通过一定的时空形式和物质因素将这些载定的书面符号系统转化为活生生的舞台符号系统。这里所说的“外化形式”“时空形式”“物质因素”,就是特指本章将要讨论的歌剧载体诸元,即剧场、演员、乐队、导演、指挥及舞台运作等等。很显然,一部歌剧作品若没有上述载体的积极而富有创造性的参与并把它以直观的形式呈现在观众面前,它就不能称为是一件完成了的艺术品,它就只能是可供少数专门家纸上谈兵的专业化“读物”,对广大观众而言它是一堆无生命、无意义的纸张。因此,歌剧载体诸元是把一度创作赋予歌剧的内在生命化为现实生命、把潜形艺术化为显形艺术、把书面符号化为主体形象,把艺术蓝图化为展现过程的一个极端重要的环节;它之所以成为载体的独有特性,作为二度创作在歌剧艺术有机构成中的独特地位,它自身所具有的再现与表现的双重品格,便成了本章着重讨论的主要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