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的总界说
情绪,所谓心灵的被动,乃是一个混淆的观念,通过这种观念心灵肯定其身体或身体的一部分,具有比前此较大或较小的存在力量,而且由于有了这种混淆的观念,心灵便被决定而更多地思想此物,而不思想他物。
说明 首先我说心中的情绪或被动的情感是一个混淆的观念。因为我曾经证明(参看第三部分命题三),只要有了不正确的或混淆的观念,心灵便是被动的。其次我又说,通过这种观念,心灵肯定其身体或身体的一部分,具有比从前较大或较小的存在力量。因为我们所具有的一切关于身体的观念(据第二部分命题十六绎理二),正所以表示我们的身体的现实情状,而不表示外在物体的性质。但是这个构成情绪的形式或实质的观念,必然要表示或表明身体的情状,或身体的某一部分的情状。身体或身体任何一部分所以具有这种情状,乃由于身体的活动力量或存在力量的增加或减削、助长或受限制。但必须注意,我所谓具有比从前较大或较小的存在力量,我的意思并不是说心灵把现在的情状与过去的情状比较,而是说构成情绪的形式的观念肯定身体有某种情状,此情状实际包含比从前较多或较少的实在性。因为心灵的本质(据第二部分命题十一和十三)在于肯定身体的实际存在,并且因为所谓圆满性即是一物的本质,由此可以推知,当心灵能肯定于其身体或身体的某一部分的某种东西具有比从前较大或较小的实在性时,那么心灵便是过渡到一个较大或较小的圆满性。所以当我说心灵的思想力量之增加或减少时,我的意思总是在说,心灵形成了关于身体或身体的某一部分的观念,此观念比它前此所肯定于其身体的情状,表示较大或较小的实在性。观念的优越性和思想的实际力量,是以对象的优越性为衡量的标准。
最后我还要补充说,“有了这种观念,心灵便被决定更多地去思想此物而不思想他物”,如是,除了在这个界说的前一部分解释了快乐和痛苦的性质之外,我又表明了欲望的性质。
[1]这里的“观念”二字,拉丁文本及格布哈特德文译本皆作“心灵”,显然有错误,兹根据怀特的英文译本改为“观念”。——译者注
[2]这里的“观念”二字,拉丁文本及格布哈特德文译本皆作“心灵”,显然有错误,兹根据怀特的英文译本改为“观念”。——译者注
[3]按这里各种版本略有出入。格布哈特拉丁文本作“命题八”,德文译本及人人丛书英文译本皆作“据第二部分命题六”,怀特英文译本作“据第二部分命题十七”。从上下文看来,似以怀特的译文较为正确。斯宾诺莎选集的俄文译本正与怀特相同。——译者注
[4]ambitio在这里也可译作“虚荣心”。——译者注
[5]按这一部分中常常出现的“所爱的对象”一词,原文直译应作“所爱的东西”(rem amatam),但实际意义又是指被爱的人,而不是指东西。所以这里字面上虽是用的指物的“它”字,而实际意义是指有爱、恨感情的人。——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