祠部員外郎翟思可殿中侍御史制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祠部員外郎翟思可殿中侍御史制

勅具官某〔一〕:御史之職,皆耳目之寄,至於殿中,地益顯近。今吾詔有司,以資歴用人,爲其已試則臨時不苟,老成則責義有準,庶乎繩愆糾繆,出於中正耳。以爾前在憲府,既有嘉聞,比歴他任,亦克永譽。而近臣之言,尚其勁直。復正中臺之秩,以當白筆之任。勉力周務,毋怠而志。可〔二〕。

【校】

〔一〕勅具官某,據文津閣本、周校本、沈校本補。(https://www.daowen.com)

〔二〕可,據文津閣本、周校本、沈校本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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